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美名家散文鉴赏(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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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童年
白先勇
我是一九四六年春天,抗战胜利后第二年初次到达上海的,那时候我才九岁,在上海住了两年半,直到四八年的深秋离开。可是那一段童年,对我一生,都意义非凡。记得第一次去游“大世界”,站在“哈哈镜”面前,看到镜里反映出扭曲变形后自己胖胖瘦瘦高高矮矮奇形怪状,笑不可止。童年看世界,大概就像“哈哈镜”折射出来的印象,夸大了许多倍。上海本来就大,小孩子看上海,更加大。战后的上海是个花花世界,像只巨大无比的万花筒,随便转一下,花样百出。
“国际饭店”当时号称远东第一高楼,其实也不过二十四层,可是那时真的觉得饭店顶楼快要摩到天了,仰头一望,帽子都会掉落尘埃。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聚集在一个城里,南京路上的四大公司--永安、先施、新新、大新,像是四座高峰隔街对峙,高楼大厦密集的地方会提升人的情绪,逛四大公司,是我在上海童年时代的一段兴奋经验。永安公司里一层又一层的百货商场,琳琅满目,彩色缤纷,好像都在闪闪发亮,那是个魔术般变化多端层出不穷的童话世界,就好像永安公司的“七重天”,连天都有七重。我踏着自动扶梯,冉冉往空中升去,那样的电动扶梯,那时全国只有大新公司那一架,那是一道天梯,载着我童年的梦幻伸向大新游乐场的“天台十六景”。
当年上海的电影院也是全国第一流的。“大光明”的红绒地毯有两寸厚,一直蜿蜒铺到楼上,走在上面软绵绵,一点声音都没有。当时上海的首轮戏院“美琪”、“国泰”、“卡尔登”专门放映好莱坞的西片,《乱世佳人》在“大光明”上演,静安寺路挤得车子都走不通,上海人的洋派头大概都是从好莱坞的电影里学来的。“卡尔登”有个英文名字叫Carlton,是间装饰典雅、小巧玲珑的戏院,我在那里只看过一次电影,是“玉腿美人”蓓蒂葛兰宝主演的《甜姐儿》。“卡尔登”就是现在南京西路上的“长江剧院”,没想到几十年后,一九八八年,我自己写的舞台剧《游园惊梦》也在“长江剧院”上演了,一连演十八场,由上海“青话”胡伟民导演执导。
那时上海滩头到处都在播放周璇的歌。家家“月圆花好”,户户“凤凰于飞”,小时候听的歌,有些歌词永远也不会记忆: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都回不了家!
大概是受了周璇这首《龙华的桃花》影响,一直以为龙华盛产桃花,一九八七年重返上海,游龙华时,特别注意一下,也没有看见什么桃花,周璇时代的桃花早就无影无踪了。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这首周璇最有名的《夜上海》大概也相当真实的反映了战后上海的情调马。当时霞飞路上的霓虹灯的确通宵不灭,上海城开不夜。
其实头一年我住在上海西郊,关在虹桥路上一幢德国式的小洋房里养病,很少到上海市区,第二年搬到法租界毕勋路,开始复学,在徐家汇的南洋模范小学念书,才真正看到上海,但童稚的眼睛像照相机,只要看到,咔嚓一下就拍了下来,存档在记忆里。虽然短短的一段时间,脑海里恐怕也印下了千千百百幅“上海印象”,把一个即将结束的旧时代,最后的一抹繁华,匆匆拍摄下来。后来到了台湾上大学后,开始写我的第一篇小说《金大奶奶》,写的就是上海故事,后来到了美国,开始写我小说集《台北人》的头一篇《永远的尹雪艳》,写的又是上海的人与事,而且还把“国际饭店”写了进去。我另外一系列题名为《纽约客》的小说,开头的一篇《谪仙记》也是写一群上海小姐到美国留学的点点滴滴,这篇小说由导演谢晋改拍成电影《最后的贵族》,开始有个镜头拍的便是上海的外滩。这些恐怕并非偶然,而是我的“上海童年”逐渐酝酿发酵,那些存在记忆档案里的旧照片,拼拼凑凑,开始排列出一幅幅悲欢离合的人生百相来,而照片的背景总还是当年的上海。
(摘自:《白先勇散文集(上下册)》,白先勇著,文汇出版社)
(白先勇:当代作家。广西桂林人。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在读小学和中学时深受中国古典小说和“五四”新文学作品的浸染。童年在重庆生活,后随父母迁居南京、香港、台湾、台北建国中学毕业后入台南成功大学,一年后进台湾大学外文系。1958年发表第一篇小说《金大奶奶》。1960年与同学陈若曦、欧阳子等人创办《现代文学》杂志,发表了《月梦》、《玉卿嫂》、《毕业》等小说多篇。1961年大学毕业。1963年赴美国,到衣阿华大学作家工作室研究创作,1965年获硕士学位后旅居美国,任教于加州大学。出版有短篇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台北人》、《纽约客》,散文集《蓦然回首》,长篇小说《孽子》等。白先勇吸收了西洋现代文学的写作技巧,融合到中国传统的表现方式之中,描写新旧交替时代人物的故事和生活,富于历史兴衰和人世沧桑感。
这篇短文平实深情,对于童年有一种成人后的冷静甜美的回忆.)
