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家央企股改:国资委“心中有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4:10:10
39家央企股改:国资委“心中有底”
““国资委的意见与以往还是一致的,并没有要求我们在规定的时候上报方案和完成股改。”总部在北京的一家央企的新闻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说,国资委态度仍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基本原则。”
备受市场关注的国务院国资委直属39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将在下一阶段进入提速阶段。记者从国资委有关方面了解到,管理层正在明确央企股改的“沟通机制”,以确定央企股改的“可能空间”。
速度:稳妥中强调积极
据知情人士透露,11月18日,国资委再次强调“央企要始终注意掌握股改的主动权”,要求各央企及其上市公司在股改全过程中,保持与国资委的密切沟通和协调,以确保股改的规范和效率。
11月21日,记者在与国资委有关部门的联系中得到的回应是,国资委没有对央企限定在明年某个时段上报完方案,但有一个原则是,“能快则快”。
“国资委的意见与以往还是一致的,并没有要求我们在规定的时候上报方案和完成股改。”总部在北京的一家央企的新闻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说,国资委态度仍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基本原则。
有消息称,目前国资委已基本确立下一阶段央企股改的“沟通机制”,即各央企上市公司及央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改在向交易所提交方案时,须征得国资委同意。
“这种同意不是说等方案做好后再征求国资委意见,而是说在企业提出股改方案之前,就应和国资委沟通共同研究该怎样做。”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人士这样理解央企股改的“沟通机制”。他说,首先,央企对于把握不准的相关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在这种充分讨论和沟通基础之上形成的方案才能保证将来不会有大的改变。
沟通的第二个阶段是指在央企股改方案与流通股协商阶段,央企方案的每一次协商和调整也要及时向国资委报告,最后所有的国有股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取得国资委的书面意见;最后阶段即是股东大会后,控股股东报国资委审批的过程。
国资委产权局一位人士表示,“股改进行到目前,国资委对央企股改的意见是,在强调稳妥的同时突出积极。”他说,所谓积极就是指态度上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股改方案,只要条件具备就尽快完成股改。央企在下一阶段的股改进程中要把握主动权,做到成熟一家,推出一家,避免受行政手段的干扰。
对于“成熟一家,批准一家”是否意味着央企股改没有时间表问题,国资委有关部门的人士表示认可。但他同时表示:“如果都成熟,马上都可以批复。当然,如果不成熟,还要放一放,因为从客观上讲还有好多问题需要研究。”
对价与最低持股:可以有更大空间
央企上市公司股改最初曾“姗姗来迟”,在全面股改前几批企业中央企“露面”不多。央企上市公司股改一度受到议论,市场上出现“国资流失说”、“对价上限说”。而最近的种种情况表明,管理层正在提速央企股改。
对于市场关于央企上市公司将实施低对价的猜测,消息人士从国资委得到的情况是,国资委对央企的对价水平一个“不言明”的原则是,“尊重企业选择、协调各方利益、给予更大空间”。
市场人士分析表示,如果这样是否可以突破以往管理层“暗定”的“10送3”或以下的水平。国资委产权局有关人士表示,国资委并没有限定企业必须是在10送3以下,每个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酎情而定。他说,“前一阶段少数央企的对价已经明确看到了管理层对企业各方股东利益的重视。”
从目前已实施的央企上市公司股改对价看,也确实印证了国资委人士的表态。中铁二局由10送3.5调高至10送3.8,沪东重机、上海电力、晋西车轴、安泰科技等对价均超过10送3。此前有关国资委规定央企支付对价不能超过10送3的传言已不攻自破。
权威人士表示,央企在下一步的股改中,国资委鼓励的对价方式将着眼于不应过多关注即期利益,而要将对价和公司下一步怎么发展,以及如何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结合在一起。
另外,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国资委对各类央企的最低持股比例虽然没有公开,但确实是“心中有底”的。
据透露,这个底线的具体内容是:第一类是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国家控股比例会在51%;第二类是属于控股股东主业范围,控股股东的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35%;第三类是大量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上市公司,按照25%左右的股权比例决定资金进退。
而具体哪类央企划定某一层次,国资委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具体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