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S活動實施辦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3:03:11
1、目的:
1.1、      加強基礎管理,提升全員品質。
1.2、      提升企業形象及競爭力。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用單位、員工。
3、6S定義、目的、推行要領:
3.1、整理:
3.1.1、定義:將工作場所中的任何物品區分為必要的與不要的,必要的留下來,不要的物品徹底清除。
3.1.2、目的:
3.1.2.1、騰出空間。
3.1.2.2、防止誤用。
3.1.2.3、塑造清爽的工作場所。
3.1.3、推行要領:
3.1.3.1、自己的工作場所(範圍)全面檢查,包括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地方(如設備內部)。
3.1.3.2、制定〝要〞和〝不要〞的判別基準。
3.1.3.3、按基準清除不要的物品。
3.1.3.4、重要的是物品的〝現使用價值〞,而不是〝原購買價值〞。
3.1.3.5、制定廢弃物處理方法。
3.1.3.6、制定自我檢查。
3.2、整頓:
3.2.1、定義:必要的東西分門別類依規定放置,並摆放整齊,加以標示。
3.2.2、目的:
3.2.2.1、清除〝尋找〞的浪費。
3.2.2.2、工作場所清楚明了。
3.2.2.3、整整齊齊的工作環境。
3.2.2.4、消除過多的積壓物品。
3.2.3、推行要領:
3.2.3.1、落實〝整理〞的工作。
3.2.3.2、明確〝3要素〞原則:場所、方法、標示。
3.2.3.3、明確〝3定〞原則:定點、定容、定量。
3.2.3.4、大量使用〝目視管理〞。
3.3:清掃:
3.3.1、定義:清除工作場所內的臟污,並防止臟污的發生,保持工作場所幹淨亮麗。
3.3.2、目的:
3.3.2.1、保持令人心情愉快、幹淨亮麗的環境。
3.3.2.2、減少臟污對品質的影響。
3.3.2.3、減少工業傷害。
3.3.3、推行要領:
3.3.3.1、建立清掃責任區(室內、室外、公共區域)。
3.3.3.2、執行例行掃除,清理臟污。
3.3.3.3、調查污源,予以杜絕或隔離。
3.3.3.4、建立清掃基準,作業作業規範。
3.4:清潔:
3.4.1、定義:將上面的3S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範化,並貫徹徹底執行及維持。
3.4.2、目的:維持上面3S的成果。
3.4.3、推行要領:
3.4.3.1、落實前面3S工作。
3.4.3.2、決定6S時間。
3.4.3.3、制定評比方法。
3.4.3.4、制訂獎懲制度,加強執行。
3.4.3.5、高階主管經常帶頭巡查,帶動全員重視。
3.5:素養:
3.5.1、定義:人人養成好習慣,依規定行事,培養積極進取的精神。
3.5.2、目的:
3.5.2.1、培養具有好習慣、遵守規則的員工。
3.5.2.2、營造團隊精神。
3.5.3、推行要領:
3.5.3.1、制訂服裝、肩章、工作帽等識別標準。
3.5.3.2、制訂共同遵守的有關規則、規定。
3.5.3.3、制定禮儀守則。
3.5.3.4、教育訓練。
3.5.3.5、推動各種精神提升活動(早會、禮貌運動等)。
3.6:安全
3.6.1、定義:消除隱患,排除險情,預防事故的發生。
3.6.2、目的:
3.6.2.1、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生產的正常運行。
3.6.2.2、減少經濟損失。
3.6.3、推行要領:
3.6.3.1、建立系統的安全管理體制。
3.6.3.2、重視員工的培訓教育。
3.6.3.3、實行現場巡視,排除隱患。
3.6.3.4、創造明快、有序、安全的作業環境。
4、組織:
推行小組:NPS專案組
考評小組:稽核、總務
6S推行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6S推行委員會
主任委員
4.1、6S推行委員會由副主任委員於IC遴選經、副、襄理、專員級直屬主管或獨立單位主管(或指定幹部)為委員,經主任委員認可即可擔任,任期一年,期滿可連選連任,其組織如下: 6S推行委員會
