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宦官群体:中国历史上最畸形的政治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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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宦官群体:中国历史上最畸形的政治集团

任何事物都有个发生发展的过程,明代的宦官也是这样。明太祖朱元璋坐上大明王朝的交椅后,“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12],以历史上宦官祸国乱政为鉴戒,曾感慨系之地说:“吾见史传所书,汉唐末世皆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未尝不为之惋叹。”[13]因此他对宦官作了种种限制,明确规定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穿戴外臣衣服、帽子,官阶不得超过四品,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宦官公文往来,等等。朱元璋仍不放心,又特地在一块铁牌上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14]这十几个大字,以示震慑。洪武四年(1371)五月,有个宦官因久侍内廷,仗着老资格,议论政事,结果当天就被朱元璋打发回老家,下令终身永不叙用[15]。

但是,宦官的发展,是不以朱元璋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宦官是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只要封建专制主义存在,皇帝继续搞个人独裁的寡头政治,迟早会走上重用宦官、使刑余之人干政的道路,当然,这是重蹈覆辙的回头路。朱元璋正是这样,特别是当他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后,成为空前——当然不是绝后——的封建专制独裁者,对功臣宿将、包括自己的亲侄子与外甥都心怀疑忌,必欲一网打尽、斩尽杀绝而后快。这样以朝夕与共的宦官作为心腹,则显然是意料中事。如果说,洪武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严加防范,宦官主要服务于宫廷生活,其活动很难越出森严的宫墙之外,那么,在朱元璋执政的中后期,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宦官就又重新走上政治舞台,扮演着各类干预国家大事的角色了。如:洪武八年(1375)五月,朱元璋派宦官赵成往河州市马。朱元璋知道“西番”向来产马,曾派人去买,但因使用的货币不同,买到的马很少。这次,他让赵成带了很多罗绮绫帛及四川的茶叶去换马,并命令河州守将对番人善加抚慰,“以通互市”,买到的马逐渐多起来[16]。洪武十年(1377)三月,户部奏请派宦官、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到“天下税课司局征商不如额者一百七十八处”,加以核实,确立定额,朱元璋“从之”[17]。这是宦官参与税务的明证。洪武十六年(1383)九月,奉旨去琉球买马的宦官梁珉返京,共买马983匹[18]。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朱元璋派尚膳太监而聂、司礼太监庆童赍敕到陕西、河州等卫,向所属番族宣谕,命令他们卖马,给以茶叶。结果,这次得马10340余匹,交换出去的茶叶达30余万斤。这些马后来被分配给河南、山西、陕西卫所的骑士[19]。这些都清楚地表明,早在洪武中,宦官便已被委以重任,如到边疆从事对明代国防至关紧要的茶马贸易。

不仅如此,宦官还不断被朱元璋派为特使,参与国内、国外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如:洪武十二年(1379)三月,朱元璋派宦官陈景及校尉,向靖江王朱守谦宣读谕旨,告诫他乃父朱文正当年在江西“恣意放纵,视人如草木,作孽无休。其不仁者甚,夺人之妻,杀人之夫,灭人之子,害人之父,强取人财。事觉,教之不听。未几,谋奔敌国,又觉,而方囚之,然后而殁”[20],要他“再休与一个小人闲戏”,致蹈乃父覆辙,并当场逮捕了朱守谦身边一些为非作歹的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发生蓝玉谋反大案,三月,朱元璋派宦官而聂与驸马梅殷去山西,传旨晋王朱:“说与王,把那三个侯砍碎了,家人、火者、成丁男子都砍了。家财头口与王府。妇女,王府差内使起解。钦此。”[21]由此可见,宦官已经参与了多么重大的政治机密!至于让宦官飘洋过海,奉使外国,成了外交上的要人,更是屡见不鲜。如:早在洪武二年(1369)四月,即派宦官送高丽流寓之人归国;洪武十一年(1378)正月,派宦官陈能至安南国吊祭国王陈之丧;洪武十六年(1383)正月,派宦官梁民等人至琉球国,赐给中山王察度镀金银印;洪武二十八年(1395)十二月,派宦官赵达、朱福等使暹罗斛国,祭奠已故国王,并赐给新登大宝的国王文绮四匹,以示祝贺。如此等等,都明确记载于《明太祖实录》中,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在宦官问题上,打破朱元璋种种禁令的不是别人,正是朱元璋自己。惟其如此,洪武时期宦官的人数,在不断地明显增多。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一次便“增设内使三百六十人”[22],而洪武二十四年(1391),竟向高丽国要阉人达二百名之多[23],安南国也不断向朱元璋进贡阉人,每次动辄几十人,总数虽无确切数字可查,但为数肯定相当可观。朱元璋还曾亲笔谕安南国王,指出他不允许安南进贡的阉宦回国,是错误的,提出“今后凡有省亲怀旧欲归者”,应当允许他们回安南[24]。也正因为宦官人数日益增多,需要加强管理,洪武十七年(1384),朱元璋才特地更定内官诸监库局品职,设下九监、二库、六局,即:内官监、神宫监、尚宝监、尚衣监、尚膳监、司设监、司礼监、御马监、直殿监;内承运库、司钥库;巾帽局、针工局、织染局、颜料局、司苑局、司牧局,另设宫门承制等官。这就为后来管理宦官的庞大机构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奠定了基础。

