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护子与公安“斗法”(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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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护子与公安“斗法”
□本报记者 王 琪 发自内蒙古通辽
发布日期:2007-4-9   查看次数:343 【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通辽检察院正副检察长的儿子酒后参与打架斗殴,巡逻值勤的招聘警察上前制止,并将之带回科尔沁公安分局巡逻防暴大队。
之后,通辽市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3名招聘民警被关押9个多月后,被法院判处非法拘禁罪。
楼上传来一阵苍老的声音,像是唱歌,又像哭。
张洪生抱歉地笑笑,说那是他58岁的母亲在唱歌,“可能高兴得过了头,老人家又有点不正常了”。
此时是4月1日下午两点50分。通辽大风,寒气逼人。
这是张洪生出狱的第八天。与张洪生一同出狱的还有石勇、唐伟强两人,他们都曾经是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巡逻防暴大队(下称科尔沁分局)的招聘民警。因为在2006年6月15日晚的一起治安案件中将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继勋、副检察长张亚明的儿子张韬、张健带回大队,他们于去年6月17日被刑事拘留;6月30日被逮捕;今年3月23日被判非法拘禁罪;3月24日被取保候审。
出狱后的张洪生发现母亲的病情出现了反复。自从儿子被逮捕后,老人就再也安静不下来了。
她常在放声高歌的时候突然停顿,呜呜哇哇地说上一通谁也听不懂的话。她说,那是儿子被捕后的一个深夜里苍天教她说的,苍天没有告诉她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然后她说:“检察长的孩子是孩子,我们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吗?”
然后,她就哭。
“爸,我被警察打了”
4月3日下午两点,通辽市民主路。
从防暴大队长变成一名普通警察的黑春风回忆起2006年6月15日晚的一些情景时,抽动着鼻翼,想表明那晚他在大队值班室里闻到了满屋的酒味。
那天他穿着睡衣来到值班室时,张韬躺在床上,张健正在用手机给市、区公安局局长打电话,接着又给他父亲通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亚明打。电话接通时,张健在电话里说:“爸呀,我被防暴大队的警察打了,一个穿睡衣的小子打的,你带人来把他们抓了!”
黑春风当时笑了笑。
这天是黑春风临时带班,大约半个小时前,他召集全队巡逻民警在通辽市体育广场点名,然后按照惯例让他们驾驶警车巡逻。10点35分左右,24号警车巡逻至科尔沁分局对面的天上人间娱乐城时,发现有人在打架。
科尔沁分局“6?15事件”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显示了这次打斗的起因:北京正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赵占成等人当天晚上从天上人间娱乐出来,在倒车时遭到张韬、张健等人无故殴打。
报告说,在呼叫另外3辆巡逻警车增援的同时,24号警车上的巡逻民警唐伟强、王志伟、张洪生下车制止,张韬、张健等人不但不离开现场,反而纠缠殴打3名民警。唐伟强等人在纠缠不清的情况下带离张韬、张健等人时,由于行为过激,在互殴中使用对讲机及拳脚将张韬、张健打伤。其他警车赶到后,张韬、张健等4人被强制带回防暴大队,他们当中一名叫苏和的男子携带的一根伸缩式警棍被收缴。
有关调查材料显示,张韬等人当天下午及晚间曾两次饮酒,在天上人间娱乐完毕后与赵占成等人发生打斗时,情绪亢奋。
亢奋的情绪一直延续到了其中一人的父亲——通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亚明出现在防暴大队。
检察长组团查办“亲子案”
张韬、张健等人与巡逻民警在现场纠缠时,被殴打的赵占成等人趁乱离开了是非之地。安排警力寻找赵占成等人后,黑春风站在值班室门口,将已产生争执的巡逻民警和张韬等人隔开,避免双方发生冲突。
稍后,通辽市检察院一名干部来到防暴大队。就在该人将黑春风叫到楼上了解事情经过时,楼下突然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
此时,张健的父亲张亚明已经赶到了,他被儿子张健一把拉住。张健要带着父亲去找一个叫王哲的巡逻民警,在这之前,王哲和张健有过言语冲突。
张健拉着张亚明在走廊上来回找,没有找到王哲,于是一脚踹碎了一道木门上的玻璃。
张亚明随后上楼敲响了黑春风的办公室。在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材料中,张亚明和黑春风有这样一段对话:
张亚明:你们怎么随便打人?