由不自由的自由到自由的不自由
李敖
二十年前,在台大文学院印度近代史的课堂上,一位风度翩
翩的年轻老师,要学生缴出笔记,给他看看。全班都缴了笔记,
可是一个学生却缴不出来。老师问他:“你怎么没有笔记?”这
个学生说:“笔记是中学生抄的,大学生不抄笔记。”
这位老师有雅量欣赏这个特立独行的学生,他给了这个学生
最高评分。
这位老师,就是国民党员吴俊才先生;这个学生,就是“党
外人士”--我。
一般情形是,师生缘份,都随走出校门而结束,但像吴俊才
先生那样继续帮助学生的老师,却很少有,一如像我这样继续研
究老师著作的学生也很少有一样。
吴俊才先生现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副秘书长,住在普通
公寓里,很穷;我现坐“党外人士”冷板凳第一把交椅,住在吴
老师家前面豪华大厦里,很阔。我因为经年累月不下楼,大隐于
市;又因为水深浪阔,不愿给吴老师不方便,所以一直疏于礼数
,不去看他。去年他礼贤下士,大驾光临,我说:“古人‘天涯
若比邻’,老师和我,却‘比邻若天涯’!”吴老师太熟悉我那
一套,他不见怪。
吴俊才先生学者、专家,尤精于印度史,受了他的启迪,我
对印度史也小有研究。我由“大作家”变成“大坐牢家”的时候
,看书无算。其中一部大书,就是看了又看的吴老师名著--《
甘地与现代印度》。这部大书功力极深,有志之士,人人该看,
只可惜交由一家不太会搞宣传的书局出版,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
意。
因为我在牢里读这部书,最引起我注意的,是甘地的监狱生
活。据我统计,甘地共坐了两千三百三十八天的牢,他失掉身体
自由的时间,从广义说,比我要短。但他是先进,先进的坐牢哲
学,闲来无事,倒也不妨研究研究。
不料一研究之下,使我得到了新境界。
甘地有著伟大的精神力量,爱因斯坦说:“後代子孙很难相
信这世界上曾经走过这样一位血肉之躯”。(Generations to
come will scarce belive that such a one as this
ever in flesh and blood walked upon this earth 。)
这是对甘地最高明的描绘。甘地思想的精华是他的“不合作主义
”(satyagraha),不合作主义的形成,部份来自《湖滨散记》
的作者梭罗。梭罗坐牢的时候,他说他“从不曾想到我是给关起
来了,高墙实在等于浪费材料。、、、、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对
付我。、、、、他们总以为我唯一目的是想站到墙外面。每在我
沉思的时候,看守那种紧张样子,真叫人好笑。他们那里知道才
一转身,我就毫无阻挡的跟著出去了。、、、、”
梭罗当然不会小说中穿墙透壁的功夫,他这种来去自如,是
指观念上的解脱,观念上“从不曾想到我是给关起来了”。他虽
然身在两坪之内,但却心在六合之外,神游四海,志驰八方,就
像拉夫瑞斯(Richard Lovelace)在牢里写诗给情人一样。
甘地师承了梭罗的不合作主义,也师承了梭罗的坐牢哲学。
甘地说志士仁人--
“在狱中,他所受到的苦,实比平日受的苦要少得多;在狱
中,他也只需要听狱吏一人的命令,而不像平日要受许多人的支
配;在那里,他更不必担心一日三餐,也用不著自己烧饭,政府
会照顾一切,如果有病,更可免费治疗;在那里,他有足够的操
作,藉以锻炼体格,许多坏的习惯也可以改过。他的灵魂是自由
的。他可有充分的时间祈祷。肉体虽被拘禁,灵魂并未桎梏。反
而他的日常生活也可以训练成更有规律,因为自有人来督促。这
样来体验狱中生活,他会感觉自己是自由的。假如有任何不幸遭
遇或被狱囚虐待,那他正可学习坚忍,让他得到一个乐于自制的
机会。持这种看法的人,当然会将入狱的事看为幸运。因此问题