明成祖朱棣时,宦官愈益受到重用,权势越来越大。洪武时期的宦官虽已干政,但尚未专权,而永乐时期,宦官的地位越来越高,逐步开始专权。

这是有深刻的历史背景的。朱棣起兵从亲侄儿建文帝手中夺权,按当时的标准是犯上作乱,属于谋逆性质,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窃取朝廷的种种机密,当时建文帝身边的一些宦官,恰恰充当了朱棣的走卒。这就是史料所载的朱棣起兵,“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25],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儿等,在“靖难”之役中,更是出生入死,在战场上立过大功,成了朱棣的开国功臣。因此,朱棣当上皇帝后,对宦官的态度比起乃父朱元璋,不但继承衣钵,更加“多所委任”[26]。首先,在名称上让宦官高升一步,使他们顿时抖了起来。原来,历史上宦官的职务,秦有中车府令,汉唐时沿袭不变,至于中谒者、中常侍、中尉之类,都是以中字名宦官,而明代洪武初年,只以监正、监副、监丞名门正、门副之类,永乐初年,“始改监正曰太监”。这就是说,宦官由“中”字一跃而跻身为“太”字辈了。明朝人对此事曾有评论说:“夫天子之亲,乃以太称。今中人之职亦曰太,其视汉、唐、宋止以中名者却盛矣!”[27]永乐三年(1405),太监郑和率领庞大的船队下西洋;永乐八年(1410),都督谭青营内又派有内官王安等人,从而开始了宦官监军;又命宦官马靖镇守甘肃,从而为宦官分镇地方开了先例;更严重的是,永乐十八年(1420),置东厂,令宦官刺探臣民隐事,这就为宦官的特务活动开了方便之门。

永乐年间宦官插手经济领域的影响力,更是洪武时期所不能比拟的。洪武年间,在苏州天心桥东建织造局,着地方官督造。而到永乐时,督造者便由宦官充任,萧月、阮礼都担任过苏、杭织造,从此“祖制始变。嗣后岁以为常,末造祸更烈”,本来那种织造归地方官管理,“民不扰也”[28]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永乐时,宦官还至西北地区索买驼,“且令专业者给官料织造五十匹,自后岁以为常”[29],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永乐元年(1403),“命内臣齐喜提督广东市舶”[30]。这样,宦官便掌握了市舶大权。宦官手中的权力既已越来越大,横行不法便接踵而至。假传圣旨,屡有发生。如:永乐五年(1407),内使李进在山西以采天花为名,“诈传诏旨,伪作勘合……假公营私,大为军民害”,致使朱棣派御史往山西鞫问李进[31]。永乐二十二年(1424)十月,内官马骐伪传旨谕翰林院出敕,再次往交趾闸办金银珠香。朱棣得知后,怒曰:“朕安得有此言,卿等不闻渠前在交趾荼毒生民乎?交趾自此人归,人方如解倒悬,今又可遣耶?”[32]有个大宦官到苏州织染局上任,下车伊始,便借故制造冤狱,致使多名无辜百姓在囚室活活饿死[33]。

