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赏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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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    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阴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1928年11月6日
【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诗歌赏析】
其一: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其二:
《再别康桥》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盘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诗歌述评】
徐志摩(1896-1931),浙江海宁人。1920年曾留学英国。1923年加入新月社,成为新月社诗派的代表诗人。“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好处就得不着,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冰心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给人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他潇洒的外表,飘逸的风姿,热情的性格和他的浪漫的诗想感染了无数的重情人。可惜他在英年遭遇了空难,一如他在《再别康桥》这首诗中写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三十四岁的他,走了……
徐志摩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胡适曾经说:“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也许是由于这种纯情的信仰,徐志摩一生的爱情履遭挫折。在英国留学时,他苦苦追求林徽因,林徽因对他却不明朗。回国后他又追求已婚女士陆小曼,被梁启超痛骂。不过,在情感上这种失意,却造就了徐志摩在文学上的辉煌。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留下的抒情诗:那可是“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我很惋惜徐志摩的天真朦胧,他耽于幻想,对待爱情也不切实际,甚至有时竟误入歧途而至撞得头破血流,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对他心目中一些美好事物热情、勇敢和执着的追求,怀有深深的敬意。只是文学审美往往超出了实际,徐志摩对于这种超脱,表现得太过激进。
1920年秋季,徐志摩到了英国。本来是准备去那里拜剑桥大学的罗素为师。但他到了英国才知道罗素已不在英国,而到中国讲学去了。而且,罗素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被剑桥大学除名。后来,徐志摩经英国作家狄更生介绍,才得以进入剑桥大学读书。此间,徐志摩认识了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因,他开始苦苦追求这位美貌年轻的才女。为此,徐志摩解除了与前妻张幼仪的婚姻。但不幸的是,后来的林徽因还是与梁启超的公子梁思成结成了婚姻。
于是,一首《再别康桥》,把徐志摩热烈、真挚、轻柔、细腻又略带飘逸的浪漫主义个性,作了充分显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已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作为徐志摩诗歌的第一个艺术特色,是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他实在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作为诗中的意象,如《再别康桥》出现了“云彩”、“金柳”、“艳影”、“青荇”、“水草”、“虹”、“梦”、 “长蒿”、“星辉”、“笙箫”、“夏虫”、“康桥”、“衣袖”等意象,这些都是诗人珍藏在心灵深处的一份情感,这些意象的虚与诗人心中情的实,相映成趣,一张一合,无不流露出意象的张力。通过情感化赋予客观物象以感情色彩,使这些意象由平入奇,因而全诗更显得飘逸而具有灵气。因此,《再别康桥》成为徐志摩发自性灵深处诗作的名篇。
再看看诗中那“河畔的金柳”,“波光里的艳影”,不仅在他“心头荡漾”,更有一种梦幻般神奇的力量,催使他神思飞扬,异想“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烂里放歌”。一系列意象的构成,这一点上说明了当时的徐志摩已接受了英国浪漫派诗的影响,吸取了欧洲象征派、印象派诗的特点。另外,《再别康桥》每节四行,韵式上都严格遵守二、四押韵,且每行两顿或三顿,整首诗章句匀整,韵脚铿锵,但为了更贴切地表达情感,不拘泥于“句的均齐”。“寻梦?撑一只长篙”一句,如平静的湖面泛起的澜漪,使全诗生气盎然。整首诗的节律与诗人情感的起落相契合,全诗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读罢余音缭绕,给人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这也体现出徐志摩一方面汲取了英国浪漫派诗人的神韵和音律的同时又根据汉语白话的特点逐渐把他笔下的诗发展成为一种新诗的雏形。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