的关键,还在一个人自己和他所持的心理状态,来决定是否入狱
乃系幸运。”(《甘地与现代印度》上册页九一)
这段话的关键是强烈的唯心论,它告诉人们,所谓的自由与不自
由,“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个人自己和他所持的心理状态”,你
心里觉得自由,自由就在;你心里觉得不自由,桎梏就在。甘地
本人前后入狱五次,他这种观念,也一再宣示,例如他说:“我
现在成了自由的人了,我的身体已被他们看管。一天诺拉迭法案
没有撤销,我一天不得自由,可是现在他们逮捕了我,却给了我
自由。现在轮到该是你们采取行动的时候。”(同上。页二六四
)他又说:“、、、、朋友们不需要惦挂著我。我觉得自己像一
只快乐的小鸟,在这儿所能做的并不比外间少。我留居在此,对
我有如入校。”(同上。中册页一四三--一四四)、、、、甘
地这些坐牢哲学,基础都在他的伟大的精神力量,有这种力量的
人,他会感到“逮捕了我,却给了我自由。”这种自由,我把它
叫做“不自由的自由”。这种自由的炉火纯青,就“觉得自己像
一只快乐的小鸟”,若不到火候,就只像骆宾王那样“在狱咏蝉
”了,--鸟在外面的人,是不会快乐的。
不自由中有自由,这么说来,是不是自由以后,出狱以后,
就更自由了,从此没有不自由了呢?
这可未必。
哲学家斯宾塞说“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
;没有人能完全道德,除非所有人完全道德;没有人能完全快乐
,除非所有人完全快乐。”这种伟大的透视力,伟大的胸襟,我
给它下了一个描绘,这叫“自由的不自由”。
“自由的不自由”的特色是民胞物与,是把受苦受难的人当
兄弟,又使自己有责任感。夏禹感觉天下有淹在水里的人,就好
像自己把他们淹在水里一样;后稷感觉天下有没饭吃的人,就好
像自己使他们挨饿一样,有这种抱负的人,后天下之乐而乐,众
生不成佛的时候,他自己不要成佛。《新约》哥林多后书第十一
章里,为这种心境做了动人的总结:“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
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有这种心境的人,他自己坚强,却感
受兄弟的软弱;他自己站起,却焦急兄弟的跌倒;他自己自由,
却念念不忘兄弟的不自由。
六十年前,开火车出身的美国劳工领袖戴布兹(Eugene
Victor Debs),因参与政治反抗,被判十年,关在牢里。由于
他极富人望,虽在牢里,却得到美国大选中,一百万选民对他戏
剧性投票。一九二一年,哈定总统特赦了他。出狱后,人们庆幸
他重获自由,他却从斯宾塞的句子里,说出了这样的千古名言:
While there is a lower class I am in it。
While there is a criminal elements I am of it。
While there is a soul in prison I am not free。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俦;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流;
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真的,“我就不自由”。夏禹不自由,後稷不自由,斯宾塞不自
由,戴布兹不自由。--所有伟大的性灵里,念天地悠悠,都有
“自由的不自由”。
(这是李敖先生写于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二日的一篇文章,用他的经历阐述着有关自由和不自由的思想,深刻幽默.)