黑春风:具体情况我还没来得及搞清楚,怎么造成的我也不清楚。
张亚明:有什么不清楚的?不就是你打的吗?穿睡衣的不就是你吗?
……
此时大约是当天深夜10点50分左右。尚未前往防暴大队的通辽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继勋——张韬的父亲,已经给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剑波去过电话,要求立即赶到防暴大队处理两个检察长的儿子被打一事。王剑波马上把这个意思传达给了科尔沁公安分局副局长姜希明。
在防暴大队,与黑春风不欢而散的张亚明副检察长下楼带领张韬、张健等人离开。一干人等在办公楼外与防暴大队正式民警王少军相遇。张韬一脚踢向身着警服的王少军,正中王的下身。
张韬、张健随后被送进医院疗伤,而不明就里的王少军正蹲在地上,痛得说不出话来。
当天晚些时候,张继勋检察长偕夫人亲临防暴大队,张亚明副检察长也再次赶来。一个由通辽市检察院法纪处、批捕处、法医处、技术处等部门中层干部及照相、摄像人员组成的队伍,开进防暴大队。
被捕的和逃亡的
在连夜展开的调查中,检察院相关人员被分成4个组,负责调查询问,公安局督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科尔沁检察院也被调动起来,参与案件的调查。
6月16日上午,事态开始变化。黑春风被停止防暴大队大队长职务,配枪被收缴。下午4点左右,事发当晚最先赶到现场的唐伟强、张洪生、王志伟3人的工作证被收缴,正式接受检察院审查。
 
唐伟强说,在这次审查中,检察官很在意两个问题——“你们有什么权力带人?你有什么权力喊增援?”
虽然身着警察服装,开着警车,但包括唐伟强等人在内的当晚出警的巡逻民警,几乎都是通辽市公安局的招聘民警。按照内部规定,没有正式民警带队,招聘民警不能独立执法。
事有凑巧,6月15日前,防暴大队的大量正式民警被公安局抽调去参加封闭式培训,治安巡逻任务落到了招聘民警的身上。
唐伟强说,面对检察官的质询,他曾和对方探讨:“如果我们看到这样的事情不管,万一打出大事来,这算什么行为?检察官说,‘是不作为’。”
这次审查草草结束。
当天晚上,检察院扩大了审查范围。6月15日晚第二批赶到现场的巡逻民警石勇被叫到了科尔沁公安分局。事发当晚,石勇从张韬、张健的朋友苏和的手中夺下了一根伸缩式警棍。在回防暴大队的途中,与张韬同乘一辆警车的石勇见其不断用脚踢车门,于是将其按住。
17日下午,唐伟强、张洪生、王志伟、石勇、王哲5名巡逻民警被带往科尔沁检察院。当天下午被刑拘,羁押至通辽市河西看守所。
检察院讯问笔录卷宗显示,检察机关希望从口供中得到一个结论:防暴大队队长黑春风打了张健。
但5名巡逻民警都没有作出这样的供述。
黑春风觉察到了逼近的危机,这个特种兵出身的警察说检察院“不按套路出牌”的调查,让人很绝望,他于是开始逃亡。17日当晚,检察院的3台警车悄悄布置到黑春风家周围的巷子里时,他已经躲起来了。
辗转关押后被判罪
在被关押到河西看守所后不久,王哲供述:我看到唐伟强打了张健,石勇在车上打了张韬。而事实上,6月15日当天,在唐伟强与张健有直接接触的时候,王哲还没有赶到事发现场。
这个27岁的年轻人在作出上述口供后被取保候审。而他的另外3名同事则被关押至2007年3月24日。
在9个多月时间里,唐伟强和石勇被先后辗转关押到4个地方。在被从河西看守所转押至科尔沁中旗保康看守所后,唐伟强说检察官对他“耍了手段”。
“他们说石勇已经放了,只要我承认3件事,也可以给我办取保。”唐伟强说,“这3件事是:承认我打了人,供认石勇和黑春风打了人。”
第二次被转监时,唐伟强发现石勇并未被释放。
频频的转监,被当事人认为是检察院的一种手段。据石勇说,一名副检察长曾警告他,如果他不老实交代,“我们让你住遍内蒙古所有的看守所,让老犯收拾你”。
2006年9月底,通辽市检察院开始着手安排起诉,该案的审查起诉最后被交给了该院的下级单位——科尔沁左翼后旗检察院。
此案前后两次在科尔沁左翼后旗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3名被告“明知自己无独立执法权,在没有正式警察和请示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被害人(张韬、张健)带回防暴大队,在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已经触犯刑法,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中关于张健“轻伤,十级伤残”的结论,在法院的判决书中被认定为轻微伤。据了解,张健伤情经过了两次鉴定,轻微伤是第二次鉴定的结果。张健的具体伤情为:头皮裂伤。
