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国元:制度因素是收入差距扩大主因//内地税收加剧贫富分化:该收的收不上 不该收的挖地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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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国元:制度因素是收入差距扩大主因//内地税收加剧贫富分化:该收的收不上 不该收的挖地三尺

2010年06月07日 08:31证券时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4条

肖国元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变化是有目共睹的。但与此同时,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国际上,常用基尼系数来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这个指数在0和1之间,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1960年代,我国基尼系数大约为0.17-0.18;1980年代为0.21-0.27;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达到0.48。而据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估计,我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在0.5左右。要知道0.48、0.5的基尼系数代表什么,可以比较一下相关数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2008年美国的基尼系数为0.408,俄罗斯为0.399,印度为0.368。

美国的富裕程度远高于中国。不仅富豪人数多,他们所拥有的财富也较中国富豪高几个级别。而不太显着的0.408基尼系数说明美国的财富差距没有想象得那么大。我国较美国为高的基尼系数说明穷人不仅数量庞大,所拥有的财富也少得可怜。

转轨之后的俄罗斯给我们的印象是经济倒退、社会动荡,财富分配两极分化非常严重。国内媒体时常报道俄罗斯石油大亨的腐朽奢侈、俄罗斯的权贵窃取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等新闻。但俄罗斯0.399的基尼系数,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俄罗斯。

而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政治上因腐败着称于世的印度也只录得0.368的基尼系数。按照世界银行的评分,印度在财富分配的公平性方面显得不那么太过分,似乎有值得我们羡慕与学习的地方。

即使撇开国内认可度不高的基尼系数,其他的统计资料也显示了我国收入分配方面越来越大的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数据,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85年是2.9倍,1995年6.2倍,2005年上升到9.2倍。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也显示,目前我国1%的家庭占有社会41.4%的财富。这说明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测算,如果算上那些无法统计的不规范收入,现在全国最高和最低收入各10%的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差距要达到55倍左右。

众所周知,收入分配没有绝对的平均,有区别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不同的人在天赋、所处环境、可支配资源等方面千差万别。对于这样的差距,社会是能接纳与容忍的。但是,有些差别则是制度性原因引起的,比如牌照管制、资格认证、政府垄断等。制度性因素所产生的差距具有貌似的“正当性”,要改变不太容易。原因在于受惠于既定制度的利益集团往往不会轻易让出自己的利益。

30年来,我们在许多方面进行了改革,但是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有些改革只是过渡性的,原本就不规范,不到位,但一旦建构起来,就会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由此形成了明显的制度缺陷与制度瓶颈,严重扭曲了收入分配关系,助长了分配不公。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最明显的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垄断人为地抬高了一些部门、人员的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在原来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出现了行政垄断与国有经济垄断。由此形成了行业进入壁垒。在各行业间,出现了行业间的利润差距越来越大、企业利润向少数几个行业集中的趋势。根据中国经济统计年鉴的数据,有的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比中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出4倍到10倍,并且这种收入差距仍有扩大趋势。据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分析,目前我国行业工资水平差距已超4.88倍,而国际公认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

其二,政府主导的经济使得收入分配倾向于政府与资方,而不利于一般劳动者。

资料显示,2004-2006年,国家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1.6%、19.9%和22.4%,比同期GDP增速分别高出3.9、4.5和8.5个百分点;但当期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却均低于GDP增速。政府、企业在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比例不断扩大,而劳动者收入的增速却缓慢爬行。从1978到2006年,我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6.7%,与我国高达两位数的经济增速形成鲜明反差。1990年至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而同期企业利润占GDP的比例却从21.9%增加到29.6%。数据显示,1997年至2007年,我国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而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

其三,再分配对收入差距改善作用不明显。

税收、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等是改善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但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税收增长快,政府支出增长快,而居民收入增长慢,社会福利支出增长慢。近十余年来,国民收入分配一直在向政府倾斜。有资料显示,中国百姓缴的税仅次于福利极高的法国,居世界第二,而享受的福利才占税收的8%。政府财政收入中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开支的比例,美国为42%,英国49%,加拿大52%,我国仅占8%。除此之外,我国人数众多的农民、农民工及城市底层民众基本上被排除在社会福利保障之外。  

内地税收加剧贫富分化:该收的收不上 不该收的挖地三尺

2010年05月17日 07:32经济参考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321条

记者 杨玉华 冯雷 丁文杰 北京报道

5月10日,《经济参考报》“深度”版刊登的《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的一组调研报道引发了社会巨大反响。在引发社会对收入分配不公诟病的几大因素中,理应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税收杠杆被认为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拉大了贫富差距。《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的调查表明,由于目前的税收监管在富贵阶层面前存在一定的“盲区”,由此造成了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

有关专家指出,如果不首先解决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难题,出台再好的政策也将是一纸空文。应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设计更合理的税制结构以改变目前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上出现的“逆调节”,避免“该收的收不上,不该收的‘挖地三尺’”的税收困局。

许多富人是靠偷税漏税迅速发家的

这家当地最大的槟榔企业被政府视为关系地方稳定的重点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进入企业检查。企业主自己也特地养了好几只高大威猛的狼狗看守院门,防止人员擅自闯入。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杠杆,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辽宁、安徽、湖南等地采访时发现,这一杠杆在调节高收入群体前却有些“失灵”,高收入群体税收“管不住”已经成为各级税务部门面临的普遍难题。

记者在湖南采访时获悉当地一起令人震惊的富人逃税案。在湖南某地有一家当地最大的槟榔企业。由于企业解决了当地3000人的就业,被政府视为关系地方稳定的重点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进入企业检查。企业主自己也特地养了好几只高大威猛的狼狗看守院门,防止人员擅自闯入。

