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关于香港的事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2:48:11

一些关于香港的事情

 

搜录了一些名词解释,希望有助大家了解香港.

 

1。双十暴动

 

是1956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在香港九龙及荃湾等地发生的一次骚乱,事件的导火线徙置事务处职员在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移除悬挂在李郑屋徙置区之中华民国国旗及大型「双十」徽牌而引起。事件酿成约60人丧生,逾300人受伤,成为香港史上死亡人数最高的骚乱暴动事件。

 

港督葛量洪于1956年12月23日将《九龙及荃湾暴动报告书》送呈殖民地部大臣,指出并无証据显示事件是有预谋发动,而是支持国民党政权的三合会成员试图扰乱社会秩序,而达致其犯罪目的。葛量洪所持的主要理由包括:暴动范围仅局限在九龙地区,而未有组织性的蔓延到港岛地区;次暴动的中心-九龙北部,一直是香港罪案率偏高的地区;暴力事件多为国民党支持者与三合会成员连结,向左派工会清算旧帐,试图夺取劳工界的主导权,而并非带有鲜明之政治目的等。

 

虽然港府在《九龙及荃湾暴动报告书》坚称没有証据显示事件是被策划,但国民党特务在事件发展与推动唆使无异相当明显。1950年代为逃离战火而来港的大量内地移民谋生艰难,经济情况不佳,加上政治的挫败感,最终酿成骚乱。

 

 

2。天星小轮加价事件

 

发生在1966年的香港。事件由天星小轮加价港币5仙(香港对英文「cent」的音译,即分)引起。市民上街抗议加价,引起九龙连续2个晚上出现骚乱。港英政府出动军警镇压,最后造成1人死亡,18人受伤,1800多人被捕。

 

九龙区商户在骚乱中直接损失最少港币2000万。天星小轮最后在4月26日获政府批准加价。

 

曾参加绝食抗议的青年卢麒在事后被警察两次拘捕。次年1月卢麒被发现上吊死亡,其死因一直被受怀疑。

 

以绝食及游行反对天星小轮加价,是1960年代至70年代香港连串社会运动的开端。随之出现的运动还有「中文运动」、「保钓运动」、「反贪污运动」等等;反映随着香港经济的开始起飞,以及战后年青一代的成长,香港人自我意识逐渐抬头。

 

政府后来进行的调查,报告指经济环境是引致骚动的原因。一般市民对警察反感,觉得警察不但贪污严重,而且执法不公,滥用权力;普遍持不合作及不信任的态度,亦令事件恶化。事后警队进行连串改革;包括成立警民关系科改善与市民沟通;将管理小贩、违例泊车两项影响警察与市民关系的工作交由其他部门负责。

 

虽然公开的调查报告,称1966年的经济不景是暴动的近因。虽然调查没有明言事件迅速演变成为骚动,显示当时香港社会内正积累的不安情绪;特别是青年人对政府的不满

 

3。六七暴动

 

六七暴动,亦称六七左派工会暴动、香港五月风暴,当时参与者称之为反英抗暴,1967年5月6日于香港爆发。香港亲共的左派在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展开对抗英国殖民地政府(港英政府)的暴动。事件由最初的罢工、示威,发展至后期的暗杀,出现暗杀名单、放置炸弹。结果51人直接在暴动中死亡,另外超过800人受伤,死亡人数仅次于1956年双十暴动。

 

据统计,六七暴动造成最少51人死亡,当中包括11名警察,一名英军拆弹专家及一名消防员,802人受伤,包括200名警察,1936人被检控。暴动期间共发现8074个怀疑炸弹,以及1167个真炸弹。

 

暴动期间亦造成经济损失,部分市民变卖财产离开香港,造成香港的第一轮移民潮,市区楼房价格因此而急剧下滑。

 

暴动平息后,香港的亲共左派组织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不少地下组织在事件中曝光,有部分人被遣返大陆。左派暴力抗争的手法失去民心;暴动后,有不少之前属于或是接近左派的人士,从此脱离左派组织。很多香港市民亦对左派及中国共产党亦怀有戒心,对他们「避之则吉」。直到九七之后。当主权转移后特首董建华宣布颁发大紫荆勋章于当时左派负责策划暴动的头号人物杨光之时,引起全港社会各界哗然,认为是对当年左派暴行的一种肯定。

