律师赵彦松 万言书“叫板”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8:15:16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曾让赵彦松欢欣鼓舞了一段时间。可代理了一些案件后,赵彦松依旧发现了该法存在的瑕疵和不足,“从没想过企事业单位如此会钻法律空子,现在受伤害的还是那些劳动者”

  赵彦松终于还是把这件“事”做了。

  他把自己这几年来对《劳动合同法》的思考,形成一份名为《立法建议书》的万言书,于5月23日快递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因是现行《劳动合同法》存在诸多差漏,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不够。

  这绝对是一件令人惊诧之事:仅仅是一年前,几乎全国的企业家都将企业不景气的缘由归结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太过超前,“欲生吞活剥之而后快”。似赵彦松这样,指出《劳动合同法》立法依旧不够保护劳动者,几乎再找不到第二人。并且,赵还只是陕西省西安市一名普通律师,2002年时才从西北政法大学大学毕业,“懂什么?居然对立法也指指点点起来。”

  也因此,赞扬声有,质疑声也不少。万言书寄出后,逐渐有媒体开始对他进行报道,有人称赞他伸张正义,敢为人先,一位律师,能以自己八年间代理的130多个劳动纠纷案件为基础,整理、归纳,形成了一份民间版本的《立法建言书》,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也有人认为,赵彦松是出风头,别有用心;还有人觉得,他这是多管闲事,多此一举,“国家立法,难道还要咨询你一个律师的意见”?

  更多人则关心,赵彦松这样的《立法建言书》,和公众认知的劳资状况有何不同?而赵彦松个人自发进行的劳资纠纷法律状况研究,对于解决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有多大价值?

  “劳动者法律代言人”

  赵彦松告诉记者,对这些疑问,他开始撰写万言书时压根没去考虑过,“只是觉得法律出问题了,就要想办法表述出来。”

  今年32岁的赵彦松是一名“70后”律师,从业以来,专事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事务工作。其实早在赵还是一名学生时,就对劳动争议的案件有了接触。毕业前,赵在一个名为“法律服务中心”的学生社团做法律援助工作。也是这份工作,让他接触到更多贫困群体,也第一次通过法律途径为劳动者成功讨薪。

  毕业后,赵彦松顺利成为一名律师。他发现,自己大学时从事的法律业务,在律师实务界并不受青睐。

  一个原因是,与其他案件相比,劳动争议案件通常耗时过长:先要经过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速度快一点的话,要两到三个月,慢的则要半年;之后还有一审,最快也要几个月,慢的话,又是六个月;如果再加上二审,一个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可能就要一年半时间。

  而更为重要的原因,可能还在于收费。赵彦松告诉记者,来律所找律师讨薪的劳动者,一般收入都不会高,“他们多半是企事业单位里的临时工、有的是厨师,有的是清洁工,还有门卫,也有不少农民工,这些人往往一干就是几年到几十年,但是收入极低,他们能付得起多少钱给律师?”

  可是即便如此,赵彦松还是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为这些弱势群体维权的道路。

  接第一个案件是在2002年,当时的赵彦松24岁。当事人是咸阳市的一名下岗工人,经人介绍到咸阳一家外资企业临时帮忙,同年4月担任该公司司机,第二年又兼任公司采购员。但是,这名工人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有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障。接到案子的赵彦松据理力争,终于追讨回补偿款7000余元,还附带让企业补办了社保。

  初战告捷,赵彦松心里自然开心死了,可到了收费环节,他发现,他的当事人经济条件非常困难,这钱相当于救命钱,如何开得了口问人家要代理费?斟酌再三,赵彦松决定这个案子不收取代理费,只是象征性地收一些住宿费和路费。

  钱没赚到,赵彦松依旧开心,因为官司打赢了,他信心倍增。因为这个案子,找赵彦松打官司的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工人开始多起来。赵彦松则来一个接一个,一段时间里,几乎就没有接过其他类型的案件。

  2005年时,赵彦松遇到了第一个他不想接的劳动争议案件。

  当时,陕西省礼泉县13名农民工找到赵彦松,希望赵为其代理讨“三金”。这个案件极为棘手,原因是13名农民工的遭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时的机关单位普遍不为临时工办理保险;另一方面,也是更为关键的是,这13位当事人,要去找当时的工作证据,并非一件容易之事。一开始,赵彦松退缩了。

  可最终赵彦松还是把案子接了下来。因为在与这13位农民工的接触中,赵发现,他们已经是走投无路了,倘若不帮他们,可能再找不到其他人去帮助他们了:这13名农民工在礼泉县电力局干了18年,尽心尽责,可临老时,福利保险问题,却像皮球一样,被人任意踢了出去;这13人中,年龄最小40多岁,最大70多岁,到西安来的时候,都舍不得去饭店吃饭,带着风干的锅盔就白开水,风餐露宿……

  “我也是农家子弟,如果是我自己的亲人遇见此事,我能不管吗?”要把事情管起来的赵彦松没法子了,只好花一年时间去奔波此事,先后为13位农民工讨回了“三金”,还拿到了3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积攒起来,到2010年以前,赵彦松统计后发现,居然先先后后为农民工、临时工群体代理了130多个案件,其中胜诉案件有110多起。而他也被当事人称为“劳动者的法律代言人”。

