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阳光私募基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0:35:39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发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著名的美国索罗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采用这种收费模型。
第一是灵活,公募基金对同种股票有着10%的投资比例限制,然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受限制或者限制较少,一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现了一个价值被低估的股票,他们可以尽可能多的去买这只股票,这就促使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花更多的精力去做企业调研;私募基金还可以做公募基金不能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和一些跨市场的套利。
其次是良好的激励机制,因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业绩收益的分配,而不是管理费,给客户创造盈利越多,他们的收入越多,这也促使了基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地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第三、私募做的是绝对收益,而公募基金还要考虑每季度、半年以及年终的排名,对基金经理会产生很大的压力。私募基金的业绩参照标准是每年的绝对收益,而公募基金的参照标准是大盘指数。私募基金相对来讲更容易实现长期稳定的业绩增长。
第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起公募百亿的巨无霸来说资金规模较小,这样更有利于资金的进出,灵活性非常高。
首先是合法。现在有很多私募基金采取“保底分成”或者“指导操作”的方式进行运作,其运作方式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会比较困难。国际上通常私募基金采取的模式是有限合伙,而在国内目前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公认合法的模式之一是发行信托产品。
其次是投资顾问的业绩稳定性。私募基金主要针对的是高端客户,提供的服务是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因此在选择私募基金的时候,不仅要关注其在牛市中的盈利能力,更要重视其在市场走势低迷时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只有在市场低迷时也能控制风险以至于获取收益,才能保证客户资产的稳定增长,而不是在大盘的震荡中随波逐流。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每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者中,自然人数量不超过50人,且每位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因此,本产品天生定位于为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服务。相对于普通投资者追求个人资产在牛市中的快速膨胀,高端的客户更重视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而私募基金的激励机制决定了其投资风格更着重于在任何市场状况下取得相对稳定的绝对收益。因此我们认为通过信托方式发行的阳光私募更加适合高端个人客户。另外,xx产品预期年收益率较高,有一个相对的预期收益百分比x%。
投资管理人的基本要求:合规的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具有从业资质的相关管理工作人员,标准的工作场地,以及能证明过往经营成绩相关材料。
4、信托公司的遴选
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根据我国的"信托法"第二条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给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一般来说信托包括四个方面:(1)信托以信任为基础.(2)信托财产权的转移与分离是信托的重要特征.(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4).信托是为实现委托人意愿而使受益人获利的制度设计。
5、其他
A、投资管理人的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策略等
B、信托计划投资协议书(合同)的签订——包括如何申购、管理费的收缴、红利分配、净值公告等所有细节均包括
当然,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批文是信托计划执行的法律基石。还有就是要注意,私募基金是不可以在公众媒体做广告宣传的。产品前期的设计和后期的运作都可以灵活多样。一般投资者都是冲着本期私募基金掌门人来的,因而,人脉就成了信托计划发行成功与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