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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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

 刘邵

 

〈九征〉〈体别〉〈流业〉〈材理〉〈材能〉〈利害〉〈接识〉〈英雄〉〈八观〉〈七缪〉〈效难〉〈释争〉〈自序〉  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  是以,圣人着爻象则立君子小人之辞,叙《诗》志则别风俗雅正之业,制《礼》、《乐》则考六艺祇庸之德,躬南面则授俊逸相之材,皆所以达众善而成天功也。  天功既成,则并受名誉。是以,尧以克明俊德为称,舜以登庸二八为功,汤以拔有莘之贤为名,文王以举渭滨之叟为贵。由此论之,圣人兴德,孰不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任使者哉!  是故,仲尼不试无所援升,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泛论众材以辨三等。又叹中庸以殊圣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几之论。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信,以明为似之难保。又曰: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详。  是以敢依圣训,志序人物,庶以补缀遗忘;惟博识君子,裁览其义焉。〈九征〉  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着形。苟有形质,犹可即而求之。  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  聪明者,阴阳之精。阴阳清和,则中睿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自非圣人,莫能两遂。故明白之士,达动之机,而暗于玄机;玄虑之人,识静之原,而困于速捷。犹火日外照,不能内见;金水内映,不能外光。二者之义,盖阴阳之别也。  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着于厥体矣。其在体也:木骨、金筋、火气、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之实,各有所济。是故:  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质也。  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文理也者,礼之本也。  体端而实者,谓之贞固;贞固也者,信之基也。  筋劲而精者,谓之勇敢;勇敢也者,义之决也。  色平而畅者,谓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五质恒性,故谓之五常矣。  五常之别,列为五德。是故:  温直而扰毅,木之德也。  刚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愿恭而理敬,水之德也。  宽栗而柔立,土之德也。  简畅而明砭,火之德也。  虽体变无穷,犹依乎五质。故其刚、柔、明、畅、贞固之征,着乎形容,见乎声色,发乎情味,各如其象。  故心质亮直,其仪劲固;心质休决;其仪进猛;心质平理,其仪安闲。夫仪动成容,各有态度:直容之动,矫矫行行;休容之动,业业跄跄;德容之动,颙颙卬卬。夫容之动作,发乎心气;心气之征,则声变是也。夫气合成声,声应律吕:有和平之声,有清畅之声,有回衍之声。夫声畅于气,则实存貌色;故:诚仁,必有温柔之色;诚勇,必有矜奋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  夫色见于貌,所谓征神。征神见貌,则情发于目。故仁目之精,悫然以端;勇胆之精,晔然以彊;然皆偏至之材,以胜体为质者也。故胜质不精,则其事不遂。是故,直而不柔则木,劲而不精则力,固而不端则愚,气而不清则越,畅而不平则荡。是故,中庸之质,异于此类:五常既备,包以澹味,五质内充,五精外章。是以,目彩五晖之光也。  故曰: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则穷理尽性。性之所尽,九质之征也。  然则:平陂之质在于神,明暗之实在于精,勇怯之势在于筋,彊弱之植在于骨,躁静之决在于气,惨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仪,态度之动在于容,缓急之状在于言。其为人也:质素平澹,中叡外朗,筋劲植固,声清色怿,仪正容直,则九征皆至,则纯粹之德也。九征有违,则偏杂之材也。(九征所在)  三度不同,其德异称。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兼德之人,更为美号。