4.2、各單位成立「6S推行小組」設組長一人,由各單位主管擔任組長,負責推動。並成立「6S推行小組」組員數名,由單位主管遴選認可即可擔任,任期一年,期滿可連選連任。
4.3、6S推行委員會組織及名單由考評小組整理備案,若有變更告知予以變更。
5、工作職責:
5.1、主任委員:負責委員會之運作,並指揮監督所屬組織。
5.2、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處理委員會事務,並於主任委員授權時,代行其職務。
5.3、推行協助小組:
5.3.1、推行計劃方案的擬定。
5.3.2、召集推行會議的舉行與資料的整理。
5.3.3、相關活動的籌劃、推動、發起。
5.3.4、6S執行效果不佳單位,其輔導人員之指派。
5.3.5、6S評分標準制定。
5.4、考評小組:
5.4.1、6S活動、計劃之執行予以考評,追蹤目標之達成。
5.4.2、6S活動評比,評比分數的統計與公佈。
5.4.3、計劃、方案執行不佳單位之主管、幹部提報。
5.4.4、各單位考評缺失之記錄,追蹤改善。
5.4.5、參與6S評分標準之制定。
5.5、委員:
5.5.1、6S活動的宣傳教育,推動等。
5.5.2、各單位6S活動的指導及爭議的處理。
5.5.3、定期檢討、推動改善。
5.5.4、共同參與6S活動之計劃,並確實執行。
5.5.5、其他有關6S活動事務的處理。
5.6、6S推行小組
5.6.1、6S推行小組長
5.6.1.1、由責任單位或範圍、區域的人員推選,一般為主管。
5.6.1.2、責任單位或範圍、區域內的6S推進。
5.6.2、6S推行小組成員
5.6.2.1、協助責任單位或範圍、區域內的6S推進。
6、實施辦法:
6.1、評比分生產單位和事務單位進行,參與考評單位如附表1。
6.2、本辦法的推行由各單位6S推行小組長完全負責,其主管承擔連帶等同責任。
6.3、各單位責任區域如附表2(由NPS專案組繪制分發)。
6.4、定期(每日或每周)由考評小組輪流依評分標準(附表3)到各組評分,評分力求客觀、公正。
6.5、各組之實際成績,可換算成灯號,顯示規定如下:
90分以上綠灯;
80-89分藍灯;
70-79分黃灯;
70分以下紅灯;
6.6、每次評比後公布各組之實際成績與名次,每月總結各項成績公佈名次,資料由考評小組留存。
6.7、檢查中的重點缺失(資料或圖片)予以公布,各組依其改進,並列追蹤。
6.8、執行缺失與成果,定期檢討,並形成會記錄,傳送相關單位及各委員,必要時張貼讓員工知道。記錄包括:
6.8.1、會議召開次數記錄。
6.8.2、議程、主題。
6.8.3、決議內容。
6.8.4、已完成、未完成記錄。
6.8.5、完成期限。
7、獎懲規定:
7.1、評比以周為單位進行,競賽以月為單位進行,生產單位與事務單位每月各累計滙總取前三名予以獎勵和發給紅色錦旗,取後三名予以懲處和發給黃色警示旗,獎懲金額直接追溯或發至各負責單位主管至班長級或責任人。月競賽連續三次穫第一名,可永久保存“第一名”紅色錦旗,奬勵翻一番,連續三次穫倒數第一名,懲處翻一番。
7.2、獎懲標準如下:
7.2.1、獎勵:第一名,小功一次;第二名,嘉獎二次;第三名,嘉獎一次。
7.2.2、懲處:倒數第一名,小過一次;倒數第二名,申誡二次;倒數第三名,申誡一次。
7.3、錦旗與獎金於次月早會上頒發,由副總主持。
7.3.1、依獎勵方法發給獎金和錦旗,依懲處方法發給錦旗和扣款。
7.3.2、所頒發錦旗於當月底收回。
7.3.3、獎懲金額在薪資發放或扣除。
7.3.3、所頒發錦旗必須懸掛在各單位指定位置。
7.3.4、成績未達到80分時,不頒發第一、二、三名獎金和錦旗;成績均超過80分以上,不懲處倒數第一、二、三名和頒發錦旗。
7.3.5、評比獎懲及名次記錄,將作為人事及年終績考核項目之一。
7.3.6、其中對6S推行計劃、方案執行不佳者,除評比外,可另外提報一律小過一次處罰。其他特殊情形另外提報處理。
8、申訴流程:
8.1、各單位任何認為不合理之情況,可依下列流程申訴:
8.1.1、單位有確實檢討及核實過最新之檢查、評比標準。
8.1.2、與考評小組協調。
8.1.3、填寫申訴簽呈。內容包括: (1)申訴案由。申訴原由,即為何申訴;(2)申訴事實內容;(3) 申訴結論及請求。根據申訴事實,得出申訴事實結論,並提出申訴請求。
8.1.4、交付委員會裁決。
8.2、申訴時限:2天內,逾期不予受理。
9、實施及核準:
本辦法經推行會議定,呈副總經理核準後實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