 

香港殖民地政府研究六六、六七两次暴动成因后,察觉到有需要适量调整过时的管治策略。政府透过主动关心及改善一般市民民生,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同时缓和市民不安情绪及与政府的对立。政府在暴动结束后一年,即1968年已着手修改劳工法例,大幅加强对劳工的保障。为改善与市民在地区层面上的沟通,进行首次地方行政改革,包括于1968年成立民政处(即今日的民政事务总署)。暴动亦间接催生了香港在七十年代在教育、医疗、廉政、房屋等各方面的改革。

 

同时政府发现青少年空闲时间缺乏可供参与的活动而被左派招揽。于是决定大量增加文娱康乐活动。

 

暴动后的1969年12月开始举办的香港节,就是当中的一个重要节目,藉以加强青年对香港的向心力。此外,渔农处(现渔农自然护理署)也在1968年7月开设林务营以解决青少年问题。

 

香港警队在暴动中的忠诚及勇敢表现备受赞赏,1969年获英女皇赐予「皇家」封号,此衔一直保留至1997年6月30日主权转移。

 

另一方面,由于六七暴动期间,不少公共巴士路线被逼暂停服务(部份更没有重投服务),引致不少九座位载客白牌车应运而生,获准到市区载客,最终致使殖民地政府认为白牌车可以辅助公共交通不足,促成1969年将白牌车合法化,成为今日的公共小巴,座位限制由9座位提升至14座位(1988年增至16座位),对香港公共交通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4。香港节

 

香港政府举办香港节的主要目的,是由于1960年代香港经历文化大革命引发六七暴动,香港政府需要疏导民怨和安抚民心,加强香港年青人对香港的归属感,并希望可以营造出歌舞升平的气氛。早于1966年爆发天星小轮加价事件后,香港政府于1967年发表了《九龙骚动调查委员会报告书》,建议提出「要利用青少年活动疏导青少年过剩的精力,作为预防社会骚动方法之一」。1968年,香港政府成立一个指导委员会,研究为香港安排一星期的娱乐的可行性。1969年初,委员会获拨款200万港元筹办香港节。

 

其后香港节曾先后于1971年与1973年举办过两届,但规模比第一届为小,市民的踊跃程度亦大为减低。加上香港政府也认为香港节已经达到其成效,故此之后便再没有举办。

 

5。中文运动

 

1960年代,当时全香港唯一一个以中文授课的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获得政府承认。在此之前,香港高中生只能升读以英文为授课语言的香港大学。香港在1966年及1967年接连发生暴动后,社会上的知识分子有感于政府对华人重视不足,是引起社会不安的原因之一。中文因为法律地位问题被边缘化,造成政府与一般市民之间沟通的隔阂。例如,任何与政府有关的文书亦必须以英文书写;中文报章的舆论却常被忽视,倘若要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或投诉,只有写信给香港最大英文报章之一《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方才有实效。但当时市民教育水平甚低,很多人都不谙英语或只懂得基本英语。

 

中文运动最先由专上学生发起,在1968年由学界成立委员会向政府争取中文合法化。

 

1970年,政府成立委员会研究公事上使用中文。

1969年,香港首个phone-in节目《太平山下漫步》诞生,市民可以透过该节目与政府官员沟通。

1972年,立法局议员锺士元成为首名在立法局会议中使用中文的议员。

1974年,政府立法通过中文与英文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6。立法局

 

1960年代,香港经历文革引发的六七暴动,政府一方面推出香港节等文化活动安抚民心,另一方面也筹备代议政制,令市民有参与政制的机会。1967年,立法局成员人数增至26名,官守和非官守议员各占13名。1973年,人数增至46名。1980年,增至50名。于1984年政府推出《代议政制绿皮书》,详列立法会民主化的过程,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选议席谘询公众。

 

1985年起,立法局搬到位于中环的旧最高法院大楼,并首次推行间接选举。由于立法局的间接选举以及当时主要由民选议员组成的市政局都甚为成功,不少泛民主派成员都要求政府在1988年引入直接选举议席,当时被称作「八八直选」。但最后政府推出的《代议政制白皮书》,却把首次直选的时间推迟至1991年,使泛民主派颇为失望。1985年,通过《立法局(权力与特权)条例》,使立法会的权力大大提高。1991年,成员人数增至60名。