作者:钱钟书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春天从窗外进来,人在屋子里坐不住,就从
门里出去。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
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就是鸟语,也似
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
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同时,我们悟到;门和窗有不同的意义。当然,门是造了让人出进的。但
是,窗子有时也可作为进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说里私约的情人就喜欢爬窗子。所
以窗子和门的根本分别,决不仅是有没有人进来出去。若据赏春一事来看,我们不
妨这样说: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大自
然和人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
享受,无需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诗人像陶渊明对于窗子的这种精神,颇有会心。《归
去来辞》有两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不等于说,只要有窗可以凭
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么?他又说:“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自谓
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风,小屋子可成极乐世界;他虽然是柴桑人,就近
有庐山,也用不着上去避暑。所以,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
表示享受。这个分别,不但是住在屋里的人的看法,有时也适用于屋外的来人。一
个外来者,打门请进,有所要求,有所询问,他至多是个客人,一切要等主人来决
定。反过来说,一个钻窗子进来的人,不管是偷东西还是偷情,早已决心来替你做
个暂时的主人,顾不到你的欢迎和拒绝了。缪塞(Musset)在《少女做的是什么
梦》那首诗剧里,有句妙语,略谓父亲开了门,请进了物质上的
丈夫(materiel epoux),但是理想的爱人(ideal),总是从窗子出进的。换
句话说,从前门进来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虽然经丈人看中,还待博取小姐自己
的欢心;要是从后窗进来的,才是女郎们把灵魂肉体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你进前
门,先要经门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现,还得寒暄几句,方能说明来意,既费心思,
又费时间,哪像从后窗进来的直捷痛快?好像学问的捷径,在乎书背后的引得,若
从前面正文看起,反见得迂远了。这当然只是在社会常态下的分别,到了战争等变
态时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还讲什么门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门,而不开窗的屋子我们还看得到。这指示出窗比门代
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门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种奢侈,屋子的本意,
只像鸟窠兽窟,准备人回来过夜的,把门关上,算是保护。但是墙上开了窗子,收
入光明和空气,使我们白天不必到户外去,关了门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里因此增
添了意义,不只是避风雨、过夜的地方,并且有了陈设,挂着书画,是我们从早到
晚思想、工作、娱乐、演出人生悲喜剧的场子。门是人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
进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为躲避自然的胁害,而向四垛墙、一个屋顶里,窗引诱了
一角天进来,驯服了它,给人利用,好比我们笼络野马,变为家畜一样。从此我们
在屋子里就能和自然接触,不必去找光明,换空气,光明和空气会来找到我们。所
以,人对于自然的胜利,窗也是一个。不过,这种胜利,有如女子对于男子的胜利,
表面上看来好像是让步─—人开了窗让风和日光进来占领,谁知道来占领这个地方
的就给这个地方占领去了!我们刚说门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譬如饿了
就要吃,渴了就得喝。所以,有人敲门,你总得去开,也许是易卜生所说比你下一
代的青年想冲进来,也许像德昆西论谋杀后闻打门声所说,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进
黑暗罪恶的世界,也许是浪子回家,也许是有人借债(更许是
讨债),你愈不知道,怕去开,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开。甚至每天邮差打门的
声音,他使你起了带疑惧的希冀,因为你不知道而又愿知道他带来的是什么消息。
门的开关是由不得你的。但是窗呢?你清早起来,只要把窗幕拉过一边,你就知道
窗外有什么东西在招呼着你,是雪,是雾,是雨,还是好太阳,决定要不要开窗子。
上面说过窗子算得奢侈品,奢侈品原是在人看情形斟酌增减的。
我常想,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刘熙译名说:“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
明也。”正和凯罗(Gottfried
Keller)《晚歌》(Abendlied)起句所谓“双
瞳如小窗(Fensterlein),佳景收历历,”同样地只说着—半。眼睛是灵魂的窗
户,我们看见外界,同时也让人看到了我们的内心;眼睛往往跟着心在转。所以孟
子认为相人莫良于眸子,梅特林克戏剧里的情人接吻时不闭眼,可以看见对方有多
少吻要从心里上升到嘴边。我们跟戴黑眼镜的人谈话,总觉得捉摸不住他的用意,
仿佛他以假面具相对,就是为此。据爱戈门(Eckermann )记一八三O 年四月
五日歌德的谈话,歌德恨一切戴眼镜的人,说他们看得清楚他脸上的皱纹,但是他
给他们的玻璃片耀得眼花撩乱,看不出他们的心境。窗子许里面人看出去,同时也
许外面人看进来,所以在热闹地方住的人要用窗帘子,替他们私生活做个保障。晚
上访人,只要看窗里有无灯光,就约略可以猜到主人在不在家,不必打开了门再问,
好比不等人开口,从眼睛里看出他的心思。关窗的作用等于闭眼。天地间有许多景
象是要闭了眼才看得见的,譬如梦。假使窗外的人声物态太嘈杂了,关了窗好让灵
魂自由地去探胜,安静地默想。有时,关窗和闭眼也有连带关系,你觉得窗外的世
界不过尔尔,并不能给与你什么满足,你想回到故乡,你要看见跟你分离的亲友,
你只有睡觉,闭了眼向梦里寻去,于是你起来先关了窗。因为只是春天,还留着残
冷,窗子也不能整天整夜不关的。
(赏析:钱钟书先生将我们每个人每天必看见的窗户和门的意味写得让人吃惊,独特的视觉和幽默,深刻的思想和生活的情趣就都淋漓尽致了.)