是故:兼德而至,谓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具体而微,谓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称也。一至,谓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质也。一征,谓之依似;依似,乱德之类也。一至一违,谓之间杂;间杂,无恒之人也。无恒、依似,皆风人末流;末流之质,不可胜论,是以略而不概也。〈体别〉  夫中庸之德,其质无名。故咸而不碱,淡而不□(酉贵),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怀,能辨能讷;变化无方,以达为节。是以抗者过之,而拘者不逮。  夫拘抗违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是故:厉直刚毅,材在矫正,失在激讦。柔顺安恕,每在宽容,失在少决。雄悍杰健,任在胆烈,失在多忌。精良畏慎,善在恭谨,失在多疑。彊楷坚劲,用在桢干,失在专固。论辨理绎,能在释结,失在流宕。普博周给,弘在覆裕,失在溷浊。清介廉洁,节在俭固,失在拘扃。休动磊落,业在攀跻,失在疏越。沉静机密,精在玄微,失在迟缓。朴露径尽,质在中诚,失在不微。多智韬情,权在谲略,失在依违。  及其进德之日,不止揆中庸,以戒其材之拘抗;而指人之所短,以益其失;犹晋楚带剑,递相诡反也。是故:  彊毅之人,狠刚不和,不戒其彊之搪突,而以顺为挠,厉其抗;是故,可以立法,难与入微。  柔顺之人,缓心宽断,不戒其事之不摄,而以抗为刿,安其舒;是故,可与循常,难与权疑。  雄悍之人,气奋勇决,不戒其勇之毁跌,而以顺为恇,竭其势;是故,可与涉难,难与居约。  惧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于为义,而以勇为狎,增其疑;是故,可与保全,难与立节。  凌楷之人,秉意劲特,不戒其情之固护,而以辨为伪,彊其专;是故,可以持正,难与附众。  辨博之人,论理赡给,不戒其辞之泛滥,而以楷为系,遂其流;是故,可与泛序,难与立约。  弘普之人,意爱周洽,不戒其交之溷杂,而以介为狷,广其浊;是故,可以抚众,难与厉俗。  狷介之人,砭清激浊,不戒其道之隘狭,而以普为秽,益其拘;是故,可与守节,难以变通。  修动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静为滞,果其锐;是故,可以进趋,难与持后。  沉静之人,道思回复,不戒其静之迟后,而以动为疏,美其懦;是故,可与深虑,难与捷速。  朴露之人,中疑实□,不戒其实之野直,而以谲为诞,露其诚;是故,可与立信,难与消息。(□=石陷去阜)  韬谲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术之离正,而以尽为愚,贵其虚;是故,可与赞善,难与矫违。  夫学所以成材也,疏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转矣。虽教之以学,材成而随之以失;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信者逆信,诈者逆诈;故学不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流业〉  盖人流之业,十有二焉:有清节家,有法家,有术家,有国体,有器能,有臧否,有伎俩,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学,有口辨,有雄杰。  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谓清节之家,延陵、晏婴是也。  建法立制,彊国富人,是谓法家,管仲、商鞅是也。  思通道化,策谋奇妙,是谓术家,范蠡、张良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备,其德足以厉风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术足以谋庙胜,是谓国体,伊尹、吕望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国,其法足以正乡邑,其术足以权事宜,是谓器能,子产、西门豹是也。  兼有三材之别,各有一流。  清节之流,不能弘恕,好尚讥诃,分别是非,是谓臧否,子夏之徒是也。  法家之流,不能创思图远,而能受一官之任,错意施巧,是谓伎俩,长敞、赵广汉是也。  术家之流,不能创制垂则,而能遭变用权,权智有余,公正不足,是谓智意,陈平、韩安国是也。  凡此八业,皆以三材为本。故虽波流分别,皆为轻事之材也。  能属文著述,是谓文章,司马迁、班固是也。  能传圣人之业,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谓儒学,毛公、贯公是也。  辩不入道,而应对资给,是谓口辩,乐毅、曹丘生是也。  胆力绝众,才略过人,是谓骁雄,白起、韩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主德不预焉?主德者,聪明平淡,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  是故,主道立,则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清节之德,师氏之任也。