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天莫做四月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2:43:08
做天莫做四月天,蚕要温和麦要寒,
秧要日时麻要雨,采桑娘子要晴干。
——冯梦龙《醒世恒言》
借用上面的诗句来唠叨唠叨物权问题,且说中国《物权法》历经十数年方才正式出台,其难产程度不亚于让公鸡生出金蛋。对于法律一行,咱是门外一汉,咱无法从立法本意,物权一法之起源、流变及法典旧事异国先例等等进行分析。但咱就从《物权法》这个金蛋之难产情况分析,它一定是个宝贝疙瘩。据说各方利益展开十数年的争斗,其中一个法律条文在网上就征集意见数万至数十万条的,可见这只金蛋价值之不菲。据说金蛋难产乃因各方利益之争斗使然,其形式恰如四月之天,物权一法才如众星捧月于伟大的2007这个金猪之年,高调回归咱这里的人间。
“物权”一词,咱琢磨着,应该是对物体拥有的权利,这里可能多指归属权。再仔细分又有不动产和动产之别,但今日这些不是咱要唠叨的主题,咱先唠叨的是享受物权的感受。没有物权之界定,譬如你嘴里安上假牙,但这假牙没作界定是谁的,你作何思想?一则别人随时可以取走你吃饭家伙,因为没有什么能证明你使用的这假牙就是你的。二则你和这假牙呈荒谬状况,你能说清你嘴里使用的假牙和你什么关系?!也许有人会认为咱比喻有点失当,再看看自家的房屋,是你的还是不是你的财产?你说不是你的财产,但你住着,且不是偷来抢来租来借来的。你说是你的财产,它又不是悬在空中扛在肩上,它是放在不属于你的土地之上,邪门!可见物权一法留着一支小尾巴,其用意也许是:上胡不法外来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咱修改借用《吕氏春秋·察今》里一句)!。
再看一个物权实例,最近重庆“最牛的钉子户”一事,其演绎各路英豪加入,并裹夹物权一事,从中央到地方再到个人、媒体,呈现哄哄烈烈之热闹气氛。据说中央胡主席指示要以物权法来解决“最牛的钉子户”事件,地方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回应“最牛的钉子户”绝不迁就漫天要价(见2007年3月27日《新安晚报·今日看点》),再小地方重庆市九龙区人民法院判决“最牛的钉子户”强制拆迁,各路媒体参与推波助澜,开发商与当事人(包括其他拆迁户)不时过过小招,引发好事人等哄哄然。从这景象中咱又看出四月天的气象,牛与不牛,咱琢磨:私人物权与公共物权之界定是否在该“金蛋”中有界面需要犁清之处,否则做天做成四月气象,岂不十数载产一劣质“金蛋”。
至于物权的“物”来与归一事,咱也要唠叨唠叨,这个“物”其来路是否具有合法化的前提,这个合法的前提又有谁说了算。譬如贪官收入及法律、政策不健全时某些垄断性及不公性(如某些企业高管,自己给自己定的高薪)高收入问题,是否要保护?还有公有物权的“物”这个“物”其权之所归问题,这可能也是一个大难题。比如企业改制问题,这个公有的“物”其定价与所属的界定现实中缤纷多彩,与物权之精神是否有矛盾之嫌疑。
“做天莫做四月天,蚕要温和麦要寒,秧要日时麻要雨,采桑娘子要晴干”这里喻作物权之争,说的好呀!真理愈辩愈明,利益愈争愈乱,做天莫做四月天。愿物权之法如古人所喻: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好了,今天咱就唠叨到这。让咱试目以待物权法的运行吧。
完于2007年3月31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