 

1991年立法局第一次直接选举举行,香港首个政党香港民主同盟成立。由于联票效应,使泛民主派大获全胜。立法局内非官守议员为对抗泛民主派,以免议会被控制,成立了今日自由党前身的「启联资源中心」。

 

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1992年上任,首份施政报告推出政改方案,建议1995年的最后一届立法局选举中,大幅增加直选议席,又新增九个功能组别(即所谓「新九组」)。中国对此非常不满,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鲁平斥责彭定康是「香港历史上的『千古罪人』」,并宣布放弃「直通车」(即原来中英双方协议,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可全数过渡成为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

 

中方又决定「另起炉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之下成立预备工作委员会,同时成立香港临时立法会(简称临立会),在第一届特区立法会成立前运作,以通过特区成立时「必不可少」的法律。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香港临时立法会,在深圳开会,以通过特区成立时「必不可少」的法律。

1997年6月28日,最后一届殖民地时期立法局时任主席黄宏发宣布「本局休会,待续无期」后[1],议员全部「落车」。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立法局改名为立法会。

1998年,举行首届正式立法会选举。2000年,举行第二届立法会选举。2004年,举行第三届立法会选举。依据《基本法》附件分配直选及选举委员会席次的数量。98年直选20席,00年24席,04年30席,达到所有席位的一半..

2004年,香港为2008年立法会是否实行全面普选争论不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进行解释,指出香港要改变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制度,除要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三份之二立法会议员同意外,还要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间接否决了2008年普选的可能。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以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普选问题的决定》决定了香港可以于2017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另外可以于2020年普选立法会。

 

7。八八直选

 

1984年香港政府发表《代议政制绿皮书》,研究在香港发展代议政制,其中提及到香港立法局最终会引入直接选举议席。而于1985年,香港立法局亦首次引入间接选举议席。到了1987年5月27日,香港政府发表《1987年代议政制发展检讨绿皮书》,就香港代议政制的发展作出检讨,并向市民谘询对1988年于香港立法局引入直接选举议席的意见。

 

根据当时的多个民意调查,支持直选的市民约为六成至七成。同年9月底,由超过100个香港民主派人士组成的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于维多利亚公园举行「争取八八直选集会」,逾万名市民参加。11月,香港政府公布由自行成立的民意汇集处,并委托调查机构AGB McNair Hong Kong Ltd就八八直选进行的两次民意调查。

 

1988年2月10日,香港政府发表《代议政制今后的发展白皮书》,当中提及「虽然市民对在立法局加入若干直选议席此项原则,表示支持,但是在实行时间上则有歧见」。而于1988年9月22日,香港举行第二次立法局间接选举,但并没有任何直接选举议席。其后香港政府最终决定于1991年于立法局引入直接选举议席。1991年9月15日,香港终于举行首次立法局直接选举,而18名议员由地方选区选出,又被称为「九一直选」。

 

在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离任后的回忆录中,彭证实了港英政府当年是刻意扭曲民意,玩弄数字,原因是中英双方已达成秘密共识,若谘询结果能显示市民并不要求八八直选,则中方会把最终引入直选的承诺写入《基本法》中。

 

8。新九组

 

彭定康在1992年上任港督之后,在当年的首份施政报告推出政改方案,内容包括改变最后一届立法局的组成及取消所有在区议会的委任议席等。根据方案,最后一届香港立法局会大幅度增加直选议席,以及增加九个功能界别。

 

跟以往的功能组别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新九组的选举方法。任何在1991年人口普查中报称从事其中一个行业的在职人士,都会自动成为新九组其中一组的选民,当时的选举事务委员会还选用了「在职人士多一票」作为宣传口号。因为新九组都是一人一票产生的,而选民数目高达106万,所以这九个议席变相成了直选议席。

 

 

9。功能组别

 

功能界别,俗称功能组别或功能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内,代表社会上某些职业而在特定公职选举中拥有投票权的类别。

 

在现有制度下,例如从事卫生服务界、教育界及社会福利界的组别,少数选民有权以个人身份投票的之外,而其他的团体票选举模式,即从事该行业的一般僱员及从业员则并不具选民资格。因此,大部份功能界别只能代表该行业中的小部份,如通常是僱主,不能全面反映全体从事该行业的市民的意见。