世界两侧
作者:苏童
世界两侧(自序)
我给这本书定下的书名有点抽象,但也可以顾名思义,它触及了这个世界的两侧。一侧
是城市,一侧是乡村,这是一种对世界的片面和简单的排列方法。先说说有关乡村的部分。
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故事都以枫杨树作为背景地名,似乎刻意对福克纳的“约克
纳帕塌法”县东施效颦。在这些作品中我虚拟了一个叫枫杨树的乡村,许多朋友认为这是一
种“怀乡”和“还乡”情绪的流露。枫杨树乡村也许有我祖辈居住地的影子,但对于我那是
飘浮不定的难以再现的影子。我用我的方法拾起已成碎片的历史,缝补缀合,这是一种很好
的小说创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触摸了祖先和故乡的脉搏,我看见自己的来处,也将看
见自己的归宿。正如一些评论所说,创作这些小说是我的一次精神的“还乡”。
《1934年的逃亡》是我生平第一个中篇小说,写于一九八六年秋冬之季。现在读者
有诸多不满之处,但它对于我有一份特殊的意义。
现在说说世界的另一侧,这些有关城市生活的小说,《烧伤》等三个短篇是九二年的新
作,《平静如水》等四个中篇写于八七或八八年。这是一些关于青春期、孤独、迷惘、爱
情、失落、寻找的半流行小说。之所以自诩为“半流行”,是因为这些作品都有上述流行而
通俗的故事线索和内核,也正是这些作品为我获取了最初的较广泛的读者。
我真实的个人生活的影子飘荡在这些城市青年中,亦真亦幻,透过它我做了一些个人生
活的记录,有关青春和梦想,有关迷惘和寻找,有关我自己、我的朋友和在城市街道擦肩而
过的陌生青年。我把这两类作品收进《世界两侧》中,就像一个花匠把两种不同的植物栽在
一个园子里,希望它们看上去和谐而丰富。人们就生活在世界的两侧,城市或者乡村,说到
我自己,我的血脉在乡村这一侧,我的身体却在城市那一侧。
(赏析:这是苏童小说集《枫杨树的故事》的自序,表达了一种生活和写作的状态,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个作家在写作纸张背后的情绪和心情.)
端午的鸭蛋
作者:汪曾祺
端午的鸭蛋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
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
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
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
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
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
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
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
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
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
如下: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
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
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
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
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
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端午节,我们那里的
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
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
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
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
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
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
蛋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
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
鸭蛋壳来装萤火虫。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车胤读的是
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赏析:小小的事情写的有情趣、有意境、细节描绘尽情体现了作者的忆乡情绪。)
童年漫忆
作者:孙犁

孙犁
听说书
我的故乡的原始住户,据说是山西的移良,我幼小的时候,曾在去过山西的人家,
见过那个移民旧址的照片,上面有一株老槐树,这就是我们祖先最早的住处。
我的家乡离山西省是很远的,但在我们那一条街上,就有好几户人家,以长年去山
西做小生意,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且一直传下好几辈。他们多是挑货郎担,春节也不
