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炮楼”守房子让法律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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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炮楼”守房子让法律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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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张瑜:用“炮楼”守房子让法律情何以堪?

日期: 2010.6.8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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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反对强制拆迁,武汉东西湖一农民自学“阿凡达”,在自己承包的田地里搭了个“炮楼”,自制火炮2次打退拆迁队。6日,农民杨友德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钉子户。(6月7日《长江商报》)

    面对强制拆迁,听说过有以自焚相“威胁”的,听说过有拿自制汽油弹抵抗的,如今东西湖的农民居然搭起了炮台,俨然一副“对着干”的样子,着实将民众反抗强制拆迁的行为推向了“高潮”。

    对于拆迁队而言,杨友德无疑是个不折不扣的钉子户。为了抵制他们的拆迁,杨友德在田里设了可以燃烧的路障,后来居然还架设起了一个自制的炮台对他们进行 “人身攻击”。见过“凶到极致”自焚以命相搏的,没有见过像杨友德一样用炮台来反抗的农民。这实在是“恶劣至极”。但是,杨友德自己认为:“钉子户是那些要价过高的人,我的要价是按照政府政策来的。”

    诚然,房子是民众的个人财产,你想要我的东西,肯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杨友德所“标榜”的按照政府政策来要价,为什么会引发拆迁冲突呢?问题为什么得不到解决呢?

    这当中,无非是拆迁队刻意压价。事实上,打着政府名义的拆迁队们总是希望用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多的土地,从中谋取暴利。市场环境下,一些集“利益既得者”、“逐利者”、“监督管理者”于一身的地方政府,在“逐利主义”的驱动力下很容易丧失以民为本的理念,只顾一味地扩大自己的势力和财力。在这个过程中,占有优势资源、拥有话语权和主动权的政府既是利益既得者,更又本该承担其抑制失衡状态、维护人民利益的管理监督责任;但因其“异化”成为了逐利者,难以伸出有力的双手对此予以调控。

    拆迁队就好比政府的孩子。自己的孩子欺负了别人的孩子,哪个父母又真地舍得狠打下去呢?但是,疼归疼,管还是该管。疼爱一旦成了溺爱,纵容之下,孩子的“行为品德”会畸形发展。这不,前几天1位东莞老人刚买菜回来,就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拆了,拆迁队却说拆错了,令人哭笑不得。眼瞅着自己的孩子成了流氓强盗,父母能高兴吗?指不定哪天被偷被抢的人家就找上门来要说法了?这样的结果对于孩子和父母来说无疑是个悲剧!

    然而,我们不禁要庆幸,面对拆迁队伍,杨友德没有冲动地挡在挖掘机前面“自找死路”,也没有效仿别人以自焚来抵制拆迁。从头至尾,这位朴素的农民只明白一个真理——自己的财产自己去保护,自己的房子自己才能守住。这样的道理本身无错误,但是放在法制社会的时代背景之下观照,不免让人无奈唏嘘!这让法律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