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我曾经的白日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3:24:15
                           

                     

        我不再把小说和生活等同化,不再把理想与现实混为一谈,不再幻想这辈子只与王小波和昆德拉一样有趣的人在一起,更不再做白日梦……

  按说我也是一个情商挺高的人,从小在书店长大,对男女之情,似乎比一般的小朋友要懂得早一点点。打我知道爱情为何物起,我就渴望着一场恋爱,未必轰轰烈烈,但一定要最默契的。不幸的是,一直长到二十四五岁,我都无人可恋,没人跟我默契,甚至寒碜到没跟男孩儿握过手。

  我的确未曾颠倒过众生。不过,扳起指头算算,追过我的男生也还不少,可惜啊,我被那些书害惨了———同班的男生,在我眼里,不过就是小男孩儿一群,我着魔的对象,初中时是于连和白瑞德,他们在我眼里太有男人味了。上大学后,又觉得和王小波或者昆德拉这样的人过一辈子才算不枉此生。这两个男人实在是绝顶聪明,而且妙趣横生———可惜王小波身边有李银河,更糟的是,他已经过世;昆德拉也即将风烛残年,想挖墙脚,也没地儿挖去。这样一来,极目四望,身边可恋之人便少之又少。有位男同学曾经总结说,我的视线总是穿过他们,看着遥远的地方……

  我还面临一个问题,虽说我思维上早熟而挑剔,可并不意味着我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成熟。也就是说,我的思维和我的行为是脱节的。所以,在真正成熟的男人眼里,我当时也不过就是一个小屁孩。我也确实是个小屁孩,硕士毕业以前,我就是一个生活白痴,粗粝得很,不会做饭,不爱洗衣,不施粉黛,不爱打扮,不懂与人交往……大学时,一帮女生躺在宿舍做白日梦,我的标准白日梦就是,找个人养我,而我只要写写字儿,养几盘花儿,养条狗,每年再用自己的稿费去周游世界一两次;养我那个人最好是四十岁左右,有些阅历了,还有一点儿沧桑,有点儿味道,懂我,爱我如至宝,当然,事业啥的也有点儿奔头了,家什么的都打点好了,啥心也不用我操;对了,最好是死了老婆还有个孩子,这样我就用不着生孩子了,也不必担心孩子养不亲,将来又跑自己亲妈那里去了。虽说我怪好养的,基本算素食者,粗菜淡饭即可,也算个自然主义者,不爱奢侈品,只喜欢简单生活———但是,做完这个白日梦之后,宿舍女同胞们还是一致对我这个坐享其成之徒表示了最大的鄙视,连我自己想想,也深感鄙视。

  毛头小子固然不可取,可毕业以后,我很快就发现,中年男人哪有那么简单,千万小心,否则,他们很有可能会成为你这辈子最大的噩梦。他们往往有婚约在身,即便没有,对他们来说,人生已过半,世路早已看惯,他们的感情余量就只有这么多,而你,为了这点余量,却要拿出飞蛾扑火的勇气。我也遇到过两个愿意“养我”的中年男子,他们也算是精英了。他们学历高,谈吐得体,接触几次后,一个说,老婆孩子都在国外,婚姻早就没有爱了,只剩下折磨,只不过,孩子太敏感,所以不能离婚———看样子,他是想在中国再弄个家。另一个倒是离婚了,思维却很现代,暗示我做他情人,认为情人相互之间必须有足够自由,不能有太多约束,想另外找情人也OK,只要告诉对方,互相坦诚,不欺骗就行了。

  不尊重婚约的神圣性的人,或把感情视为快餐或甜点的人,就算他是曹植,才高八斗,在我眼里,也毫无价值。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遇到这样的男子,我便不由自主地怀念起我曾经青涩而疯狂的追求者。只有年轻,才肯为你豁出一切,将整个心灵坦诚于你。可惜,年轻的时候,我们并不会珍惜这样的感情,总觉得这太幼稚。

  结束学生时代,已经好些年了,爱情也终于有所经历。年龄和心态总算匹配起来了,我再也不用担心自己思维的早熟问题,懒惰的毛病亦有所修正,也终于发现,把饭菜做得美味可口,把衣服洗好晾干让它们散发出太阳的味道,那种生活带来的快乐也并不比思维的快乐要少。同时,我不再把小说和生活等同化,不再把理想与现实混为一谈,不再幻想这辈子只与王小波和昆德拉一样有趣的人在一起,更不再做白日梦。其实,年纪多大,事不事业有成,死没死老婆都不重要,我只想遇到一个真实质朴,并且依旧葆有那么一点点童心的男人,能和我互相偎依,一起体会世间冷暖,至于是否足够懂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看到他,我就觉得一切原来如此简单,像冬日里的炉火一样,让你感到生命里最温暖的跳动。同样,我希望他看到我也如此,安心而且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