宣德年间,皇帝不断派出宦官到各地采办,如苏州一处就经常有五六个宦官坐镇,其中罗太监呆的时间更长,“或织造,或采促织,或买禽鸟花木,皆倚以剥民,祈求无艾”[34]。有的太监,备受恩宠。如司礼监太监金英、范弘,均在宣德七年(1432)被赐以免死诏。给范弘的诏书中,有谓:“免尔死罪于将来,著朕至意于久远。”[35]御用监太监王瑾,宣德四年(1429)时,明宣宗朱瞻基曾挖空心思,用回文诗体,做了一首题曰《偶成》的诗送给他[36]。其后,又赐给他银记四块,上面刻的字是“忠肝义胆”、“金貂贵客”、“忠诚自励”、“心迹双清”[37]。当然,比较而言,朱瞻基在明朝皇帝中,头脑还算是清醒的,宣德四年(1429)十二月,他下令召还采办中官。这是因为山东泰安州税课局大使郝智上疏,揭发京师派出的宦官采天麻、野味,“民被虐害,兼妨农务”,朱瞻基遂下令“悉召还治之,自今更不许辄遣人”。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朱瞻基还下令处死指使内使阮巨队等在广东“以采办为名,虐取军民财物”的内官袁琦,用的是凌迟这一极刑;次年正月,他还敕谕南京、应天等府,今后“凡出差内官内使,其寄附赃物在官员人等之家,许令出首归官,与免本罪。若隐匿不首,事发,与犯人罪同”[38]。因此,宣德时期,宦官虽受宠,但还不敢太放肆,故未形成专权的局面。

这是明初宦官的大致情形。到了明中叶,也就是从成化至万历时期,宦官的情况比起明初来,就大不相同了:把持国柄,专权误国,横行无忌,已是愈演愈烈。

英宗朱祁镇登上九五之尊时,才是个年仅九岁的娃娃。太皇太后张氏委托著名的三杨——内阁大学士杨荣、杨溥、杨士奇辅政。三老德高望重,大权在握,宦官畏惧,尚不敢张牙舞爪。但随着张氏、杨荣先后去世,杨溥、杨士奇年老势孤,英宗年少无知,荒嬉无度,不理朝政,司礼太监王振便逐渐大权独揽。这是明朝皇权转换到宦官手中的开始。宪宗成化年间,宦官汪直也是势焰熏天。到了武宗正德时,宦官刘瑾的专权又超过了王振、汪直,大肆乱政,对明王朝造成严重的祸害。

明末,更产生了魏忠贤这个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被称为“九千九百岁”的大宦官。由于他的把持国柄,倒行逆施,加剧了各种社会矛盾,实际上已给明王朝敲起了丧钟。

明朝宦官这支队伍,在洪武时期还只数百人,到了明末竟发展成尾大不掉的数万之众。明宪宗朱见深时,右副都御史彭韶在奏疏中说,“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可见成化年间,宦官已达万人。在孝宗朱樘、武宗朱厚照时,不断有人在奏疏中忧心忡忡地指出,“内府二十四监局及在外管事者并有常员。近年诸监局佥书者多至百数十人”[39]。神宗朱翊钧时,仅万历元年(1573)到万历六年(1578)的六年间,两次新增加的宦官便有六千多人[40]。到崇祯皇帝朱由检亡国之际,史载“中七万人皆喧哗走”[41]。有首诗更记此事说,“授兵十万上谯楼,可是文皇靖难收。只费杜勋三四语,尽从濠内一时投。”[42]这里所说的“授兵十万”,指的是十万净军,也就是由宦官组成的武装队伍。清朝初年康熙皇帝根据他向明朝老太监了解到的情况,说明朝“宫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43]。说明末宦官有十万之众,这个数字难免有夸大之嫌,但说有数万人——譬如说三五万人,应当是确实可信的。

宦官既有如此之多,管理宦官的机构,便必然叠床架屋,十分庞大。仅从宦官二十四衙门的情况看来,就够使人眼花缭乱了。所谓二十四衙门,是指十二监、四司、八局的总称。十二监是:

