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失忆”贪官的避风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3:37:31
论职位,他只是区县一级的国税局局长,正科级干部。
论受贿金额,仅8万元,与众多“大手笔”的贪腐相比,堪称“小打小闹”,几乎不值一提。
然而,山东聊城市市区国税局原局长荆长民一案,之所以能在“一槌定音”之后,仍然引人关注,其中的玄机就在于其被判入狱的两项罪名中,8万元的受贿金额与184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相差甚远。
日前,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荆长民没有提起上诉。
据有关人士透露,荆长民反侦查能力极强,但是在铁证如山的指控面前,只有认罪才是对其“相差悬殊”最好的解释。
事发
百万存款分散在十余个账户
荆长民案东窗事发源自于群众举报。
2009年夏天,一封匿名举报信落在了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公室的案头,举报聊城市市区国税局局长荆长民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财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因为被举报对象是一名国税局局长,长期从事反偷税、漏税调查,其职业特性决定了其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这势必会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困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避免打草惊蛇,在传讯荆长民到案之前,办案人员进行了大量侦查摸排工作。
经侦查,荆长民及其妻子辛爱丽名下共有11个账户,分属于3个不同的开户行,累计存款98万余元。
“就一名税务机关公务员来讲,这笔存款收入足以说明荆长民确有涉嫌犯罪的重大嫌疑。”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不出所料的是,在检察机关传讯的第一天,对这一切似乎早有预料的荆长民便“将了办案人员一军”。对于自己名下近百万的存款,荆长民解释说其中绝大部分存款是自己的两个舅舅所有,只是暂存于自己名下。而荆长民的两个舅舅在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也大包大揽地坚称确有此事。
同时,荆长民的反侦查能力还体现在他抛给办案人员的一句话,“根据法律,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你们只能扣押我12个小时。”
不过,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荆长民的两个舅舅在伪证罪的指控面前,终于承认了之前是虚假供述。
不久,荆长民正式归案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