  “受伤的还是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曾让赵彦松欢欣鼓舞了一段时间。可代理了一些案件后,赵彦松依旧发现了该法存在的瑕疵和不足,“从没想过企事业单位如此会钻法律空子,现在受伤害的还是那些劳动者。”

  赵彦松认为,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可能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部分人经历过一次集中式的清退,“这符合劳动合同法吗?”赵彦松曾代理过两批当事人,一批告当地的财政局,一批告当地地税局,情况几乎一样,都在这些单位里上班,都是非在编人员,干了很长时间,待遇只是在编人员的一半,也干得毫无怨言,可忽然间就被清退了,“你去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去法院告,都解决不了问题,因为他们说你这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人事问题,《劳动合同法》管不着。”

  即便是偶有判决胜诉的时候,到执行时,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执行难!这与民事案件还不一样,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判决单位给劳动者办理‘三金’,这就需要去各地社保部门办,这可就麻烦了,因为各省市配套措施出台的不多,社保部门也不知道,遇到这些人要补办保险的时候,该如何办。”

  到最后,法院似乎也不乐于判决单位为当事人补办“三金”了,因为补办起来异常麻烦。于是,通常的情形就变成法院给当事人做工作,说服当事人不去办理“三金”,而改成领取补偿金,“相当于是变相的调解”。

  赵彦松认为,许多劳动者都深受其害:法律规定是不允许把“三金”变成补偿金的,法院这么做,省事倒是省事了,实则是建立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础上,因为相比一次性的补偿金,“三金”具有长期性,“前者无非保证你有一两万块钱,而后者是保障劳动者安享晚年。”

  在企业劳动纠纷中,赵彦松发现,问题可能更为突出。一个特征是,《劳动合同法》中有多少对企业的强制性要求,企业几乎就能想出多少种应对方案。“这么多应对方案如何出来的?还不是律师,律师中不少人做了企业枪手,专门出馊主意,专门为企业规避法律。”

  赵彦松印象最深的是“逆向派遣”:与本单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让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再与本单位指定的某一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职工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

  “逆向派遣”引起过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的关注,他认为,这是在劳动用工问题上,和法律对着干,这样的用人单位,这样的企业家,坦率地说,你好不了,这样的企业也难以兴旺发达。

  从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相关法律解释从书来看,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已经对“逆向派遣”行为引发的部份案例作出了用工单位败诉的判决。

  不过,在赵彦松看来,问题远未如此简单。企业和不少机关部门关系很好,买通下关系,“逆向派遣”可能连立案都立不上,“法院会刁难你,你这是和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为什么来告现在的这个公司?”

  类似的案例太多,以至于赵彦松发现,同样一个案子,仲裁胜诉了,到一审,却又败诉,到二审时,又胜诉,“这可能是因为法官对案件的理解不一样所致,更可能是因为问题太复杂,而《劳动合同法》又立得不够细致,钻空子的方法于是多了。”

  赵彦松将他的这些发现整合成企业欺负劳动者的“十种恶行”,针对这“十种恶行”,赵彦松依次给出15条解决办法:“明确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适用范围”、“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规定”、“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赔偿金的追索途径的确认”、“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劳动者单方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应规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等。

  这便是他的“万言书”。在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之前,赵彦松试图找过当地相关部门,希望能首先在当地将问题解决,无疾而终。之后,赵彦松才想到直接上书中央,“因为不尽快完善法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更大损害。”

  赔本赚了吆喝

  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后的第三天,赵彦松应首先报道他的媒体《三秦都市报》邀请,前去该报快线部接待劳动争议法律咨询电话,原本定在下午三点结束的咨询活动,因为来电过多,硬是足足拖到晚上六点才结束。

  这更像是赵彦松的生活常态:忙,非常忙!而不像是一位律师:一般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其实,也并非所有当事人都对赵彦松感恩戴德。前段时间,他就为一位下岗职工代理过讨要“三金”的案子,双方约定好了“风险代理”。二审后,果真胜诉,这位下岗职工却不愿意支付案件代理费了,甚至连电话也不接。这意味着赵彦松又一次赔本赚了吆喝。

  遇到这样的当事人,赵彦松现在基本上也不去理会了,因为找他的当事人随着媒体的报道,越来越多。生计自然不成问题,尽管代理一个当事人只收五百元、六百元,他却可以同时代理二、三十人,这意味着,一个案子,他还是能收到上万元。

  闲暇时间,赵彦松也没闲着,赵彦松根据自己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翻阅大量书籍,编撰了一本8000多字的《劳动者维权秘笈》,免费向农民工和下岗工人发放。

  “秘笈”分五大章四十多个小节,内容浅显易懂,也多属劳动者最关心的话题,比如“《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及劳动关系如何确定”、“临时工作人员与正式人员各项待遇是否相同”、“是否应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受到保护”、”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如何缴纳”等。

  劳动者对官司打赢的担忧,是促使他做这件事的原因。赵彦松告诉记者,来找他的农民工、下岗工人和其他临时用工人员,往往倾诉一番,表示不敢去告,而不敢告的原因是对告了之后没有预期。

  “维权的关键在于信心的建立,信心建立的基础是要有对法律的认知,这就要求劳动者至少要对《劳动合同法》有所了解。”赵彦松说。

  记者了解到,此前,认为《劳动合同法》立法过于超前,应当缓缓实施的建言,不胜枚举。而截至记者发稿前,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并未对赵彦松的万言书做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