司礼监:设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随堂太监八九员或四五员。负责掌理内外奏章,照阁票批朱等。监督、管理皇城内的出籍、内书堂、仪礼、刑法、关防门禁。

内官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国家营造宫室、陵墓,及经办妆奁器用等事。

御用监:设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负责造办皇帝所用之物。

司设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仪仗队等。

御马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监督太监一员、提督太监一员。掌管御厩等事。

神宫监:设掌印太监—员。负责太庙各庙洒扫及管理香、灯等事。

尚膳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光禄太监一员、总理太监一员。掌管御膳及宫内食用等事。

尚宝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

印绶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事。

直殿监: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各殿及廊庑的打扫。

尚衣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皇帝的衣帽鞋袜。

都知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本来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大驾,负责开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

四司是:

惜薪司: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薪、炭。

钟鼓司: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皇帝上朝时鸣钟击鼓,以及演出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

宝钞司: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粗细草纸。

混堂司:管理浴室。

八局是:

兵仗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负责制造军器,火药司属于此局。

银作局: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打造金银器饰。

浣衣局:设掌印太监一员。凡宫人年老及有罪退废者,均发往此局居住,直至老死,以防泄漏宫中之事。该局设在皇城外,德胜门以西。

巾帽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以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针工局: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制作宫中衣服。

内织染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

酒醋面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等物。

司苑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蔬菜瓜果[44]。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二十四衙门外,宦官还掌管了内府供用库、司钥库、承运库、广盈库、广惠库、广积库、赃罚库,以及甲、乙、丙、丁、戊字等十库,和一些房、作、厂。明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更设立东厂,宪宗成化十二年(1476)又设立西厂,大约武宗正德三年(1508),复设立内行厂,负责对臣民侦察、监视、逮捕、刑狱。不仅如此,还设立了提督京营太监,并派出宦官在南京天寿山、湖广、承天府、凤阳担任守备;负责南京、苏州、杭州三地的织造;担任各省要地的镇守;管理广东、福建、浙江三地市舶司;监督各地仓、场,同时,还不断派出宦官去监军,担任采办、粮税、矿税、关隘等特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明一代,特别是自明朝中叶以后,宦官自成体系,俨然中央政府中的政府,把手伸向四面八方,像蚂蚁一样爬满从中央王朝到地方重要权力机构的大小山头。

宦官的蔓延、横行,给明王朝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严重影响。

政治上: 强化了封建专制主义,导致各种社会矛盾日趋剧化。

东、西厂完全是个特务机关,直接受皇帝指挥,普天之下,除了皇帝一人而外,任何人都处在它的侦察之中。宪宗成化年间宦官头子汪直执掌西厂时,派出的特务在侦察时,“烦密苛细,民间斗骂,纵犬争鸡,并痛捶直。”如果谁犯了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罪过的所谓罪过,就要“封闭其家,或夜搜之”,连妻室儿女都被剥光衣服,毒打一顿[45]。天启年间,杨涟在劾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时,第二十条罪状是:“最可异者,东厂原以察奸细,缉非常,非扰乎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而且直以快恩仇,行倾陷。野子傅应星为之招摇引纳,陈居恭为之鼓舌摇唇,傅继教为之投匦打网,片语违欢,则驾帖立下。”[46]东厂扰民,于此亦可见一斑。对于宦官的横行不法,百姓如果稍有不满,议论一下,便会大祸临头,甚至惨遭杀害。魏忠贤当政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甚至剥皮、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47]。有一次,有四个人夜饮密室,其中一人吃饱老酒后,大骂魏忠贤,其他三人吓得都不敢出声。还没骂完,番子——即东厂及锦衣卫派出的特务,便突然出现,将四人逮捕,交给魏忠贤,骂魏忠贤的人马上被剥皮、碎割,其余三人吓得“魄丧不敢动”[48]。真是特务多如牛毛,侦察无所不到。据当时人记载,魏忠贤派出的心腹、爪牙“遍布寰宇,充塞京师”。京中各衙门的皂吏衙役,唱戏、卖小曲的、厨师、裁缝、篦头、修脚师傅等等,都受到魏忠贤的重赏而充当耳目,所以很秘密的一些事,如写一份状词、一封书信及小范围的密谈,往往都被密报给魏忠贤,有谁要是触犯了魏忠贤的忌讳,立刻就会被处死,连尸体都找不到。这种高压政策造成的恐怖气氛,弄得人人自危,“无论民间重足侧目,而士大夫无一夕敢舒眉欢宴,坐谈间无一语敢稍及时事”。即使住在很偏僻地方的人,也感到无名的恐惧,让人窒息,如“针刺在体,卧不贴席”,直到魏忠贤伏诛后,仍“思之,令人毛骨犹竦”[49]!凡此种种,都表明宦官的逞凶肆虐,使明代封建专制主义的枷锁更紧地套在人民的身上,加剧了封建统治者与人民的矛盾。