回家,因为那正是生意兴隆的季节。他们回到家来,我记得常常是在夏秋忙季。他们到
家以后,就到地里干活,总是叫他们的女人,挨户送一些小玩艺或是蚕豆给孩子们,所
以我的印象很深。
其中有一个人,我叫他德胜大伯,那时他有四十岁上下。
每年回来,如果是夏秋之间农活稍闲的时候,我们一条街上的人,吃过晚饭,坐在
碾盘旁边去乘凉。一家大梢门两旁,有两个柳木门墩,德胜大伯常常被人们推请坐在一
个门墩上面,给人们讲说评书,另一个门墩上,照例是坐一位年纪大辈数高的人,和他
对称。我记得他在这里讲过《七侠五义》等故事,他讲得真好,就像一个专业艺人一样。
他并不识字,这我是记得很清楚的。他常年在外,他家的大娘,因为身材高,我们
都叫她“大个儿大妈”。她每天挎着一个大柳条篮子,敲着小铜锣卖烧饼馃子。德胜大
伯回来,有时帮她记记账,他把高粱的茎秆,截成笔帽那么长,用绳穿结起来,横挂在
炕头的墙壁上,这就叫“账码”,谁赊多少谁还多少,他就站在炕上,用手推拨那些茎
秆儿,很有些结绳而治的味道。
他对评书记得很清楚,讲得也很熟练,我想他也不是花钱到娱乐场所听来的。他在
山西做生意,长年住在小旅店里,同住的人,干什么的人也有,夜晚没事,也许就请会
说评书的人,免费说两段,为长年旅行在外的人们消愁解闷,日子长了,他就记住了全
部。
他可能也说过一些山西人的风俗习惯,因为我年岁小,对这些没兴趣,都忘记了。
德胜大伯在做小买卖途中,遇到瘟疫,死在外地的荒村小店里。他留下一个独生子
叫铁锤。前几年,我回家乡,见到铁锤,一家人住在高爽的新房里,屋里陈设,在全村
也是最讲究的。他心灵手巧,能做木工,并且能在玻璃片上画花鸟和山水,大受远近要
结婚的青年农民的欢迎。他在公社担任会计,算法精通。
德胜大伯说的是评书,也叫平话,就是只凭演说,不加伴奏。在乡村,麦秋过后,
还常有职业性的说书人,来到街头。其实,他们也多半是业余的,或是半职业性的。他
们说唱完了以后,有的由经管人给他们敛些新打下的粮食;有的是自己兼做小买卖,比
如卖针,在他说唱中间,由一个管事人,在妇女群中,给他卖完那一部分针就是了。这
一种人,多是说快书,即不用弦子,只用鼓板。骑着一辆自行车,车后座做鼓架。他们
不说整本,只说小段。卖完针,就又到别的村庄去了。
一年秋后,村里来了弟兄三个人,推着一车羊毛,说是会说书,兼有擀毡条的手艺。
第一天晚上,就在街头说了起来,老大弹弦,老二说《呼家将》,真正的西河大鼓,韵
调很好。村里一些老年的书迷,大为赞赏。第二天就去给他们张罗生意,挨家挨户去动
员:擀毡条。
他们在村里住了三四个月,每天夜晚说《呼家将》。冬天天冷,就把书场移到一家
茶馆的大房子里。有时老二回老家运羊毛,就由老三代说,但人们对他的评价不高,另
外,他也不会说《呼家将》。
眼看就要过年了,呼延庆的擂还没打成。每天晚上预告,明天就可以打擂了,第二
天晚上,书中又出了岔子,还是打不成。人们盼呀,盼呀,大人孩子都在盼。村里娶儿
聘妇要擀毡条的主,也差不多都擀了,几个老书迷,还在四处动员:
“擀一条吧,冬天铺在炕上多暖和呀!再说,你不擀毡条,呼延庆也打不了擂呀!”
直到腊月二十老几,弟兄三个看着这村里实在也没有生意可做了,才结束了《呼家
将》。他们这部长篇,如果整理出版,我想一定也有两块大砖头那么厚吧。
第一个借给我《红楼梦》的人
我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十岁左右还在村里上小学的时候。我先在西头刘家,借
到一部《封神演义》,读完了,又到东头刘家借了这部书。东西头刘家都是以屠宰为业,
是一姓一家。刘姓在我们村里是仅次于我们姓的大户,其实也不过七、八家,因为这是
一个很小的村庄。
从我能记忆起,我们村里有书的人家,几乎没有。刘家能有一些书,是因为他们所
经营的近似一种商业。农民读书的很少,更不愿花钱去买这些“闲书”。那时,我只能
在庙会上看到书,书摊小贩支架上几块木板,摆上一些石印的,花纸或花布套的,字体
非常细小,纸张非常粗黑的《三字经》、《玉匣记》,唱本、小说。这些书可以说是最
普及的廉价本子,但要买一部小说,恐怕也要花费一、两天的食用之需。因此,我的家
境虽然富裕一些,也不能随便购买。我那时上学念的课本,有的还是母亲求人抄写的。
东头刘家有兄弟四人,三个在少年时期就被生活所迫,下了关东。其中老二一直没
有回过家,生死存亡不知。老三回过一次家,还是不能生活,只在家过了一个年,就又
走了,听说他在关东,从事的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勾当。
家里只留下老大,他娶了一房童养媳妇,算是成了家。他的女人,个儿不高,但长
得颇为端正俊俏,又喜欢说笑,人缘很好,家里长年设着一个小牌局,抽些油头,补助
家用。男的还是从事屠宰,但已经买不起大牲口,只能剥个山羊什么的。
老四在将近中年时,从关东回来了,但什么也没有带回来。这人长得高高的个子,
穿着黑布长衫,走起路来,“蛇摇担晃”。他这种走路的姿势,常常引起家长们对孩子
的告诫,说这种走法没有根柢,所以他会吃不上饭。
他叫四喜,论乡亲辈,我叫他四喜叔。我对他的印象很好。他从东头到西头,扬长
地走在大街上,说句笑话儿,惹得他那些嫂子辈的人,骂他“贼兔子”,他就越发高兴
起来。
他对孩子们尤其和气。有时,坐在他家那旷荡的院子里,拉着板胡,唱一段清扬悦
耳的梆子,我们听起来很是入迷。他知道我好看书,就把他的一部《金玉缘》借给了我。
哥哥嫂子,当然对他并不欢迎,在家里,他已经无事可为,每逢集市,他就挟上他
那把锋利明亮的切肉刀,去帮人家卖肉。他站在肉车子旁边,那把刀,在他手中熟练而
敏捷地摇动着,那煮熟的牛肉、马肉或是驴肉,切出来是那样薄,就像木匠手下的刨花
一样,飞起来并且有规律地落在那圆形的厚而又大的肉案边缘,这样,他在给顾客装进
烧饼的时候,既出色又非常方便。他是远近知名的“飞刀刘四”。现在是英雄落魄,暂
时又有用武之地。在他从事这种工作的时候,你可以看到,他高大的身材,在一层层顾
客的包围下,顾盼神飞,谈笑自若。可以想到,如果一个人,能永远在这样一种状态中
存在,岂不是很有意义,也很光荣?
