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公平乃社会公平之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2:38:10
收入分配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并引发争论,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核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当前政府工作重要而又紧迫的问题。
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已经把逐渐实现社会公平的问题提上日程,它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没有再沿袭十五大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十一五规划还将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的天平倾向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这一决定得到了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
多年以来,收入分配问题一直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并引发争论的重要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核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当前政府工作重要而又紧迫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它既是一个实践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光是什么叫分配公平,就有很多不同的定义和看法。
收入差距扩大的各种数据
中国多年以来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状况几乎是尽人皆知的:其一,贫富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据联合国统计,2004年中国基尼系数已达到0.53左右,而1988年是0.382,增加140%,已明显高于0.4的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并且高于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其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1978年城乡收入差距约2.57倍,2004年为3.21倍,加上其它的因素,约为7.4倍。其三,地区收入差距扩大。2003年东部地区人均产值为16306元,中部为7775元,西部为6217元,比值是2.6:1.3:1。其四,行业收入差距扩大。2003年各行业的平均工资,金融保险业是2.25万元,比农林牧副渔业高6.1倍,比1978年的1.3倍高出4.8倍,考虑到工资外的收入,实际差距比这还要大得多。
群体性事件的各种数据
诚然,基尼系数同一个国家的人口、国土面积和收入水平密不可分。一般来说,人口越多,面积越大,基尼系数也越高。有些大国比中国还要高,这是事实。然而客观地看待中国收入差距并不等于说这个问题不重要不紧迫,因为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只有20多年的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就由平均主义的收入演变成这样大的悬殊,而且还在继续拉大,这就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因为原来习惯于平均主义的群众,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会更差一些,比资本主义国家要差得多。且看事实:
近几年来,中国群体性事件增多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从1993年到2003年这十年间,内地的群体性事件迅速上升,从1994年的一万起,增加到2003年的六万起,而且事件的规模不断扩大,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数由1993年的73万多人,增加到2003年的307万多人,其中百人以上的事件由1400起增加到7000多起,增长了四倍。冲击党政机关的事件逐年上升,2000年为2700起,到2003年达3700起。2003年发生堵公路、卧轨、拦截火车的事件达3100起。
在这些群体性事件中,有很大一部分与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密切相关。群体性事件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和国家的威信,动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妨害社会稳定。所以提高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收入,扩大其就业和再就业,加强其社会保障,应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
逐步实现分配公平
怎样逐步实现分配公平呢?从理论上讲,实现分配公平可以借助市场、非政府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力量。然而实际上市场并不具备平衡收入分配的功能,尤其是中国的市场体制尚不完善,更容易造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状况。非政府社会组织也只能发挥一定的辅助作用,因为它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在中国尤为如此。实现分配公平最终而且主要的还是要靠政府,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并且拥有各种权力,对此具有不可代替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于解决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措施,学界和公众提出了很多建议,比较有代表性的建议是: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扩大中间阶层即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笔者对此表示赞成。然而笔者认为,作为当前工作的基点和突破口,应该首先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低收入阶层包括哪些人群呢?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即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二是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过日子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三是进城的农民工;四是较早离退休或收入较低的体制内人员。因为这些人原来的单位或者破产了,或者困难重重,没有单位为他们增加离退休金并交纳医疗等社会保险;五是收入较低的贫困农民。据相关部门的计算,目前中国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的规模为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4%,而且政府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缓解,其规模还将扩大,其困难程度还将加深。
显而易见,逐渐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问题,首先要提高他们的收入,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大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