 

10。五区总辞

 

五区总辞、或称「五区请辞」,其倡议者宣称「五区公投」、「五区起义」,是属香港泛民主派两个政党公民党、社民连联合发起的政治行动,最初由社民连于2009年7月提倡,意思是指五个香港立法会选区,即香港岛、九龙东、九龙西、新界东及新界西,每区有一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辞职,产生五个空缺席位,然后按照香港法例进行补选。在补选中,泛民以争取全民普选、废除功能组别作为选举议题,以「五区公投、全民起义」作为口号,喻义选举作为「变相公投」让市民投票。假如总票数过半并有一定投票率,即代表提出的普选议题有相当的民意基础,藉此行动,希望对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造成压力,并在国际间引起广泛的关注。五位立法会议员于2010年1月26日,向立法会秘书处递交辞职信,五个选区辞职议员包括港岛区陈淑庄、九龙东梁家杰、九龙西黄毓民、新界东梁国雄、新界西陈伟业。

 

11。真普选

 

要求特区政府以及中央定出2017行政长官普选,以及2020年立法会普选具体方案,消除"可以"两个字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12。特区政府政改方案

 

港府09年11月18日公布《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文件》,提出「优化版」区议会方案,特点是不许委任区议员透过间选进身有份选特首的选委会,以及立法会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组别内没有投票和被选权。

 

新方案会进行三个月公众谘询,按建议,二○一二年的特首选委会扩大至有一千二百人,其中近一百人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立法会分别增加五个地区直选和五个区议会功能组别议席,后者连同现有的一个区会议席,将全部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委任区议员无权参选或投票。

 

按《基本法》规定,政改方案须经立法会三分二议员投票支持、特首同意、及人大常委会批准方能通过。

 

 

13.泛民

 

香港民主派(Hong Kong Pan-democracy camp)是香港传媒及学者等常用的词汇,泛指支持香港推行民主及普选的政治及社会人物。近年更多被称作“泛民主派”(简称泛民)。

 

泛民主派并无正式定义,但有一些共同诉求,一般包括要求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尽快推行全面普选、注重监察政府运作、视“人权”、“平等”、“公义”、“言论自由”等为社会的重要价值。他们在其他政治或经济理念上则未必有一致的看法。

 

泛民主派并非正式组织,亦无固定召集人,但在选举、议会审议一些重要议题、或组织一些大型民间运动例如游行时,泛民主派有时会进行协调。泛民主派成员有代表蓝领阶级的政治人物、也有主要服务中产阶层以及专业人员的人物。泛民主派包括多个政党、政治组织及一些独立人士

 

14.建制派

 

亲建制派(Pro-Establishment Camp),也称为亲北京派、亲中派(亲中共派)、传统左派、保皇党,是香港传媒及学者等常用的辞汇,泛指通常拥护或很少对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现有制度作出抨击和批评的政党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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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唐英年10年1月30日关于政改方案的讲话节录:

 

  就行政长官普选模式而言,人大常委会《决定》已订明,在2017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时,行政长官是由所有合资格选民普选产生,因此是「一人一票」、名符其实的普选。

 

至于2020年立法会的普选模式,包括如何处理功能界别,我们理解社会各界有很多不同意见,如有意见要求取消功能界别,但同时亦有意见要求保留功能界别。这是一个具争议性的问题,社会在未来还有充分时间作讨论。在落实普选时的选举模式,必须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这已是毋容置疑的。我们尚有相当充分的时间去讨论功能界别的方向。

 

经历过2005年的原地踏步,香港发展民主政制,又再一次走到十字路口。假若我们今天对推动政制发展抱悲观、怀疑及缺乏互信的态度,最终只会阻碍我们实现普选的最终目标。

 

  事实上,我们现在距离推进2012年政制发展,只差一步之遥。有了成功实践的经验,到将来落实全面普选达成共识的机会便会更大。

 

  政制发展从来都是一项复杂和极具争议性议题。社会上不同人士对政制发展和民主进程有不同的想法和意见,这是很正常的。要达成共识,走出这个政制困局,我们除了要对自己有信心,愿意妥协和懂得包容亦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