等到集市散了,天也渐渐晚了,主人请他到饭铺吃一顿饱饭,还喝了一些酒。他就
又挟着他那把刀回家去。集市离我们村只有三里路。在路上,他有些醉了,走起来,摇
晃得更厉害了。
对面来了一辆自行车。他忽然对着人家喊:
“下来!”
“下来干什么?”骑自行车的人,认得他。
“把车子给我!”
“给你干什么?”
“不给,我砍了你!”他把刀一扬。
骑车子的人回头就走,绕了一个圈子,到集市上的派出所报了案。
他若无其事地回到家里,也许把路上的事忘记了。当晚睡得很香甜。第二天早晨,
就被捉到县城里去。
那时正是冬季,农村很动乱,每天夜里,绑票的枪声,就像大年五更的鞭炮。专员
正责成县长加强治安,县长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他枪毙,作为成绩向上级报告了。他家
里的人没有去营救,也不去收尸。一个人就这样完结了。
他那部《金玉缘》,当然也就没有了下落。看起来,是生活决定着他的命运,而不
是书。而在我的童年时代,是和小小的书本同时,痛苦地看到了严酷的生活本身。
(赏析:孙梨的文章,以一种非常平淡的语言和叙述,堆积在一起的节奏就非常特别了,读着让人心里发热发潮,不能平静.所以,越简单越有力.)
生活赋
作者:张晓风
生活赋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
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
张红扑扑的小脸。
不知道她有没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地
丑,而且显然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由于老才丑的。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
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她人矮,显得叉着脚走路的两条腿分外碍眼,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受的,她已经走了
快一辈子的路了,却是永远分别是一只脚向东,一只脚朝西。
她当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用一只老式的炉子,摆在门
口当风处,劈里拍拉的扇着,嘴里不干不净的咒着。她的一张块皱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
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
然间以为自己己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的盛开,老
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的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
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
的姿态栖居的某个深深的巷底。
糯糬车
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补造了“糯”“糬”两个字。(武则天也不过造了十
九个字啊!)
曾有一个古代的诗人,吃了重阳节登高必吃的“糕”,却不敢把“糕”字放进诗篇。
“《诗经》里没有用过‘糕’字啊,”他分辨道,“我怎么能冒然把‘糕’字放在诗里
去呢?”
正统的文人有一种可笑而又可敬的执着。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这一回事,他们高兴的时候就造字,而且显然也很懂得“形声”
跟“会意”的造字原则。
我喜欢“糯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我喜欢“糯糬”,虽
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糯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密、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
卖欢乐。糯糬似乎只卖给孩子,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
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糯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糯糬车都用他们这一行自
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蕃薯的摇竹筒,都备有一种单高而粗
糙的美感。糯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
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
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
起来了。
铁杆轮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钟响二次,或者四次。这根起来那根
就下去;那根起来,这根就下去。并且也说不上大起大落,永远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沉浮。
沉下去的不过沉一个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着糯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
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
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
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
滴答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糯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阳以漠然的神气遥遥地笼罩着大地,像某些曾经蔓烧过一夏的眼睛,
现在却混然遗忘了。
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
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碰柑”处的橘子,皮很松,
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
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
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
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
只浑圆柔润的橘子。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
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
赏析:生活中到处都是感受,并且是深切的令人忧伤的生活的原本的质地,我们不一定能够发现,发现了不一定能够明白,作者可以,她自己明晰又带着痛感的生活感悟,让我们逃不出这样的文字.
