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誰是身心障礙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1:34:40

誰是身心障礙者


  誰是身心障礙者?這個問題並不好回答。

  生活中,因為個人身心特質的不同,碰到不同環境與社會制度的設計,人們總是會有一些「方便或不方便」;「順暢或不順暢」的感受,不需特別討論。然而,當有相當數目的一群人的生、心理狀況,若未給予特別的關注,其生存與基本的生活尊嚴將會受到嚴重的威脅,社會便不得不為這些人做一些特別的考量,並對環境設計做一些調整。這個時候,必須有一些標準來看「誰是需要這些資源的人?」、「什麼樣的生理特質需要那些相應的措施?」...等等,這也是要有身心障礙分類和鑑定的主要原因。

  身心障礙分類和標準會隨各社會的發展和資源多寡相關,而台灣的情形,在民間積極的爭取倡導下,多數有特殊需要的障別都已被規範進入身心障礙保護法中了。

  身心障礙保護法中, 規定「..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列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範圍..」,其所列的障礙為以下:


 身心障礙保護法規定之身心障礙別

視覺障礙 聽覺機能障礙 自閉症 慢性精神病 肢體障礙 聲音機能障礙 植物人 多重障礙 智能障礙 平衡機能障礙 失智症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 顏面損傷 語言機能障礙 其他先天缺陷 因罕見疾病導致身心功能障礙 心臟、肝臟、腎臟、肺臟(呼吸器官)、腸道(吞嚥器官)、造血機能等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身心障礙者之分級與鑑定

(民國96年起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採納ICF之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為判別依據,並自民國101年起開始實施以ICF編碼方式換取身心障礙證明,相關資料請見「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

  如何申請、換發、補發殘障(身心障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