宦官专权,同时也激化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明争暗斗,阉党、东林党之争,沸沸扬扬,直至明亡。

东林书院石牌坊阉党与东林党的斗争,是地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但是,以江南著名知识分子顾宪成、高攀龙等为代表的东林党,其中有不少人是当时的有识之士,他们从巩固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忧国忧民,主张调整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关系,整饬吏治,坚决抵御后金的侵扰,毕竟要比阉党好得多。尽管东林党中也颇有依附草木的小人,他们的门户之见也是很深的。魏忠贤秉政后,两党之争几乎达到白热化的程度。一大批在天启初年“废斥殆尽”的官僚政客,重新聚集到魏忠贤的名下,企图卷土重来。当御史李应升、给事中霍守典等人上疏抨击魏忠贤后,特别是副都御史杨涟揭发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后,“忠贤愤甚,欲尽杀异己者”。阉党崔呈秀、王绍徽、阮大铖等炮制《天鉴录》、《同志录》、《点将录》等,将东林人士悉数列入,献给魏忠贤,让他按图索骥,把东林党人统统打下去。结果,朝臣中的东林人士罢斥一空,“正人去国,纷纷若振槁”,不少人更惨遭杀害。这样一来,“忠贤之党遍津要矣”。阉党对东林党人打击、构陷的手段,是十分残酷的。被时人称为“六君子”的杨涟、左光斗、顾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被诬以受熊廷弼贿赂的罪名,入狱后勒令追赃,“遂五日一比,惨酷更甚。比时累累跪阶前,诃诟百出,裸体辱之,弛则受拶,弛拶则受夹,弛拶与夹则仍戴镣以受棍,创痛未复,不再宿复加榜掠。后讯时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卧堂下,见者无不切齿流涕。”杨涟在狱中死得更惨,“自下狱,体无完肤,及其死也,土囊压身,铁钉贯耳,仅以血溅衣裹置棺中。”杨涟、魏大中、左光斗的尸体从诏狱后的小门中运出时,已腐烂不堪,“臭遍街衢,尸虫沾高攀龙题诗扇面沾堕地”[50],真是惨绝人寰。当然,东林党人是不会就此灰飞烟灭的。作为一派政治力量的代表,自然有它的社会基础。天启皇帝一死,崇祯皇帝上台,东林党的潜在力量又活跃起来,极力想如法炮制,把阉党及与阉党有关系的人,统统一网打尽。两派政治力量继续较量着,一直闹到明朝灭亡,在南明弘光小朝廷仍流波不息,重开内战。梁启超曾经慨乎言之:当他们“吵得乌烟瘴气的时候,张献忠、李自成已经把杀人刀磨得飞快,准备著把千千万万人砍头破肚;满洲人已经把许多降将收了过去,准备著看风头捡便宜货入主中原,结果几十年门户党派之争,闹到明朝亡了一齐拉倒”[51]。这里,虽然梁启超对明末农民军是敌视、丑化的,但对两党相争的后果,却叙述得颇为形象。

经济上: 横征暴敛,使社会经济遭受严重摧残。

宦官管理皇庄,假托威势,逼勒小民,致使很多百姓“荡家鬻产,儿女怨声动地,逃移满路”,“民心伤痛入骨”;侵夺民田:仅谷大用一人即占民田万余顷,刘瑾修理庄田,不仅侵占不少公、私土地,还毁掉官民房屋3900余间,挖掉民间坟墓2700多座。