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术家之材,三孤之任也。  三材纯备,三公之任也。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  臧否之材,师氏之佐也。  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  伎俩之材,司空之任也。  儒学之材,安民之任也。  文章之材,国史之任也。  辩给之材,行人之任也。  骁雄之材,将帅之任也。  是谓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好,则一材处权,而众材失任矣。〈材理〉  夫建事立义,莫不须理而定;及其论难,鲜能定之。夫何故哉?盖理多品而人异也。夫理多品则难通,人材异则情诡;情诡难通,则理失而事违也。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说有三失,难有六构,通有八能。  若夫天地气化,盈气损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礼教宜适,义之理也。人情枢机,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于才也,须明而章,明待质而行。是故,质于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见理,理足成家。是故,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质性警彻,权略机捷,能理烦速,事理之家也;质性和平,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义礼之家也;质性机解,推情原意,能适其变,情理之家也。  四家之明既异,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刚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论大体则弘博而高远,历纤理则宕往而疏越。  抗厉之人,不能回挠;论法直则括处而公正,说变通则否戾而不入。  坚劲之人,好攻其事实;指机理则颖灼而彻尽,涉大道则径露而单持。  辩给之人,辞烦而意锐;推人事则精识而穷理,即大义则恢愕而不周。  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数则豁达而傲博,立事要则爁炎而不定。  浅解之人,不能深难;听辩说则拟锷而愉悦,审精理则掉转而无根。  宽恕之人,不能速捷;论仁义则弘详而长雅,趋时务则迟缓而不及。  温柔之人,力不休彊;味道则顺适而和畅,拟疑难则濡懦而不尽。  好奇之人,横逸而求异;造权谲则倜傥而瑰壮,案清道则诡常而恢迂。  所谓性有九偏,各从其心之所可以为理。  若乃性不精畅,则流有七似:  有漫谈陈说,似有流行者。  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  有回说合意,似若赞解者。  有处后持长,从众所安,似能听断者。  有避难不应,似若有余,而实不知者。  有慕通口解,似悦而不怿者。  有因胜情失,穷而称妙,跌则掎跖,实求两解,似理不可屈者。  凡此七似,众人之所惑也。  夫辩,有理胜,有辞胜。理胜者,正白黑以广论,释微妙而通之。辞胜者,破正理以求异,求异则正失矣。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杂。同则相解,反则相非,杂则相恢。故善接论者,度所长而论之;历之不动则不说也,傍无听达则不难也。不善接论者,说之以杂、反;说之以杂、反,则不入矣。善喻者,以一言明数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则不听也。是说之三失也。  善难者,务释事本;不善难者,舍本而理末。舍本而理末,则辞构矣。  善攻彊者,下其盛锐,扶其本指以渐攻之;不善攻彊者,引其误辞以挫其锐意。挫其锐意,则气构矣。  善蹑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蹑失者,因屈而抵其性。因屈而抵其性,则怨构矣。  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仓卒谕人;人不速知,则以为难谕。以为难谕,则忿构矣。  夫盛难之时,其误难迫;故善难者,征之使还。不善难者,凌而激之,虽欲顾藉,其势无由。其势无由,则妄构矣。  凡人心有所思,则耳且不能听,是故并思俱说,竞相制止,欲人之听己。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则以为不解。人情莫不讳不解,讳不解则怒构矣。  凡此六构,变之所由兴矣。然虽有变构,犹有所得;若说而不难,各陈所见,则莫知所由矣。  由此论之,谈而定理者眇矣。必也:聪能听序,思能造端,明能见机,辞能辩意,捷能摄失,守能待攻,攻能夺守,夺能易予。兼此八者,然后乃能通于天下之理,通于天下之理,则能通人矣。不能兼有八美,适有一能,则所达者偏,而所有异目矣。