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蘸水笔写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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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蘸水笔写作的人

柴福善《 人民日报 》( 2010年06月14日   04 版) 

  蘸水笔,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使用,后来随着钢笔的流行,蘸水笔自然就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了。不曾想,在当今电脑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的时代,尤其在以写作为生的作家中,竟然还有一人津津乐道乐此不疲地执著使用,而且近日就以蘸水笔给我写来一封文学手札,其中写道:“我们所要做的仅是所能做的而已,不必怀有奢望,却必须怀有阔达与仁爱之心。在寂寞中垒筑灵魂之塔,仅此足矣!”活脱脱道出作家心灵的自白,这就是刘恒!

  刘恒,当今颇具实力的作家,虽然童年生活于京城,但不会忘记京西门头沟老家,终究骨子里是山民的后代。说实话,他长得不够白净,有父母的遗传基因。而祖籍是座大煤窑,煤黑恐怕早烙印于血脉中了。灯下读他的小说《黑的雪》、《苍河白日梦》,眼前总会闪现一团“黑”,大概是故乡煤的影子了。

  看上去,他长得不算年轻。当年留有胡子,不是美髯公,只是稀稀的山羊胡子,后来老觉笔下不顺畅,索性把胡子刮了,省得有事没事拿手捻。就那样,走在大街上,老太太无意间指着他儿子问:“您孙子?”直使他气撞脑门,可又不能对老人撒火,便默认为是了。其实,不年轻就是老成。我读刘恒小说,包括散文随笔,如同他这人一样,很老成,表里如一。文如其人,名副其实了。

  那年《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一出,即热读于平民百姓间,一时间洛阳纸贵。而媒体不甘落后,先后又拍电影,又改编电视剧,推波助澜,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人称“张大民”现象。张大民很贫嘴,是城里是乡间那种不可或缺的“活宝”。但这“活宝”很不一般,困境下毅力坚忍,挫折前精神乐观。有人说,大民是当代的“阿Q”,那是以这部小说与鲁迅的作品相媲美了。也许刘恒自己从来不这么认为,心底因此不会沾沾自喜,更不会狂傲自满。所以,须静静里品读刘恒的那些小说那些文章,非常本色,没有古今中外引经据典海阔天空花里胡哨,一切全从心底泉水一般淌出,读着舒服,读着熨帖,如瓦屋纸窗下饮一壶高粱酿造的老酒。

  诚如刘恒所言,写作是寂寞的,而他就是在寂寞中自得其乐地苦心经营着小说,当然近年来也涉足影视,更涉足话剧、歌剧,甚至涉得一发而不可收,比如《窝头会馆》,比如《山村女教师》。写作不仅是他的一种爱好,更是他的生命。世风重实利,也重势力,一些人甚至认为小说已是无用的别名。可他始终坚守着文学这片净土,捏着笔写下去,不写就觉得浑身不得劲,甚至觉得活不下去。他深知:以笔为命的人,最怕的是失了血性,丢掉对事物的感受力。他喜欢清静,喜欢独处,以为读书写作是人生一大乐事与善事。

  一次我去看望他,他送我两本书,一本《拳圣》,一本《乱弹集》,尤其后者,他告诉我,要说的话全在里边了。签名时,但见他从里屋拿出一盒蓝墨水,一支蘸水笔,蘸一下墨水,翻开书皮,在扉页整整洁洁地写上“请指教”之类的谦逊话语及名字。他是写两三个字就要蘸一蘸,蘸上墨水时还要贴着瓶口“杠杠”,以免蘸墨水过多弄得驷马四片。写完,将笔依旧插墨水盒上。什么年代了,还用蘸水笔!我好奇地探究,他说使蘸水笔写作,在纸上总有一种“刻”的感觉,很舒服,文思也顺畅。一用钢笔写文字就开始唠叨起来,假若用圆珠笔经常是废话连篇。全是个人习惯使然,一旦养成很难改变。在王蒙、刘心武等大换笔时,刘恒也不失时机地置办了一台电脑,怎奈手不随心,担心一旦以电脑写作,字里行间会有相同软件的味道,那台电脑也就搁那儿成了摆设。

  如此看来,刘恒四五百万字皇皇著作,竟是以蘸水笔一字一句写出的了;一个个独具个性光彩夺目的艺术形象,竟是以蘸着墨水的笔尖一笔一画深深浅浅浓浓淡淡丰满生动的“刻”画的了。这在当代中国文坛,自是一道独一无二的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