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国家律师联盟-在线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7:36:16
    李明华律师 1391172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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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如下:   一、田地   稻田每亩补偿3500元,糖蔗每亩补偿3200元,食用黑蔗每亩补偿4200元;食用黄皮(白)蔗每亩补偿6000元;菜地、作物地已覆盖种植的每亩补偿3500元,已开垦但未投种的每亩补偿开垦费1000元;山林地、灌木林地每亩补偿1250元;山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郁闭度为0.20以下的每亩补偿250元,郁闭度为0.20-0.40的每亩补偿500元,郁闭度为 0.40-0.70的每亩补偿750元;郁闭度为0.70以上(含0.70)的山林地,树木平均胸径在5厘米以下(不含5厘米)的幼林地每亩补偿1500元,树木平均胸径在5-15厘米(不含1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2000元,树木平均胸径在15厘米以上的林地每亩补偿3000元。   二、果树、花地   荔枝树、龙眼树按树龄划分,树龄在4年以下的每亩补偿5000元,树龄4年以上每递增一年,每亩补偿递增1250元,树龄递增至15年或以上,每亩最高补偿18750元;零星荔枝树、龙眼树树龄在4年以下每棵补偿80元,树龄5年至6年的每棵补偿150元,树龄7年至8年的每棵补偿280元,树龄9年至10年的每棵补偿400元,树龄11年至12年的每棵补偿500元,树龄13年至14年的每棵补偿600元,树龄15年以上(含15年)的每棵补偿750元;榄树及芒果、黄皮、火龙果树等按荔枝树补偿标准的80%计补;杨桃、菠萝蜜、桃树等按荔枝树补偿标准的70%计补;柑、桔、橙、柠檬、佛手、柚、葡萄、桑、青枣树等按荔枝树补偿标准的60%计补;木瓜树成片未挂果的每亩补偿3000元,已挂果的每亩补偿4500元,零散已挂果的每棵补偿25元,未挂果的每棵补偿7元;蕉树成片种植半年以内的,每亩补偿3750元,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亩补偿5000元,零散蕉树,以3-5株为一堆,半年以内的每堆补偿25元,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堆补偿50元,单株已挂果的每株补偿25元,未挂果的每株补偿7元。   姜花每亩补偿5000元,菊花每亩补偿6200元,富贵竹每亩补偿7500元,玫瑰花每亩补偿9300元;观赏竹类每亩补偿9000元,灌木、草本植物、藤类植物每亩补偿7000元;乔木类和棕榈科类植物每亩补偿15000元。   三、零星树木   榕树的有高度无冠幅树苗,高度1米以内每棵补偿5元,高度1-2米每棵补偿10元;无冠幅移栽榕树和木棉树按胸径进行补偿;罗汉松、柏树高度0.5米以下的 每棵补偿10元,高度0.5-1米的每棵补偿25元,高度1-2米的每棵补偿100元,高度2米以上的,高度每增加50厘米以内每棵补偿在100元基础上增加100元;发财树胸径5厘米以下的每棵补偿30元,胸径5-10厘米的每棵补偿50元,胸径10厘米以上的每棵补偿100元;散尾葵的树苗每棵补偿10元,冠幅1米以下的每棵补偿50元,冠幅1-1.5米的每棵补偿100元,冠幅1.5-2米以下的每棵补偿200元,冠幅2米以上的每棵补偿300元;大王椰子树地径10厘米以下的每棵补偿150元,地径10-15厘米的每棵补偿200元,地径15-45厘米的每棵补偿280元;其他杂树则按胸径不同进行不同的补偿。   四、虾蟹、鱼蚝、鸡鸭鹅   水深在2米以下(不含2米)的鱼塘每亩补偿2000元开发费,水深在2米以上每亩补偿2500元;属四大家鱼及一般淡水鱼类每亩补偿4000元;属虾、蟹、优质品种鱼类及海鲜类每亩补偿5000元;属甲鱼、娃娃鱼、鳄鱼及龟类每亩补偿8000元;荷花塘、莲藕塘开发费和青苗补偿费分别为每亩2000元和3800元;种猪、繁殖母猪,搬迁每头补偿200元,搬迁每头体重25千克以上肉猪补偿80元,每头体重25千克以下猪苗补偿30元,搬迁体重0.5市斤以下的鸡、鸭、鹅每只补偿1元,体重0.5-1.5市斤的每只补偿5元,1.5市斤以上(含1.5市斤)的每只补偿10元;蚝田按投资成本给予补偿,投入角石放养的每亩补偿3100元,设置1.5米以下有效养殖高度水泥桩柱的每亩补偿4400元,设置1.5米或1.5米以上有效养殖高度水泥桩柱的每亩补偿5000元,高密度木(竹)桩柱吊养的蚝田每亩补偿6000元,高密度水泥桩柱吊养的蚝田每亩补偿8000元。   五、建筑物   集体用地地上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建筑成本补偿,建成年份在1980年以前的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1981年-1985年的每平方米补偿1200元,1986年-1990年的每平方米补偿1500元,1991年-1995年的每平方米补偿1800元,1996年以后(含1996年)的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同时,征收地单位应在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就近调整与原用地面积相等的土地,用于被拆迁人新建安置住房,新建安置住房原则上由所在镇或村集体组织实施,并享受拆一免一的报建优惠。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每平方米按20到400元不等进行补偿,厕所、猪栏、猪舍等其他临时建筑物每平方米则按2元到150元不等进行补偿;晒谷场地坪、化粪池、储水池则按实体结构不同进行补偿,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补偿最高,每立方米400元;手摇简易水井每口补偿300元,砖石井壁结构每立方米补偿150元,砼管井壁结构每立方米补偿200元;围墙泥土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偿20元,砖结构墙身厚度12厘米的每平方米补偿40元,砖石结构墙身厚度18厘米或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偿65元;挡土墙干砌毛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150元,湿砌毛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