是故:  聪能听序,谓之名物之材。  思能造端,谓之构架之材。  明能见机,谓之达识之材。  辞能辩意,谓之赡给之材。  捷能摄失,谓之权捷之材。  守能待攻,谓之持论之材。  攻能夺守,谓之推彻之材。  夺能易予,谓之贸说之材。  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与通人言,则同解而心喻;与众人之言,则察色而顺性。虽明包众理,不以尚人;聪叡资给,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则止;鄙误在人,过而不迫。写人之所怀,扶人之所能。不以事类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长。说直说变,无所畏恶。采虫声之善音,赞愚人之偶得。夺与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气,折谢不吝;方其胜难,胜而不矜;心平志谕,无士无莫,期于得道而已矣,是可与论经世而理物也。〈材能〉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愚以为此非名也。夫能之为言,已定之称;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性有宽急,故宜有大小。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办于己。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犊,则岂不能烹鸡乎?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论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也。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护之能,以德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是故:  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任;为国,则矫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任;为国,则公正之政。  计策之能,术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则三孤之任;为国,则变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佐;为国,则谐合之政。  行事之能,谴让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佐;为国,则督责之政。  权奇之能,伎俩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空之任;为国,则艺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师氏之佐;为国,则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杰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将帅之任;为国,则严厉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协五味;一国之政,以无味和五味。又国有俗化,民有剧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  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  辨护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  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  矫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  谐和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旧则虚。  公刻之政,宜于紏奸,以之治边则失众。  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治善则暴。  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劳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于国体之人,能言能行,故为众材之隽也。人君之能异于此:故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利害〉  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  夫清节之业,着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浊扬清,师范僚友。