被告人辩护律师当庭作了无罪辩护,认为3名被告人当天将张韬等人带回防暴大队是履行职务行为,没有正式民警在场不是当事人造成;当天被告人通过对讲机群呼功能呼叫增援,领导未予以阻止,应视为默许;张韬、张健在被告人赶到之前,已与赵占成等发生殴打,公诉机关将两人的伤情全部归咎于被告人,事实不清。
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控诉观点及要求。后旗法院下达的(2007)后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写道:作为招聘民警的三被告人虽在执行公务,但遇到突发事件时,明知自己无独立办案权,应当请示领导而未请示,擅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有殴打情节,其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鉴于三被告人的主观动机非为个人恩怨而是执行公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最后判定,3名被告犯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第二天,法院对3人予以取保候审。
司法“丑事”的连锁反应
“谁知道下一次碰到的会不会是检察长的儿子?”有巡逻民警这样说。据透露,曾积极投身于通辽社会治安巡逻的招聘民警,在“6?15”事件发生后常把警车开到偏僻的地方躲起来,或者“东边干仗(打架斗殴),我往西边走”。
为了补充警力,通辽市公安局在获得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招聘了大量“招聘民警”,他们没有独立执法权。这最终成为通辽市检察机关控诉“6?15”事件3名当事人犯下非法拘禁罪的主要原因。
检察院的强硬态度,促使公安局冷落并最终放弃了为该局执行公务而被羁押的3名招聘民警。坊间认为,这是公安局在这场风波中采取的“丢车保帅”策略。与公安局态度转变相对应的是,“6?15”事件案第一次开庭时,科尔沁公安分局派了一名副局长到庭旁听;第二次开庭时,再无人问津。
3名在事件发生之后承担了全部风险的招聘民警,每月只有420元工资。他们和其他的招聘民警一样,总是冲在当地社会治安工作的第一线。
据透露,张继勋和张亚明高调介入“6?15”事件的行为,曾受到通辽市委有关领导的劝阻。通辽市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曾在电话中与张继勋激烈争执,但效果甚微。
2006年6月19日的一次意外,稍微改变了这种剑拔弩张的紧张局势。这天上午,防暴大队的40余名招聘民警集体着装,列队,向市委走去。
这一举动拯救了黑春风,也拯救了可能牵涉其中的公安系统的其他领导干部。当天,通辽市委召集公安局和检察院开协调会,有关领导明确表态:不准再扩大事态,不准再抓人,已经抓了的要放掉。
不久后,检察长张继勋平调至呼伦贝尔市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的儿子张韬,也不再是共青团通辽市委的办公室主任。
4月2日上午,春光明媚。通辽市委一名常委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这是通辽的一件丑事,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它掺杂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在里面。”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4-09 A07版 调查)
http://www.mzyfz-news.com.cn/news/0606259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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