遍设税监,大肆搜刮:如京师九门的税务都由宦官把持,每门坐镇宦官多达十余人,轮收钱钞,竞为削,行旅苦之。

提督市舶司,控制海外贸易,贪污中饱:如宪宗成化初年,宁波市舶司宦官福住,极为“贪恣”;尔后在广东的宦官韦眷,在市舶司任内更是“聚珍宝甚富”。

奏讨盐利,甚至贩卖私盐,使盐法大坏:如成化十九年(1483),宦官梁芳“侵盗库金以数十万计,不足则给以盐……前后请两淮存积余盐不下数十万引……商引壅不行,边储日匮”[52]。

勒索贡品,民不聊生:如武宗正德初年,浙江镇守太监王堂、提督市舶司太监崔瑶等人,对富阳县的茶叶、鲥鱼二种贡品,百般勒索,“采取时民不胜其劳扰”[53]。

派至各地的矿监的疯狂掠夺,对社会经济更是罕见的浩劫。大规模派遣矿监,始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1596),“天下在在有之”。派宦官负责某些矿的开采,明成祖朱棣时已经开始。如太监王彦主持开黑山金矿,拉了六千人,开了三个月,“止得金八两”,后来宪宗成化年间,开湖广金场,武陵等十二县共二十一场,岁役夫五十五万,死了无数人,“得金仅三十五两”[54]。这不过是宦官藉开矿为名,营私舞弊,劳民伤财而已。明神宗朱翊钧更是个贪财好货、嗜钱如命的皇帝。户科给事中田大益曾忍无可忍地批评他:“以金钱珠玉为命脉。”[55]他派出的矿监遍及天下。其实,“求矿不必穴”,有些地方根本无矿,而宦官“务为劫夺以应上(皇帝)……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何以故?万历二十六年(1598)吏部尚书李戴一针见血地说过:“奸人……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至于趁机拆毁民房,抢劫家财,挖掘坟墓,掠取葬物,更是史不绝书。但是,矿税掠夺所得,是否都到朱翊钧的私囊中去了呢?并非如此。仅万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的九年间,宦官报上来的显然大大缩小了的矿税银近三百万两,而“群小藉势诛索,不啻倍蓰”,“大小监,纵横绎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十一”[56],“私充囊橐,十得*”[57]。宦官们的腰包,简直要撑破了!社会经济日益凋敝,阶级矛盾也就更趋激化。矿使以及税监在天下横行的结果,是到处“鼎沸同煎,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尽倾,农桑交困”,“三家之村,鸡犬悉尽,五都之市,丝粟皆空”。仇恨的种子在人民的心中发芽,反抗的烈火不断在各地燃烧。

军事上: 宦官监军,加速了军队的腐化,边防大为削弱,动摇了明王朝的统治.

宦官监军,始于何时?史籍上记载不一,有待深入研究。但早在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就曾经派宦官赵成赴军中监视、侦察。朱棣当了皇帝后,更派了宦官王安、王彦之等人监军。到了英宗正统年间,宦官任监军的名义,正式出现。史载正统二年(1437),甘肃驻军在*阿台朵儿只伯时,即派出太监王贵监军。此后,每次军事行动,都派出宦官监军。正统初年,宦官吴诚、曹吉祥、刘永诚等还直接统帅军队。不难想见,让那些不学无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家伙率领军队,不打败仗,那才是不可思议。英宗朱祁镇让司礼太监王振统军,*也先,造成当时震惊中外的“土木之变”,便是典型。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十六日,朱祁镇在王振怂恿下,决定“亲征”也先(亦称乜先,瓦剌部,这时他已在实际上统治蒙古各部),“命下,二日即行”,仓促率领五十万大军迎战,数战皆败,八月十五日退至土木堡, “也先人马四围,大战,大军倒戈,自相蹂践。虏寇大肆杀戮,邀留上驾”[58]。所谓“邀留”,是为尊者讳的说法。实际上,朱祁镇当了俘虏。随行的数百名文武官员,有的被杀,有的成了阶下囚。五十万大军土崩瓦解。宦官监军,直至明末。侯方域曾写诗一首,对崇祯时期宦官的监军,作了委婉的嘲讽:“轸念苍生甚,恭承禁旅遥。貂亲节制,号令出云霄。敢谓明威远,或传将士骄。数曾城上见,未可达王朝。”[59]《明史·职官志》序说:“初领五军都督府者,皆元勋宿将,军制肃然。”“既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这种看法是符合实际的。即以崇祯朝而论,京畿卫戍之权、监督军队之权, 统统交付宦官。结果,这批宦官“挟势恣肆”,掣肘将领,侵蚀军饷,避敌殃民,谎报军情,冒功请赏……无所不用其极。更荒谬的是,天启时魏忠贤“选京师净身者四万人,号曰净军”[60]。崇祯末年,更大为发展,让他们守城。最后,李自成进京时一声炮响,这支庞大的不男不女的特种武装,立即作鸟兽散。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史上的一幕滑稽剧!