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口而后治,严而为众。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其为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后着,精而且玄。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不识。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运筹通变。其退也,藏于隐微。其为业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意之业,本于度原,其道顺而不忤。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爱之所嘉。其功足以赞明计虑。其蔽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其为业也,谞而难持,故或先利而后害。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之所称。其功足以变察是非,其蔽也,为诋诃之所怨。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后离众。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已达也,为官司之所任。其功足以理烦紏邪。其蔽也,民劳而下困。其为业也,细而不泰,故为治之末也。〈接识〉  夫人初甚难知,而士无众寡,皆自以为知人。故以己观人,则以为可知也;观人之察人,则以为不识也。夫何哉?是故,能识同体之善,而或失异量之美。  何以论其然?  夫清节之人,以正直为度,故其历众材也,能识性行之常,而或疑法术之诡。  法制之人,以分数为度,故能识较方直之量,而不贵变化之术。  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  器能之人,以辨护为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  智意之人,以原意为度,故能识韬谞之权,而不贵法教之常。  伎俩之人,以邀功为度,故能识进趣之功,而不通道德之化。  臧否之人,以伺察为度,故能识诃砭之明,而不畅倜傥之异。  言语之人,以辨析为度,故能识捷给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是以互相非驳,莫肯相是。取同体也,则接论而相得;取异体也,虽历久而不知。  凡此之类,皆谓一流之材也。若二至已上,亦随其所兼,以及异数。故一流之人,能识一流之善。二流之人,能识二流之美。尽有诸流,则亦能兼达众材。故兼材之人,与国体同。欲观其一隅,则终朝足以识之;将究其详,则三日而后足。何谓三日而后足?夫国体之人,兼有三材,故谈不三日,不足以尽之:一以论道德,二以论法制,三以论策术,然后乃能竭其所长,而举之不疑。  然则,何以知其兼偏,而与之言乎?其为人也,务以流数,杼人之所长,而为之名目,如是兼也;如陈以美,欲人称之,不欲知人之所有,如是者偏也。  不欲知人,则言无不疑。是故,以深说浅,益深益异;异则相返,反则相非。是故,多陈处直,则以为见美;静听不言,则以为虚空;抗为高谈,则以为不逊;逊让不尽,则以为浅陋;言称一善,则以为不博;历发众奇,则以为多端;先意而言,则以为分美;因失难之,则以为不喻;说以对反,则以为较己;博以异杂,则以为无要。论以同体,然后乃悦;于是乎有亲爱之情、称举之誉。此偏材之常失。〈英雄〉  夫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故人之文武茂异,取名于此。是故,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此其大体之别名也。  若校其分数,则牙则须,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后乃成。何以论其然?夫聪明者,英之分也,不得雄之胆,则说不行;胆力者,雄之分也,不得英之智,则事不立。是以,英以其聪谋始,以其明见机,待雄之胆行之;雄以其力服众,以其勇排难,待英之智成之;然后乃能各济其所长也。  若聪能谋始,而明不见机,乃可以坐论,而不可以处事。聪能谋始,明能见机,而勇不能行,可以循常,而不可以虑变。若力能过人,而勇不能行,可以为力人,未可以为先登。力能过人,勇能行之,而智不能断事,可以为先登,未足以为将帅。必聪能谋始,明能见机,胆能决之,然后可以为英:张良是也。气力过人,勇能行之,智足断事,乃可以为雄:韩信是也。  体分不同,以多为目,故英雄异名。然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故英可以为相,雄可以为将。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则能长世;高祖、项羽是也。然英之分,以多于雄,而英不可以少也。英分少,则智者去之,故项羽气力盖世,明能合变,而不能听采奇异,有一范增不用,是以陈平之徒,皆亡归高祖。