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全:直面“原罪”拷问(《财经》 2006-10-3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5:21:00

李正全:直面“原罪”拷问

  李正全  总第171期 出版日期:2006-10-30     共有0条点评   近期,在国内知名度很高的黄俊钦、黄光裕兄弟因十余亿问题贷款等受到官方调查;相关涉案方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前负责人等一干人,已因经济罪嫌被捕。而细察黄氏兄弟贷款环节,系为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原罪”及其延伸。黄氏及其企业的个人命运沉浮自当继续观察,与此同时,前几年曾在国内广泛议论却又不了了之的民营企业“原罪”话题,必将再度引起高度关注。
  早在2003年,随着多位《福布斯》上榜富豪的落马,国内掀起了一场民营资本“原罪”的大讨论。很多国内著名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都参与了这场讨论。尽管讨论深化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但对于资本“原罪”问题的讨论涉及了更深层次的权衡,即公正、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最终仍无法得出共识。
  从目前所知黄氏兄弟案例的基本轮廓和悬疑,以及已为人知晓的其他一些涉及民企“原罪”的公开或半公开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所谓中国部分民营企业的“原罪”,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在中国经济转型的过去20余年中,法治及相应的金融制度、市场环境渐次完善,民营企业则是在这个过程中沉沉浮浮,现在还能活跃在舞台上的企业家情况各不相同:最终,有些靠自身的努力和勤奋积累财富,获得成功;有些是通过特权和寻租致富;有些则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通过特权、寻租或制度内在缺陷,获得企业发展稀缺的资本、土地、原料等等资源,再加上自已捕捉到住了迅速发展的商业机会,从而迅速积累财富。
  后两种情况,构成了现存“原罪现象”的主体;具体分析其“原罪”之内涵及延续性,情形亦大异:就“原罪”类型之内涵而言,可以观察到的至少包括了“金融型”、“走私型”、“官商勾结型”(金融特权可包括在内但不止于此)、“逼良为娼型”等等;就“原罪”之延续性而言,即包括了抹平旧账、“金盆洗手”、“觉今是而昨非”的群体,竭力抹平旧账、步入健康发展途径却“有心无力”的群体,以及得意忘形、重复“原罪”模式的“罪上加罪”群体。
  很显然,因为“原罪”情形各异,如一些善意的境外学者所建议,以一次性的“登记补税”来统一解决问题,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很容易激起巨大的道德争议。然而,“原罪”问题不可回避,也是中国经济转型走到今天不可忽视的基本事实。黄氏兄弟受调查事件及其必然的透明化,其实正把这一问题再度提到我们面前。
  目前一些政府机构和部分官员及司法机构对“原罪”采取内心宽容、表面含混的策略,显然越来越难以为继。以笔者之见,主动有效的做法,应当是以专业方式对此问题进行严谨分类,确定不同的解决原则,在公义和务实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进而以法律或法规的方式寻求一组可行的解决方案。启动这一过程并不容易,但或迟或早,频繁的“原罪”拷问将逼使我们直面现实。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本刊研究员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ontent.jsp?infoid=12748&type=1&ptime=20061030 黄俊钦、黄光裕受查(《财经》 2006-10-30)  0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