明朝的宦官,为什么这样猖獗?答案只能从明朝高度发展的极端专制主义的君权中去寻找。

明太祖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在君主专制时代,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后期的明清时期,所谓集权于中央,实际上不过是集天下大权于皇帝一人,由他高踞于封建等级制金字塔的顶端而已。出身贫苦,在元末农民战争的刀丛、血泊中滚过来的朱元璋,在刚登大宝时,鉴于元朝亡天下的教训,还能注意“人安为宝”,派人晨昏“画角吹难”,提醒臣民“为君难,为臣又难”,“创业难,守成又难”[61],甚至还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但是,等到天下坐稳,特别是在各地小股农民起义均被*、宰相制度被废除、功臣宿将几乎全部被翦除后,便深居简出,重温历代君主千年帝业的酣梦。不难想象,在朱元璋心目中,连徐达、李文忠、刘基、朱升等等一大批曾经跟他一起赴汤蹈火的元勋尚不可信,还有什么人值得信赖?久而久之,便必然形成这种局面:谁跟他接近最多,便最受信任。享有这个“得帝独厚”机会的,当然只有宦官。因此,尽管在开国之初,朱元璋三令五申,不得重用宦官,但头一个做不到的,正是他自己。从这样一件事上,我们不难窥知其中消息:朱元璋的外甥李文忠,喜欢结交儒生,礼贤下士,家中有不少门客。有一天,文忠对朱元璋说:“内臣太多,宜稍裁省。”元璋听了大怒,说:“若欲弱吾羽翼何意?此必门客教之。”遂把文忠门客都杀了,“文忠惊悸,得疾暴卒。”(按:李文忠非“得疾暴卒”,乃为朱元璋毒死。见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此时此地,朱元璋已把宦官作为自己不可缺少的“羽翼”,宦官的地位,也就可见一斑。此例一开,在朱元璋的儿孙们看来,重用宦官,当然就是信乎有证,不悖祖训了。

明代皇权大肆膨胀的另一个结果,是皇帝被进一步神化,所谓“每日清晨一炷香,谢天谢地谢君王。太平气象家家乐,都是皇恩不可量”[62]。差不多至迟从晚明开始,以神化皇帝、崇尚君权为核心的“天地君亲师”的神牌,在千家万户供奉起来[63]。皇帝被神化,只能导致君臣隔阂,到宪宗、孝宗时,皇帝与大臣“竟以面对为可怪,一逢召对,遂有手足茫茫之感”[64]。最典型的例子是,宪宗成化七年(1471),有次召见时,群臣“皆同声呼万岁,叩头”[65]而已。明中叶后,某些大臣陛见时,简直如坐针毡,如履薄冰。神宗皇帝有次召见方德清、吴崇仁二相,商议张差闯宫的案件,方德清只知连连叩头,吴崇仁“则口噤不复出声,及上怒,……崇仁惊怖”,竟然吓得昏死过去,“乃至便液并下”,“如一土偶,数日而视听始复”[66]。这种极不正常的政治局面,遂使皇帝将宦官倚为心腹,为阉人专权,打开方便之门。