英分多,故群雄服之,英才归之,两得其用,故能吞秦破楚,宅有天下。  然则英雄多少,能自胜之数也。徒英而不雄,则雄材不服也;徒雄而不英,则智者不归往也。故雄能得雄,不能得英;英能得英,不能得雄。故一人之身,兼有英雄,乃能役英与雄。能役英与雄,故能成大业也。〈八观〉  八观者:  一曰观其夺救,以明间杂。  二曰观其感变,以审常度。  三曰观其志质,以知其名。  四曰观其所由,以辨依似。  五曰观其爱敬,以知通塞。  六曰观其情机,以辨恕惑。  七曰观其所短,以知所长。  八曰观其聪明,以知所达。  何谓观其夺救,以明间杂?  夫质有至有违,若至胜违,则恶情夺正,若然而不然。故仁出于慈,有慈而不仁者;仁必有恤,有仁而不恤者;厉必有刚,有厉而不刚者。  若夫见可怜则流涕,将分与则吝啬,是慈而不仁者。  睹危急则恻隐,将赴救则畏患,是仁而不恤者。  处虚义则色厉,顾利欲则内荏,是厉而不刚者。  然而慈而不仁者,则吝夺之也。  仁而不恤者,则惧夺之也。  厉而不刚者,则欲夺之也。  故曰:慈不能胜吝,无必其能仁也;仁不能胜惧,无必其能恤也;厉不能胜欲,无必其能刚也。是故,不仁之质胜,则伎力为害器;贪悖之性胜,则彊猛为祸梯。亦有善情救恶,不至为害;爱惠分笃,虽傲狎不离;助善者明,虽疾恶无害也;救济过厚,虽取人不贪也。是故,观其夺救,而明间杂之情,可得知也。  何谓观其感变,以审常度?  夫人厚貌深情,将欲求之,必观其辞旨,察其应赞。夫观其辞旨,犹听音之善丑;察其应赞,犹视智之能否也。故观辞察应,足以互相别识。然则:论显扬正,白也;不善言应,玄也;经纬玄白,通也;移易无正,杂也;先识未然,圣也;追思玄事,叡也;见事过人,明也;以明为晦,智也;微忽必识,妙也;美妙不昧,疏也;测之益深,实也;假合炫耀,虚也;自见其美,不足也;不伐其能,有余也。  故曰:凡事不度,必有其故:忧患之色,乏而且荒;疾疢之色,乱而垢杂;喜色,愉然以怿;愠色,厉然以扬;妒惑之色,冒昧无常;及其动作,盖并言辞。是故,其言甚怿,而精色不从者,中有违也;其言有违,而精色可信者,辞不敏也;言未发而怒色先见者,意愤溢也;言将发而怒气送之者,彊所不然也。  凡此之类,征见于外,不可奄违,虽欲违之,精色不从,感愕以明,虽变可知。是故,观其感变,而常度之情可知。  何谓观其至质,以知其名?  凡偏材之性,二至以上,则至质相发,而令名生矣。是故,骨直气清,则休名生焉;气清力劲,则烈名生焉;劲智精理,则能名生焉;智直彊悫,则任名生焉。集于端质,则令德济焉;加之学,则文理灼焉。是故,观其所至之多少,而异名之所生可知也。  何谓观其所由,以辨依似?  夫纯讦性违,不能公正;依讦似直,以讦讦善;纯宕似流,不能通道;依宕似通,行傲过节。故曰:直者亦讦,讦者亦讦,其讦则同,其所以为讦则异。通者亦宕,宕者亦宕,其所以为宕则异。然则,何以别之?直而能温者,德也;直而好讦者,偏也;讦而不直者,依也;道而能节者,通也;通而时过者,偏也;宕而不节者,依也;偏之与依,志同质违,所谓似是而非也。是故,轻诺似烈而寡信,多易似能而无效,进锐似精而去速,诃者似察而事烦,讦施似惠而无成,面从似忠而退违,此似是而非者也。亦有似非而是者:大权似奸而有功,大智似愚而内明,博爱似虚而实厚,正言似讦而情忠。夫察似明非,御情之反,有似理讼,其实难别也。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得其实?故听言信貌,或失其真;诡情御反,或失其贤;贤否之察,实在所依。是故,观其所依,而似类之质,可知也。  何谓观其爱敬,以知通塞?  盖人道之极,莫过爱敬。是故,《孝经》以爱为至德,以敬为要道;《易》以感为德,以谦为道;《老子》以无为德,以虚为道;《礼》以敬为本;《乐》以爱为主。然则,人情之质,有爱敬之诚,则与道德同体;动获人心,而道无不通也。然爱不可少于敬,少于敬,则廉节者归之,而众人不与。爱多于敬,则虽廉节者不悦,而爱接者死之。何则?敬之为道也,严而相离,其势难久;爱之为道也,情亲意厚,深而感物。是故,观其爱敬之诚,而通塞之理,可得而知也。  何谓观其情机,以辨恕惑?  夫人之情有六机:  杼其所欲则喜,不杼其所欲则恶,以自代历则恶,以谦损下之则悦,犯其所乏则婟,以恶犯婟则妒;此人性之六机也。  夫人情莫不欲遂其志,故:烈士乐奋力之功,善士乐督政之训,能士乐治乱之事,术士乐计策之谋,辨士乐陵讯之辞,贪者乐货财之积,幸者乐权势之尤。  苟赞其志,则莫不欣然,是所谓杼其所欲则喜也。  若不杼其所能,则不获其志,不获其志则戚。是故:功力不建则烈士奋,德行不训则正人哀哀,政乱不治则能者叹叹,敌能未弭则术人思思,货财不积则贪者忧忧,权势不尤则幸者悲,是所谓不杼其能则怨也。  人情莫不欲处前,故恶人之自伐。自伐,皆欲胜之类也。是故,自伐其善则莫不恶也,是所谓自伐历之则恶也。  人情皆欲求胜,故悦人之谦;谦所以下之,下有推与之意。是故,人无贤愚,接之以谦,则无不色怿;是所谓以谦下之则悦也。人情皆欲掩其所短,见其所长。是故,人駮其所短,似若物冒之,是所谓駮其所伐则婟也。  人情陵上者也,陵犯其所恶,虽见憎未害也;若以长駮短,是所谓以恶犯婟,则妒恶生矣。  凡此六机,其归皆欲处上。是以君子接物,犯而不校,不校则无不敬下,所以避其害也。小人则不然,既不见机,而欲人之顺己。以佯爱敬为见异,以偶邀会为轻;苟犯其机,则深以为怨。是故,观其情机,而贤鄙之志,可得而知也。  何谓观其所短,以知所长?  夫偏材之人,皆有所短。故:直之失也讦,刚之失也厉,和之失也懦,介之失也拘。  