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第一案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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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网  时间: 2010-05-22 14:01   作者:屈丽丽  字体:大  中  小
在案发一年半之后,2010年5月17日,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第一案“驰创案”一审结果在美国波士顿法庭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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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第一案揭晓
“殉道者”吴振洲难排贸易“隐形地雷”
在案发一年半之后,2010年5月17日,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第一案“驰创案”一审结果在美国波士顿法庭揭晓。
“起诉书中多达32项的指控,有12项指控被大陪审团成员裁定不成立。接下来的3个月,陪审团将进入对案件被告——驰创执行董事吴振洲的量刑讨论。在此期间,辩方律师将针对不合理的指控判决向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改变判决结果。”驰创案件负责人周睿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据了解,该案于2010年4月5日在美国波士顿开庭,由于本案涉及中美贸易、美国高科技出口控制、中国在美间谍、美国对中国军火禁运等重大事项,案件历经了6周的大陪审团审判。
作为本案代表律师的广和律师事务执行合伙人石怀方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案结果将直接关系到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控制、香港在元器件转口贸易中的地位等重大贸易问题的未来走势”。
殉道者的选择
事实上,驰创远非身陷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的第一家涉案企业,吴振洲也并非是因此被羁押的第一人。只是,吴振洲选择的借助大陪审团审判程序进行解决的方式实属首例。
“像既往案件一样,在案件开庭之前,检方曾试图与在狱中羁押的吴振洲先生达成和解,施加各种压力,也开出了各种有利条件,软硬兼施。但吴振洲先生最终还是希望通过大陪审团的程序,将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的黑暗及其混乱体制向世人公开,向美国官方以及中国企业提出警醒,并藉此揭开‘贸易隐形地雷’的真相。”周睿告诉记者。
“这多少有些‘殉道者’的味道,但对中国企业的意义却非比寻常。”一位熟谙美国法律的律师告诉记者:“因为所有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展示出来的证据和细节都足以成为中国其他企业日后中美贸易中的重要借鉴。”
而据驰创方透露,全案检控证据资料多达18万页,涉案电脑数据1.5个亿兆字节,陈列给法庭证据多达600多份,证人名单多达99个,案件规模和复杂性为美国联邦法庭多年罕见。
“事实上,如果你出庭旁听的话,你就能真切地感受到双方力量对比到底是怎样的悬殊。我们只有5个人,而对方却是多个政府部门的集合。”一位到美出庭的中方人士对此评价。
“从驰创案件定级及美国政府为此耗费的巨大财力物力不难看出,美国检方极力希望通过对驰创案件的定罪,塑造一个违反美国高科技产品和技术出口法规的典型案例,对该行业的其他从业者,特别是活跃在中国市场上的元器件分销商,起到震慑作用。”
显然,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吴振洲都成了美国强化高科技出口管制的“殉道者”。
据驰创案件负责人周睿向记者透露,“从5月18日到5月20日,吴振洲先生在电话沟通中一直反复强调:其一,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涉案者会选择妥协,因为在强大的政府势力面前,妥协是必然的。其二,即使进入审判,结束下来结果也未必是公平的。其三,即使如此,案件判决有问题,我们依然要上诉。”
或许,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地揭开有关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这一“贸易地雷”的真相。
雷区究竟在哪儿?
对于5月17日的审判结果,美国有关政府部门迅速发布了新闻通稿,在通稿中,FBI波士顿办公室负责人Warren Bamford表示,“本案结果充分显示出美国ICE、商务部、DCIS和FBI等多个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的成功,非法出口美国国防技术给国外公司将严重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对于同类型的违法行为,今后我们将持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进行严惩,因为这种违反美国安全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而这样的说法,似乎与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最近访华时所表示的“将重新评估美国对华的高科技管制政策,拟在半导体等高科技领域放宽对华出口管制”。多有悖反。
对此,从事半导体元器件分销的业内人士指出:“驰创美国出口案一审被定罪的结果却充分显示出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政策明松暗紧的实质,对于这样的现实,中国企业更应该提高警惕,不能单方面轻信美国在外交谈判上的措辞。”
一位元器件分销行业从业多年的资深人士在得知这一审判结果之后也表示,“在这一环境下,中国公司从美国进口半导体等高科技产品的风险将倍增——并不是大家不愿意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规,而是美国相关部门在这一法规本身存在混乱和不清晰,导致大家不知道雷区究竟在哪儿。”
“这一方面是由于美国的政府体制决定的,指定受控军需品和商品名单的权力来源于美国总统的权力,美国总统通常把这一职责分别赋予国务卿和商务部部长,国务院负责认定涉及军需品的限制名单,而商务部负责认定其他出口商品的限制名单。”一位熟谙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美国律师告诉记者。
同时,在美国军方看来,受控名单本身就属于国家机密,一旦公布受控名单,别的国家就会明了这些名单上产品或技术的用途。由此,一方面不公布受控名单,另一方面又不得从事与这些名单上产品有关系的贸易。“在军方这种看似矛盾的机制下,中国企业在技术贸易领域的风险陡然放大。”上述美国律师称。
周睿告诉记者,根据驰创案在美国的审判结果,“中国香港原本在国际贸易中所起到的物流和金融地位在本案中被误解为逃避美国出口管制政策,这对于中美元器件的正常贸易活动也将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或者,随着欧洲、中国台湾、韩国等新兴地区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崛起,从事相关贸易的企业可以转而与这些地区合作。”周睿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