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六尘、六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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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六根、六尘、六识?它们的作用和相互关系如何?
答:眼、耳、鼻、舌、身、意是六根,“根”是能生的意思。
色、声、香、味、触、法是六尘,“尘”是污染的意思。
六根接触六尘,和合而生六识——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六根是“内界”,六尘是“外界”,六识是“中界”。
六根、六尘、六识和合而生“十八界”。
【  六根  】  《 佛学大词典 》
梵语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据有部之说,前刹那之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刹那六识之等无间缘。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瑜伽行派等则由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俱舍论卷一至卷三、成唯识论卷一、顺正理论卷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
【  六根  】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于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六根中前五根为四大所成之色法,意根之一为心法。但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以八识中之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  六根  】  《 三藏法数 》
[出首楞严经] 根即能生之义。谓六根能生六识。故名六根。一眼根谓眼能于色境尽见诸色。瑜伽论云。能观众色。是也。二耳根谓耳能听闻众声。瑜伽论云。数由此故。声至能闻。是也。二鼻根谓鼻能齅闻香气。瑜伽论云。数由此故。能尝于香。是也。四舌根谓舌能尝于食味。瑜伽论云。能尝众味。数发言论。是也。五身根谓身为诸根之所依止。瑜伽论云。诸根积聚。是也。六意根谓意于五尘境界。若好若恶。悉能分别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  六根  】  《 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
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根者能生之义,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识依根而生,有六根则能生六识,亦复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识,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识,并不能生耳鼻等识,余可类推。
【六根】《佛学次第统编(明.杨卓编)》
凡夫只认现境,不了自心。依于六根,接于六尘,而生六识。所谓六根者,先言根义,次言其六。所言根者,能生之义。以能对境生识,故谓之根。言六根者:
一、眼 能见色者是。以能对色而生眼识,故谓眼根。
二、耳 能闻声者是。以能对声而生耳识,故谓耳根。
三、鼻 能嗅香者是。以能对香而生鼻识,故谓鼻根。
四、舌 能尝味者是。以能对味而生舌识,故谓舌根。
五、身 能感触者是。以能对触而生身识,故谓身根。
六、意 能知法者是。以能对法而生意识,故谓意根。
佛家的“六尘”指什么?
合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六识,名为十八界。此中因根对尘,中间发识以了别境界。如眼根为能发,眼识为所发,色尘为助发。眼根如是,余根可类推。每一根的根境识,必须同时具备,才会发生效用。
【六尘】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法,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
一、色 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
二、声 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谓声尘。
三、香 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香尘。
四、味 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味尘。
五、触 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触尘。
六、法 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谓法尘。
【六识】《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名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言六根如其次第,对于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境,而生见闻嗅味觉知之了别作用者。为大小乘通说之法门,位于大乘所说八识中第一至第六,故常称为前六识。此六识在欲界,六识皆有,在色界之初禅天,有眼耳身意之四识,无鼻舌之二识,又第二禅天以上至无色界之有顶,唯有意识,无眼耳身之三识,以是为识相应而非与禅定相应故也。见百法问答抄,又此六识有体一体别之论。小乘之俱舍与大乘法相取体别,小乘成实取体一。参照一识条。
【六识】《 三藏法数 》
[出法界次第] 六识者。眼耳鼻舌身意。各有识也。谓依五根。能见五尘而为五识。于五尘境而起分别。为第六识。一眼识谓眼根若对色尘。即生眼识。眼识生时。但能见色。而未起分别也。二耳识谓耳根若对声尘。即生耳识。耳识生时。但能闻声。而未起分别也。三鼻识谓鼻根若对香尘。即生鼻识。鼻识生时。但能齅香。而未起分别也。四舌识谓舌根若对味尘。即生舌识。舌识生时。但能尝味。而未起分别也。六意识谓意根若对法尘。即生意识。意识生时。即能于五尘之境分别善恶好丑也。
【六识】《 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言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而生的见闻嗅味觉思的了别作用。因为是八识中的前六识,故常被称为前六识。
【六识】《佛学次第统编(明.杨卓编)》
依于六根,接于六尘,所生之识有六,谓之六识。识者了别之义,以能了别诸尘之故。六识者:
一、眼识 即见色之(见)是。
二、耳识 即闻声之(闻)是。
三、鼻识 即嗅香之(嗅)是。
四、舌识 即尝味之(尝)是。
五、身识 即感触之(感)是。
六、意识 即知法之(知)是。
此之六识,即见、闻、嗅、尝、感、知之义,又有六情之名,兹不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