故乡的山梨
作者:李辉英
故乡的山梨李辉英
一个人谁没有一个故乡呢。对于故乡的留恋,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怕也全是人人少不下的。
故乡使你留恋的地方太多了,一座山,一丛林,一条小溪,甚而是一些荒坟,都会给你留下清切的影子:故乡使你回忆的事物也太多了,某个乡绅怎样抽大烟,迈方步,或是团总讨小老婆的故事,还有张家长李家短妇人家往还的言谈,以及少妇思奔,大姑娘突起大肚皮,疯狗咬了善人一些碎事,也全是叫人偶一回忆起来就象些活动影片似地给你轮演一回。说到故乡的特产,那就更叫你关怀了,愈是久离故乡的人,愈是关心不忘故乡的特产,有时管叫你渴想得口水直流,为了思念特产得不到手的原故。
但这种特产,却并非都是名贵的东西,即以食品一类来说,肉包子也许就是特产之一,五香豆腐干也可以算是故乡的一种特产,此种食品,全在于地方风味的宝贵,而且更可以进而以某种特产物品或食品传名外方,叫别人一听到某种物品时,不自觉地就会联想起那出产物品的地方来,譬如南翔的包子,南京鸭肾,福建肉松,莱阳梨等全是。
说到梨,故乡也出产一种梨,因为不是种在人家园子里面自己生长在山上的。所以叫作山梨。这些山梨虽然并不出名,外人很少知的,在当地却是家喻户晓的了。由于这种山梨的生长,很可以推想到故乡偏僻落后的社会情形来,若在繁华的省份,人烟稠密的地方,那是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些山梨自由生长的,大概不等结到七成熟时,早被别人打光了。留待成熟后再摘下来吃的事情,怕是不会有的。
说起故乡的山梨并不象一般梨子那样甜蜜可口,皮嫩如膏,反之,它倒是一身酸味,皮厚得象一层老布,你们也许很以为怪了,这样的山梨,有什么值得不忘的呢。不,我觉得故乡的山梨特别叫我不忘的地方就是它的酸和粗厚的皮!因为它是和一般梨子迥乎不同的。如果让植物学家来解释的话,山梨的酸味和粗厚的外皮,正可以说是为保护自己的身体安全才长着的,因为山丛之中,杂虫甚多,如果它生得又嫩又甜,怕不待成熟早让虫子们蛆光了。果然,山梨里面很少有生虫子的。
山梨的外皮虽然粗糙异常,但它的内中肉酿却又嫩又甜,比起本地生梨和天津鸭梨要细致多,而且又富有水分,剥了皮,一口就全吃净吮干了。
山梨的酸味是特别值人不忘的,正象你吃了它的酸味后一样,口中久久不散,而留在你的记忆里的酸味尤其是难得的。普通一般人对于甜的感觉得之容易。忘之更快,不比酸的味道,虽不能使人愉快,却足可叫人轻易忘记不掉。在事务方面,我觉得也是这样,得意的事情容易忘记,酸辛的事情倒是时常留在头脑之中不能忘去。
我爱故乡的山梨,特别爱吃它的酸味,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来比拟自身寒酸的境遇;是的,我的生活永远是在酸味中过着的,我没有过一日属于甜味的生活!也许,我此后的日子还是要在酸味中过着的呢。所以,对于故乡的山梨就因此更给我不能忘记的深深的印象了。
故乡的山梨又是上市的时候了,村妇们定又一群一群的提着筐,肩着担子,还有背着口袋的,到人家里去作交易。她们不要钱。只是换些得用的东西。象棉花,布头,绒线一类的物品。这种交易倒很上古时代“日中市”的“以己之有,易己之无”的情形有些相象,不同的就是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罢了。我爱故乡的山梨,但我更忘不掉比山梨还要酸上万倍的故乡人们诉苦无处的非人生活。
(李辉英(1911-1991),1933年加入左联。左联时期著有小说《万宝山》、散文《再生集》等。
李辉英是30年代较早崛起的东北籍现代文学作家,当代香港著名小
说家、学者。原名李连萃,笔名梁晋、叶知秋等。曾编《生生月刊》、《创作月刊》。
文笔朴素动情。)
珍珠鸟
作者:冯骥才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中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儿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的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一九八四年一月 天津
(赏析:非常灵秀的作品.通过人鸟相亲的细腻描写和浓郁的诗意、深刻的哲理,显示出作家对自然、人生的挚爱.很温暖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