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博客行为准则出炉 禁止匿名评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8:31:29
率先提出网络进入“Web2.0”时代概念的蒂姆·奥莱利(Tim O'Reilly)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Jimmy Wales),日前创建一整套博客规则,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类似“死亡威胁”的恶性事件发生,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讨论和辩论环境。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美国著名博客、Java技术专家凯西·西拉(Kathy Sierra)最近在博客中遭遇了匿名的“死亡威胁”,这起事件的起因之一,就是围绕是否应当删除个人网站上不当评论所展开的争论。在收到死亡威胁和恐怖图片后,西拉取消了一次公开演说,并向当地警察局寻求帮助,以找到威胁的来源。她还表示,自己有可能放弃博客写作。
行为准则禁止匿名评论
奥莱利称:“从本质上讲,文明就是我们签署的共同协议,它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我们应当确保通过博客创建的文明能让人引以为傲。”奥莱利推荐的七条博客行为准则包括:
1、不仅仅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还要为自己博客上发表的评论负责;
2、标示出自己对辱骂性评论的容忍度;
3、禁止匿名评论;
4、不理睬无聊、下流的人;
5、如果发生冲突,应在线下交流并直接对话,或者寻找一位调解者;
6、如果你认为某人行为不端,应该告诉他;
7、在真实生活中不会对人说的话语,也不应发表在网络上。
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表示:“我们发布博客行为准则的目的,是建立一种个人表达与建设性讨论相结合的博客文化。你可以在博客中表达异议,但不应说出招人反感的言论。”他推荐的七条博客行为准则包括:
1、我们应当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同时限制那些违背基本文明标准的评论;
2、在真实生活中不会对人说的话语,也不应发表在网络上;
3、如果纠纷升级,我们应当在公开回应之前私下联系;
4、如果我们确认某人在无理地攻击他人,就应当采取行动;
5、我们不应当允许匿名评论;
6、不理睬无聊、下流的人;
7、我们应当鼓励博客网站运营商进一步加强管理。  
奥莱利建议,如果博客支持最终版的行为准则,可以在自己网站加上一个治安官徽章的图标,表示“加强规范”,让评论者也注意文明礼仪;如果博客不支持最终版的行为准则,可以在自己网站加上一个导火索已经点燃的炸药包图标,表示“百无禁忌”,大家可以随便评论。
这些行为准则巳经得到不少博客的支持,哈佛大学法学院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的研究员戴维·温伯格(David Weinberger)指出:“建立行为准则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互联网整齐划一,而是为了让本来就已经存在的信息规则变得更加纯洁。”但是也有一些在线写手认为准则会成为言论自由的限制。  
中国网民反对实名评论
虽然事件发生在美国,但因为博客这个网络产品在全球范围内都广受关注,对于美国互联网重量级人物提出的“禁止匿名评论”的想法,众多中国网民都表示不愿意接受,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三种反对的理由:一类原因是,不管自己说什么话,批评或者褒扬,都不想让博主特别是陌生人知道这个评论是自己发表的,没有必要再为自己的网上言论承担责任。
第二类愿意匿名的网民的理由主要是,可以说得更轻松,更放得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正是互联网带给人们的好处,它促进了信息的透明。比如在匿名的状态下,评论一个人的观点“弱智”很容易,但假如是实名,就不好意思这样不加修饰地指出别人的不足了,避免别人告自己“谩骂”。
第三类不接受实名评论的网民的考虑是,如果别人冒用了自己的名字,自己就“洗不清”了,还不如像现在一样,多数人都以“游客”、“过客”的身份出现。
中国现状:《自律公约》未落到实处
事实上,2006年4月19日,中国十几家网站签署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其原名正是《博客公约》,内容诸如号召博客作者“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等。时隔一年,很多人却完全不知道这个公约的存在。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缺少一个组织或机构来专门管理博客内容以及对博客文章的评论。当初出台这个公约是有必要的,但在国内数以百计的博客网站和数千万的博客作者中间,如何能把公约真正落实还是一个问题。
眼下看来,美国网络专家提出的“博客行为准则草案”值得借鉴,但实名评论,尚没有得到绝大部分网民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