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就能消除中国的贫富差距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5:52:51

《工资条例》就能消除中国的贫富差距吗?

-----不能,因为贫富差距逼近“红线”的根源不光是分配不公的问题;

而是社会资源占有不公造成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汪华斌

今天到某单位讲分配制度的课,正遇到各大报纸登载我国工资条例即将出台;于是就有人问我‘工资条例出台真的能解决中国社会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的问题’吗。因为他们说现在肯定是中国官方都承认中国的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的容忍“红线”,所以才快速出台工资条例。我说工资条例并不能改变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因为我们社会的贫富悬殊不仅仅是分配不公的问题;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生产资源占有不公的问题。这些问题又如何能通过工资条例解决呢,因为这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我说资本主义几百年都没有逼近“红线”,而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就达到了;这就说明分配不公并不是主要问题,而主要问题还是我们社会的资源占有不公的问题。

首先我们改革开放前社会的贫富几乎没有差别,而改革开放却又没有分配社会资源;只是谁占用或占有社会资源,最后这资源就是你的了。正是这没有分配社会资源的原始积累,从而造就我们社会暴发户比比皆是。具体而言,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比城乡收入比的国际最高指数2倍左右还超出一截;中国工资最高与工资最低行业职工工资差距是15倍左右;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当前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

为什么我们社会差距如此之快,主要还是“穷降富升”和“两头拉大”齐头并进造成的。如我单位在下岗运动前,大家的平均收入都是每月1000元左右;基本相差不大。然而当强制性下岗了四万多职工后,这些四万多职工的每月收入就被按等级加到了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的头上;最高的当时加了10000多,最少的也加了1000元。然而再看这些下岗人员,下岗后每人每月的生活费为480元。下岗人员的收入水平从每月1000元降到了480元,收入水平下降了一大半。再加上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的收入水平增加,这差距一下子就拉开到了几倍。第二年下岗人员的生活费有每人每月480元下降到220元了,第三年下降到100元。第四年下岗人员无论就业与否,全部没有了生活费用。这时与在职人员的差距是多少,就这就造成了巨大的差距。更何况在职人员还与西方国家接轨了收入,从而就这几年时间就实现了同样人员的两极分化;这就是我们社会贫富差距快速增大的原因。

再看我国农村的贫富差距,同样也是源于两极分化的原因;分田到户时农民几乎没有任何差距,全部是糊口而已。此后几年种田的差距同样不大,村干部也只有依靠截留等途径而多吃多占而已。然而到了房地产开发到农村的时候,村干部暴发的时间到了;因为村干部直接控制着农村的土地、资源、资本,是这三大生产要素使村干部成为了百万或亿万富翁。按中国现行的土地用途管理政策,村干部既是“垄断买方”;又是“垄断卖方”。一方面以政府代表的名义从农民手里低价征地,另一方面又以政府代表的名义向农民发放补贴。这里面巨大的级差暴利,全部归于村干部与地方财政所有;从而形成了我国农村一夜之间竟然能产生亿万富翁的社会现实。

象这样占用或占有资源的现象比比皆是,大学是大学人员所有;医院是医院人员所有。这些资源被少数人占据与利用,也令他们迅速暴富;就连山西诞生数以百计的身家亿万的“煤老板”,也全部是占用或占用国家资源而形成的。再加上我们资本市场上的投机行为,也是成就资本富翁的舞台。就连我们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同样也是这样的效应而造就亿万富翁。在这样的社会效应下,“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这就是我们社会资本与土地、资源三者间互相拉升,加剧了贫富差距的根源。所以资源要素分配不公是核心,再加行与财富分配挂钩的“权力分配”作用;中国贫富差距想不逼近红线也不可能。

正因为如此,外国人说中国人的收入高低靠的不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靠“身份”和“行业”来决定的。如果能到电力、电信、石油、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或是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就等于决定了自己的高收入、高福利、高阶层。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这种占用或占有机制并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是完全依赖于政策保护和资源垄断的“权力分配”。它不仅有悖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而且严重侵害了个人发展权;扭曲了收入分配格局。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现在生产力极端不平衡;而想通过工资实现不平衡生产力的平衡,那是根本不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社会现在就是采用平均工资制也无法改变两极分化的现象;因为它成为了我们社会的顽症。收录于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2b2d2b0100ib67.html?tj=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