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就可以“发死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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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就可以“发死人财”?
李气虹 (2007-04-12)
清明时节,广州殡葬服务中心上周宣布从下月15日起,将调高运尸、火化、骨灰存放这三项基本服务的收费,引发民众议论;加上有殡仪馆员工在网上自爆年薪高达18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万6000新元),按目前中国大陆社会的标准算是中高收入职业,舆论质疑殡葬服务中心凭藉垄断地位为自肥而肆意加价,是“发死人财”,更有人感叹“死不起”。
在这之前,让市民疑惑的是物价局明明规定遗体接运费是每具120元,但每次殡仪馆的答复却是每具570元或更高。对此,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黎国庆解释说,广州殡葬各项收费在全国来说都处于较低水平,在广东比珠海、深圳都低。
殡仪馆每年运回3万4000具尸体,70%是从医院运回、每具运输费一律为120元;约有20%的遗体是从市民家里运出,所以每具收费570元。另外,每年还运回2000具无名尸体,不仅分文难收,时常要补贴消毒、防腐费用,垫支多达数百万元。还有300到400具遗体来自经济困难家庭,殡仪馆也会减免或完全免费。
黎国庆宣称,自1958年沿袭下来的运尸制度及费用,早已不适应今日大陆社会发展,现在市民要求运尸车车况好、准时到、服务优。“但120元的低收费没法满足他们的愿望,所以殡葬中心就推出了特殊服务并加收费用。”收费标准是符合中下层弱势群体的要求,“穷人在广州也一样死得起”。
据了解,2004年广州物价局核准“特殊现场遗体处理费”的收取标准,规定若家属提出定时、高档殡车、专车专送(专车接运一具遗体)、遗体清洗、更衣、现场消毒等特殊要求,殡仪馆可收取每具450元的费用,加上120元的基本服务费,正好是570元。
针对“奢侈办丧”的批评,黎国庆说“殡葬单位不是慈善机构,是服务性行业。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需求,简单办丧不符合人性化”,“有华侨出100万办丧,难道我还不做吗?梅艳芳的灵车就花了100万,霍英东花了500万,名人、富人的需要也是正常的嘛。”
他还介绍,殡葬服务中心的一线工人及行政人员年薪十多万元,但“少的也有,4万、6万、8万的都是”。他们是特殊职业群体,“忍受着世俗偏见”,“压力很大”,工资高点,社会应该理解。
黎国庆最后强调:“中心不存在乱收费。我们是国家单位,拿的是固定工资,收的钱不是给自己,要上缴的!如果说发死人财,那也是国家在发!”
殡葬属于冷门行业,一般人不太清楚其运作情况,黎国庆的解释并非全无道理。只是人人都有走到生命终点的一天,中国人对自己会否落得“马革裹尸”十分敏感,担心殡仪馆只顾“风光大葬”而忽略“简朴办葬”的需求。
最让人诟病的,其实是黎国庆说“国家发死人财”时的“理直气壮”。发死人财也好,发国难财也罢,无论是不是国家行为,终究是不道德的趁火打劫。他既然承认殡葬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业性质,却又搬出计划经济中的“国家”(党、政府)作挡箭牌,显得自相矛盾。按此逻辑,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的国家单位,就能对消费者漫天开价?
本周一,广州市物价局下发文件,叫停殡葬服务中对三个基本服务项目的变相提价行为。由于正值广州本周召开“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就不知道这是在道义上否定“国家发死人财”的正当性,还是政治上的暂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