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飞机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8 16:30:01
乘飞机可不可以带榴莲呢?
由于飞机客舱是密封的,在这种情况下,榴莲散发出来的气味会给其他客人造成不适。
榴莲,它大概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一种水果了,也大概是最具争议的一种水果,这主要是因为成熟的榴莲有种特殊而且强烈的气味。榴莲主要产的南亚地区,泰国,马来,印尼还有柬埔寨都种植榴莲。当地人在榴莲成熟的季节,可以把榴莲当饭吃,或者把榴莲的果肉腌起来,或者用新鲜的榴莲做菜。当榴莲被介绍给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比如西方,北亚地区,得到的评价就是毁誉参半了。喜欢吃榴莲的,比如我,就觉得那金黄色的果肉美味无以伦比,无愧于水果之王的美誉。而不喜欢榴莲那种强烈气味的,比如二锅头,就有诸如‘闻起来就像烂洋葱’,‘就像坐在马桶上吃香草冰淇淋’,还有上面那样的等等负面的评价。所以,因为这种特殊的气味,榴莲是不允许携带上飞机的
不能随身带,也不能作为行李托运。但是到货运部门办理货物运输则没有限制。
为消除飞机的安全隐患和保持客舱的整洁舒适,根据民航总局第49号令明确规定,任何有异味的物品均不能作为托运行李或随身行李运输,海鲜、榴莲禁止带上飞机。
据介绍,尽管民航部门三令五申,但时至今日,特别是春运期间,仍有许多旅客携带海鲜、榴莲乘机,最后往往只能将物品留在安检门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民航部门呼吁,为了大家旅途愉快,请自觉遵守民航的有关规定,乘坐民航客机切勿携带、托运海鲜、榴莲等物品。
飞机禁带物品: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胶其它各种类型的带有攻击型的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包括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等物品(如鸡、鸭、狗、猪、猴、猫、蛇等)榴莲的味道很··奇特··属于妨碍公共卫生污染空气的物品。
坐客机时,乘客携带和托运物品有何要求?
行李托运有哪些手续?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和机场地勤部门联系提前托运。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由旅客随身携带。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拴挂自理行李牌。
不属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榴莲、咸鱼等具有异味的物品以及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感的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哪些物品是您不可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
除禁止乘机旅客携带或托运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哪些物品是您在乘机时不允许携带或托运的?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
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
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
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
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5.毒害品: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6.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7.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其它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对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
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ML)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他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瓶装、罐装),如确需携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瓶(1公斤),且必须托运,包装须符合民航运输规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如患病旅客携带的液态药品、带有婴儿的旅客携带的婴儿饮用品等,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予携带。
知道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其数量吗?
种类
品名
限 带 数 量
酒类
白酒
2公斤(包装完好)
日常
生活
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累计不超过
1000ml或1公斤
摩丝,光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它含有易燃
物质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
气体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
注:限带数量是指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的数量
行李托运有哪些手续?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和机场地勤部门联系提前托运。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由旅客随身携带。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拴挂自理行李牌。
不属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榴莲、咸鱼等具有异味的物品以及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感的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旅客免费行李额的规定
每位全票或半票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 头等舱旅客为 40 公斤;
· 公务舱旅客为 30 公斤;
· 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
·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人上(含)以上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行李托运须知
1、自理行李的规定
自理行李指经随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
每位客户只限携带一件自理行李,其重量不能超过公斤,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并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自理行李必须称重并计入托运行李总重量中。
随身人携带物品
每位客户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以5公斤为限。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
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免费行李额的规定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
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
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人上(含)以上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逾重行李须知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重要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丢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限制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承运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精密仪器、电器等类物品,应作为货物托运,如按托运行李运输,必须有妥善包装,并且此类物品的重量不得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按其实际重量收取逾重行李费。
体育运动用器械,包括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弹药,按其实际重量收取逾重行李费。
干冰、有酒精的饮料、旅客旅行途中所需要的烟具、药品或化妆品等。
外交信袋、机要文件。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例如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艺品刀、手术刀、剪刀以及钢锉、斧子、短棍、锤子等,应放入托运行李内运输。
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折叠轮椅或电动轮椅,视客票销售情况决定免费托运或带入客舱。
行李赔偿有何规定?
旅客行李全部或部分丢失时,由承运人按丢失行李的实际价值及有关规定赔偿。每公斤行李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元;如果旅客已填报行李声明价值,按声明价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