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部关于对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几项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1:29:43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特提出如下要求:
1.部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电话会议时,各省局、矿务局、矿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到会,并根据会议精神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
2.各省局、矿务局、矿的安全办公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按照规定亲自主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不在时,由代理主持全面工作的同志主持)召开。并建立专门记录,有议、有决、讲求效果;
3.各省局,矿务局(矿)的安全监察部门,必须由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各驻矿安全监察处(站),由上一级安全监察部门领导。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支持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4.各省局、部直管矿务局(包括千万吨以上的矿务局)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每月月初必须亲自把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以电话或书面材料(文字材料必须签名)报部,其它矿务局、矿根据上述要求也必须坚持逐级汇报制度;
5.各矿务局、矿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大事故,并亲自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统配煤矿、地方煤矿、基本建设系统均执行此指令。
煤炭工业部关于对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几项规定
煤炭工业部关于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指令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
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几点想法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三亚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三亚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加强教学设计管理的几点规定
关于加强教学设计管理的几点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传达石油工业部《关于大庆石油会战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关于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暂行办法
对《公证法》关于公证机构性质规定的思考
关于对佛法的几点粗浅之见
关于正确处理当前经济发展中几对关系的认识
关于执行董事的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诉讼费负担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