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到底是啥?台“法务部”解释一日三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23:08:35
台湾“法务部”上周新闻稿“首长特别费系公款”,昨天在“立院司法委员会”遭蓝营“立委”炮轰。台湾“法务部长”施茂林表示,去年在“行政院”院会提“实质补贴”的见解至今不变,“特别费”未发给个人以前是公款,但以领据领走后是公款或私款,应由主计单位认定。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法务部常务次长”朱楠上周在“立法院”公听会中指出,“我过去当检察首长的想法,也没有认为这半数(指以领据核销部分)是公款……已经跟私款合在一起,没办法去区分”。当天媒体报道朱楠指“特别费”是私款;隔天,“法务部”发布新闻稿澄清,“法务部”在“行政院”院会提出的法律意见,“已明确指出首长特别费系公款”。
“立委”质疑,为什么“法务部”新闻稿的意见与“部长”在“行政院”会中提出的法律意见不同?这么敏感的公开新闻稿,尤其是意见完全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那有老板没看过?
施茂林表示,新闻稿发布前他不知情,“次长”李进勇也说是事后才知道。
“立委”要求“法务部”再发一份新闻稿澄清所谓“特别费是公款”,“法务部”即于昨晚发布的新闻稿中避开“公款”字眼,表示“特别费”在预算科目编列及用途上,属于因“公务所需”而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