历代封建王朝,都逃不出这条规律:随着政治局面的稳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多,作为全国地主阶级总头子的皇帝,消费欲越来越大。因此,几乎每一个王朝中叶的帝王,无不以比起乃祖乃兄不知要大多少倍的胃口,肆意追求消费,吮吸民脂民膏,力图穷极人间天上最骄奢淫逸的享乐生活。明王朝也不例外,明中叶后的皇帝,特别是武宗朱厚照、神宗朱翊钧、熹宗朱由校,更是醉生梦死,荒淫无耻。以朱翊钧而论,成天耽于酒、色、财、气,“二十年来,郊庙、朝讲、召对、面议俱废”[67]。既然二十年不坐朝,也不召见大臣,那么,必须由“宸躬独断”、皇帝料理的国家大事,由身不离左右的宦官代为料理,也就势必不可避免,久而久之,“乃称肺腑矣”[68],宦官手中的权力便越来越大。稽诸史籍,真是历历可数:朱厚照喜欢喝酒,宦官便投其所好,“利其醉,不时进觞,遂日酣酗,不及亲政”[69] 。刘瑾每次奏事,专挑皇帝被杂伎逗得乐不可支的时候,这样,他一奏事,皇帝便说:你干什么,这样麻烦我。因此刘瑾便趁机自作主张,处理大事。魏忠贤奏事,则选择天启皇帝朱由校“引绳削墨”,摆弄木工工具,玩得最起劲的时候。这一来,形同顽童的朱由校,便十分讨厌,荒唐地说:“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忠贤是以恣威福惟己意。”惟其如此,明中叶后司礼监的宦官才掌握了“照阁票批朱”的大权,使司礼秉笔太监的权力“居内阁上”,“而相权转归之寺人(宦官)”,内阁大权旁落,无所作为。“国朝文武大臣见王振而跪者十之五,见汪直而跪者十之三,见刘瑾而跪者十之八”[70],真是荒唐。宪宗时,人们嘲笑“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其实,这些阁老、尚书,并非都是草包,关键正是在于他们手中的权力已被转移到宦官手中。

但是,不管宦官的权力有多大,他毕竟不过是代行皇帝手中的权力,或者说是皇权的一种特殊使用形式而已。“外廷千言,不如禁密片语。”[71]如果没有皇帝的圣旨作为后盾,或者假传圣旨,也就是“矫旨”行事,拉着皇帝的大旗作虎皮,出身流氓、无赖的魏忠贤之流,即使再狡猾,威福也是作不到宫门之外的。因此,宦官得势时,可以搞乱天下,但他们自己的命运,完全操在皇帝的股掌之间。皇帝一旦发现宦官走狗不走、需要另换走狗,或者觉察到他们有野心、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时,皇帝一翻脸,一挥手,这些宦官立即从权力的顶峰上掉下来,跌个粉身碎骨。王世贞说得好:“即狼戾如(王)振、(刘)瑾者,(皇帝)一(即皱眉头)而忧,再而危,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散兽窜,是以能为乱而不能为变也。”[72]以刘瑾而论,虽被军民称为“站的皇帝”[73],权倾朝野,威风赫赫,但最后武宗一翻脸,刘瑾就被凌迟处死。这就是宦官的下场!透过刘瑾被杀千刀时以及刘瑾、魏忠贤之流屠戮臣民时的阵阵血腥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宦官专权的祸首,是皇权,是浸透封建专制主义的皇帝制度。

但是,“一瑾死,百瑾生”[74]。只要封建专制主义存在,皇帝制度依旧,宦官得以孳生的条件便继续存在。因此,杀了刘瑾,曾几何时,又出了个魏忠贤,其作恶时间之长、危害之大,都超过了刘瑾。等到天启皇帝一死,崇祯皇帝上台后猛砍三斧头,除掉魏忠贤,并将与魏忠贤狼狈为奸的阉党管家婆客氏鞭死,焚尸扬灰。但又曾几何时,崇祯帝对宦官的信任,又超过了乃兄、乃父、乃祖。

李自成的农民军打进北京城时,还与跟他形影不离的司礼秉笔太监王承恩相对无言,一起吊死煤山。这就充分表明,宦官专权是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无法根除的积弊,中国地主阶级发展到明朝,已进入没落、腐朽的历史阶段,更不可能凭借自身的力量来铲除这种积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