夫直者不讦,无以成其直;既悦其直,不可非其讦;讦也者,直之征也。  刚者不厉,无以济其刚;既悦其刚,不可非其厉;厉也者,刚之征也。  和者不懦,无以保其和;既悦其和,不可非其懦;懦也者,和之征也。  介者不拘,无以守其介;既悦其介,不可非其拘;拘也者,介之征也。  然有短者,未必能长也;有长者必以短为征。是故,观其征之所短,而其材之所‵长可知也。  何谓观其聪明,以知所达?夫仁者德之基也,义者德之节也,礼者德之文也,信者德之固也,智者德之帅也。夫智出于明,明之于人,犹昼之待白日,夜之待烛火;其明益盛者,所见及远,及远之明难。是故,守业勤学,未必及材;材艺精巧,未必及理;理意晏给,未必及智;智能经事,未必及道;道思玄远,然后乃周。是谓学不及材,材不及理,理不及智,智不及道。道也者,回复变通。是故,别而论之:各自独行,则仁为胜;合而俱用,则明为将。故以明将仁,则无不怀;以明将义,则无不胜;以明将理,则无不通。然则,苟无聪明,无以能遂。故好声而实不克则恢,好辩而礼不至则烦,好法而思不深则刻,好术而计不足则伪。是故,钧材而好学,明者为师;比力而争,智者为雄;等德而齐,达者称圣,圣之为称,明智之极明也。是故,观其聪明,而所达之材可知也。〈七缪〉  七缪:  一曰察誉有偏颇之缪,  二曰接物有爱恶之惑,  三曰度心有大小之误,  四曰品质有早晚之疑,  五曰变类有同体之嫌,  六曰论材有申压之诡,  七曰观奇有二尤之失。  夫采访之要,不在多少。然征质不明者,信耳而不敢信目。故:人以为是,则心随而明之;人以为非,则意转而化之;虽无所嫌,意若不疑。且人察物,亦自有误,爱憎兼之,其情万原;不畅其本,胡可必信。是故,知人者,以目正耳;不知人者,以耳败目。故州闾之士,皆誉皆毁,未可为正也;交游之人,誉不三周,未必信是也。夫实厚之士,交游之间,必每所在肩称;上等援之,下等推之,苟不能周,必有咎毁。故偏上失下,则其终有毁;偏下失上,则其进不杰。故诚能三周,则为国所利,此正直之交也。故皆合而是,亦有违比;皆合而非,或在其中。若有奇异之材,则非众所见。而耳所听采,以多为信,是缪于察誉者也。  夫爱善疾恶,人情所常;苟不明贤,或疏善善非。何以论之?夫善非者,虽非犹有所是,以其所是,顺己所长,则不自觉情通意亲,忽忘其恶。善人虽善,犹有所乏。以其所乏,不明己长;以其所长,轻己所短;则不自知志乖气违,忽忘其善。是惑于爱恶者也。  夫精欲深微,质欲懿重,志欲弘大,心欲嗛小。精微所以入神妙也,懿重所以崇德宇也,志大所以戡物任也,心小所以慎咎悔也。故《诗》咏文王:“小心翼翼”“不大声以色。”小心也;“王赫斯怒,以对于天下。”志大也。由此论之,心小志大者,圣贤之伦也;心大志大者,豪杰之隽也;心大志小者,傲荡之类也;心小志小者,拘懦之人也。众人之察,或陋其心小,或壮其志大,是误于小大者也。  夫人材不同,成有早晚:有早智速成者,有晚智而晚成者,有少无智而终无所成者,有少有令材遂为隽器者:四者之理,不可不察。夫幼智之人,材智精达;然其在童髦,皆有端绪。故文本辞繁,辩始给口,仁出慈恤,施发过与,慎生畏惧,廉起不取。早智者浅惠而见速,晚成者奇识而舒迟,终暗者并困于不足,遂务者周达而有余。而众人之察,不虑其变,是疑于早晚者也。  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损害。名利之路,在于是得;损害之源,在于非失。故人无贤愚,皆欲使是得在己。能明己是,莫过同体;是以偏材之人,交游进趋之类,皆亲爱同体而誉之,憎恶对反而毁之,序异杂而不尚也。推而论之,无他故焉;夫誉同体、毁对反,所以证彼非而着己是也。至于异杂之人,于彼无益,于己无害,则序而不尚。是故,同体之人,常患于过誉;及其名敌,则鲜能相下。是故,直者性奋,好人行直于人,而不能受人之讦;尽者情露,好人行尽于人,而不能纳人之径;务名者乐人之进趋过人,而不能出陵己之后。是故,性同而材倾,则相援而相赖也;性同而势均,则相竞而相害也;此又同体之变也。故或助直而毁直,或与明而毁明。而众人之察,不辨其律理,是嫌于体同也。  夫人所处异势,势有申压:富贵遂达,势之申也;贫贱穷匮,势之压也。  上材之人,能行人所不能行,是故,达有劳谦之称,穷有着明之节。  中材之人,则随世损益,是故,藉富贵则货财克于内,施惠周于外;见赡者求可称而誉之,见援者阐小美而大之,虽无异材,犹行成而名立。处贫贱则欲施而无财,欲援而无势,亲戚不能恤,朋友不见济,分义不复立,恩爱浸以离,怨望者并至,归非者日多;虽无罪尤,犹无故而废也。故世有侈俭,名由进退:天下皆富,则清贫者虽苦,必无委顿之忧,且有辞施之高,以获荣名之利;皆贫,则求假无所告,而有穷乏之患,且生鄙吝之讼。是故:钧材而进,有与之者,则体益而茂遂;私理卑抑,有累之者,则微降而稍退。而众人之观,不理其本,各指其所在,是疑于申压者也。  夫清雅之美,着乎形质,察之寡失;失缪之由,恒在二尤。二尤之生,与物异列:故尤妙之人,含精于内,外无饰姿;尤虚之人,硕言瑰姿,内实乖反。而人之求奇,不可以精微测其玄机,明异希;或以貌少为不足,或以瑰姿为巨伟,或以直露为虚华,或以巧饬为真实。是以早拔多误,不如顺次;夫顺次,常度也。苟不察其实,亦焉往而不失。故遗贤而贤有济,则恨在不早拔;拔奇而奇有败,则患在不素别;任意而独缪,则悔在不广问;广问而误己,则怨己不自信。是以骥子发足,众士乃误;韩信立功,淮阴乃震。夫岂恶奇而好疑哉?乃尤物不世见,而奇逸美异也。是以张良体弱而精彊,为众智之隽也;荆叔色平而神勇,为众勇之杰也。然则,隽杰者,众人之尤也;圣人者,众尤之尤也。