如此一家戒备森严、备受保护的企业,却不断被举报有严重的偷漏税行为。为此,当地国税部门在缜密的前期调查后,联合公安部门对企业进行了一场突击检查。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保护下,税务稽查人员迅速进入企业,封存了财务电脑,结果发现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额为1900余万元,而实际销售收入高达2个亿。更令人意外的是,企业内部还专门设有一间金库,堆放着成箱的现金,用于日常交易,以躲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账户监控。

“1900万元与2个亿,相差10多倍,这中间的税收流失十分惊人。如果没有突击检查,这部分钱就直接进了企业主的腰包。”参与此次稽查的湖南省一位税务干部由此发出这样的感叹,“现在的富人不是照章纳税发展起来的,很多是靠偷税漏税迅速发家的。”

这家槟榔企业的逃税经历典型反映了目前税收杠杆的“调高”无力。不少基层税务干部表示,由于对高收入群体监管困难,使得许多高收入群体没有按章纳税,产生了很多暴发户。一些企业一年利润几千万元,但纳税只有一点点。很多开矿的千万亿万富翁税收也少得可怜。此次如果无人举报,这家槟榔企业同样难以监管,巨额税收就化为个人财富。

湖南耒阳市是有名的煤矿产区,煤老板众多且十分富有。基层税务干部也表达了同样的无奈。当地国税局副局长罗利翀表示,现在地方的大老板很多,可是由于无法准确掌握这些人的资产状况,因此税收也很难落实。

按照规定,耒阳市一个煤矿企业正常不仅要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企业主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由于企业通过做假账虚报销售额和不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税收监管,使得一部分人没有按章纳税。为此,去年耒阳市专门组织了一次专项治理,结果一下挤出9000万元的税收增幅。“如果没有进行专项整治,这9000万元就装进了煤老板个人的腰包。”罗利翀说。

除了通过虚报收入、不开发票等虚假手段逃税,一些纳税人还利用现有的税收制度漏洞“合理合法”逃税。辽宁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江天介绍,现在很多企业老板采用各种手段偷逃税款,增加个人财富,而税务部门由于征管手段跟不上,很难查处。如,目前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通常是按照其获得企业利润的20%进行征税。但很多老板为了避税,尽管企业利润已经很多了,但却长期不进行分配,个人的购车、购房、吃喝等开支都从企业出账。这样,尽管个人工资收入很低,但却是实实在在的高收入群体。对此,税务部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十分无奈。

一些纳税人还通过多头“收入”来逃避税收。辽宁省本溪地税部门就曾查处一起个案,当事人共有七处收入,每处都低于2000元纳税起征点,这样尽管每月拿着万元以上的收入,却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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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聚焦:

人民日报两篇呼吁收入分配改革调查报道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新华社晒寻常百姓家庭收支账:工资没涨 物价却涨得厉害

权威声音:

郑新立:须调整收入分配结构 让中低收入者能充分消费

国家行政学院学者:政府权力过大 收入分配体制已经改不动了

专家观点:

李实:中国低收入阶层超70% 收入分配不公加剧贫困

学者: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非常突出 体制上要做重大调整

学者:居民收入占GDP比例低 应增加工人报酬减少企业垄断

孙立平:不怕贫富差距大 怕的是穷人失去向上流动的希望

分析评论:

薛涌:贫富差距达23倍 中国必须对贫富分化说不

陈东升:腐败和贫富差距问题不能太夸大 要相信下一代人

水皮:贫富差距过大会引来一系列问题 裂口不能越扯越大

相关专题:

收入分配改革全民大讨论 

国家行政学院学者:政府权力过大 收入分配体制已经改不动了

2009年12月04日 01:52东方早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86条

东方早报记者 罗晟 发自北京

“我不认为能改得动。”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昨日在北京对早报记者表示。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主要问题在于初次分配的结构难以调整。只要经济增长依赖于投资驱动,政府的权力过大,企业的增长不跟就业挂钩,收入分配问题就没法调整。

王小广介绍说,初次分配包括资本所得、政府所得和劳动所得等三个部分。在当前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过程中,较强的政府控制力需要政府税收比的高比重;而当前企业的高利润是源于很多企业的垄断利润,而目前市场结构面临难以调整的困境。若企业的增长不是以就业最大化为目标,则会出现就业的相对不足,工资收入的增长不足,劳动收入占比也没法调高。

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代表劳动者所得的劳动者报酬占GDP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7年已降至39.7%。而代表政府所得的生产税净额和代表企业所得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则分别由1990年的11.7%和34.9%上升到2007年的14.2%和46.1%。

央行在11月11日公布的《2009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失衡以及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居民整体消费能力和意愿的提升。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为居民提供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渠道,如发展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划拨国有股做实个人养老金账户等方式提高居民参与资本分配的程度,使社会各阶层能更加均衡地享受企业利润增长的收益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王小广还指出,二次分配中税制不完善,也使得国民收入难以调整。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整体税率偏高。这种结构恰恰导致了富人逃税,逃不掉的是工薪收入阶层。若考虑通过征收不动产税、房地产税,其征收遇到的阻力将会很大。

王小广认为,在边际上对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进行改革是没有意义的,解决不了收入分配的问题。如果真的要改革,就必须在完善税制、垄断行业、实现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和分享上取得一些突破。

王小广说,“国民收入分配的改革必须要有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即经济增长更加重视消费、自主创新和就业。如果投资驱动的模式不变,国民收入分配的问题就很难改变,其他都是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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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收入占比降低,症结在行业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