其尤弥出者,其道弥远。故一国之隽,于州为辈,未得为第也;一州之第,于天下为椳;天下之椳,世有忧劣。是故,众人之所贵,各贵其出己之尤,而不贵尤之所尤。是故,众人之明,能知辈士之数,而不能知第目之度;辈士之明,能知第目之度,不能识出尤之良也;出尤之人,能知圣人之教,不能究之入室之奥也。由是论之,人物之理妙,不可得而穷已。〈效难〉  盖知人之效有二难:有难知之难,有知之无由得效之难。  何谓难知之难?人物精微,能神而明,其道甚难,固难知之难也。是以众人之察,不能尽备;故各自立度,以相观采:或相其形容,或候其动作,或揆其终始,或揆其拟象,或推其细微,或恐其过误,或循其所言,或稽其行事。八者游杂,故其得者少,所失者多。是故必有草创信形之误,又有居止变化之谬;故其接遇观人也,随行信名,失其中情。  故浅美扬露,则以为有异。  深明沉漠,则以为空虚。  分别妙理,则以为离娄。  口传甲乙,则以为义理。  好说是非,则以为臧否。  讲目成名,则以为人物。  平道政事,则以为国体。  犹听有声之类,名随其音。夫名非实,用之不效,故曰:名犹口进,而实从事退。中情之人,名不副实,用之有效;故名由众退,而实从事章。此草创之常失也。故必待居止,然后识之。  故居视其所安,达视其所举,富视其所与,穷视其所为,贫视其所取。  然后乃能知贤否。此又已试,非始相也。所以知质未足以知其略,且天下之人,不可得皆与游处。或志趣变易,随物而化:或未至而悬欲,或已至而易顾,或穷约而力行,或得志而从欲;此又居止之所失也。由是论之,能两得其要,是难知之难。  何谓无由得效之难?上材已莫知,或所识在幼贱之中,未达而丧;或所识者,未拔而先没;或曲高和寡,唱不见赞;或身卑力微,言不见亮;或器非时好,不见信贵;或不在其位,无由得拔;或在其位,以有所屈迫。是以良材识真,万不一遇也;须识真在位识,百不一有也;以位势值可荐致之士,十不一合也。或明足识真,有所妨夺,不欲贡荐;或好贡荐,而不能识真。是故,知与不知,相与分乱于总猥之中;实知者患于不得达效,不知者亦自以为未识。所谓无由得效之难也。〈释争〉  盖善以不伐为大,贤以自矜为损。是故,舜让于德而显义登闻,汤降不迟而圣敬日跻;隙至上人而抑下滋甚,王叔好争而终于出奔。然则卑让降下者,茂进之遂路也,矜奋侵陵者,毁塞之险途也。  是以君子举不敢越仪准,志不敢凌轨等;内勤己以自济,外谦让以敬惧。是以怨难不在于身,而荣福通于长久也。彼小人则不然,矜功伐能,好以陵人;是以在前者然害之,有功者人毁之,毁败者人幸之。是故,并辔争先而不能相夺,两顿俱折而为后者所趋。由是论之,争让之途,其别明矣。  然好胜之人,犹谓不然,以在前为速锐,以处后为留滞,以下众为卑屈,以蹑等为异杰,以让敌为回辱,以陵上为高厉。是故,抗奋遂往,不能自反也。夫以抗遇贤必见逊下,以抗遇暴必构敌难。敌难既构,则是非之理必溷而难明;溷而难明则其与自毁何以异哉?且人之毁己,皆发怨憾,而变生舋也:必依讬于事饰成端末;其于听者,虽不尽信,犹半以为然也。己之校报,亦又如之。终其所归,亦各有半信着于远近也。然则,交气疾争者,为易口而自毁也;并辞竞说者,为贷手以自殴;为惑缪岂不甚哉?  然原其所由,岂有躬自厚责以致变讼者乎?皆由内恕不足,外望不已:或怨彼轻我,或疾彼胜己。夫我薄而彼轻之,则由我曲而彼直也;我贤而彼不知,则见轻非我咎也。若彼贤而处我前;则我德之未至也;若德钧而彼先我,则我德之近次也。夫何怨哉?  且两贤未别,则能让者为隽矣;争隽未别,则用力者为惫矣。是故,蔺相如以回车决胜于廉颇,寇恂以不斗取贤于贾复。物势之反,乃君子所谓道也。是故,君子知屈之可以为伸,故含辱而不辞;知卑让之可以胜敌,故下之而不疑。及其终极,乃转祸为福,屈雠而为友;使怨雠不延于后嗣,而美名宣于无穷;君子之道,岂不裕乎!  且君子能受纤微之小嫌,故无变斗之大讼;小人不能忍小忿之故,终有赫赫之败辱。怨在微而下之,犹可以为谦德也;变在萌而争之,则祸成而不救矣。是故,陈余以张耳之变,卒受离身之害;彭宠以朱浮之隙,终有覆亡之祸。祸福之机,可不慎哉!  是故,君子之求胜也,以推让为利锐,以自修为棚橹;静则闭嘿泯之玄门,动则由恭顺之通路。是以战胜而争不形,敌服而怨不构。若然者,悔吝不存于声色,夫何显争之有哉?彼显争者,必自以为贤人,而人以为险诐者。实无险德,则无可毁之义。若信有险德,又何可与讼乎?险而与之讼,是柙兕而撄虎,其可乎?怒而害人,亦必矣!《易》曰:“险而违者,讼。讼必有众起。”《老子》曰:“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是故,君子以争途之不可由也。  是以越俗乘高,独行于三等之上。何谓三等?  大无功而自矜,一等;有功而伐之,二等;功大而不伐,三等。  愚而好胜,一等;贤而尚人,二等;贤而能让,三等。  缓己急人,一等;急己急人,二等;急己宽人,三等。  凡此数者,皆道之奇,物之变也。三变而后得之,故人末能远也。夫唯知道通变者,然后能处之。是故,孟之反以不伐获圣人之誉,管叔以辞赏受嘉重之赐;夫岂诡遇以求之哉?乃纯德自然之所合也。  彼君子知自损之为益,故功一而美二;小人不知自益之为损,故一伐而并失。由此论之,则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让敌者胜之也,下众者上之也。君子诚能睹争途之名险,独乘高于玄路,则光晖焕而日新,德声伦于古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