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表达何时是尽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2:46:49

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公民对公权力有意见,要游点行、示点威那是不在话下,要把臭鸡蛋大皮鞋掷向某位公仆也不在话下,就是一拳把贝鲁斯科尼牙齿打掉也有人敢干,就是把一辆辆拖拉机开上高速路直抵总统府也司空见惯,就是飞机全部停飞向政府叫板也有人说干就干。在这些国家,民意表达是何等毫不犹豫,痛快淋漓!

中国的历史上,民意表达也曾一度是多么壮怀激烈,恣肆汪洋。“五四”学生火烧赵家楼痛打章宗祥,毛泽东等人鼓动下的流民横行乡里逞威一时,李公朴闻一多们指着国民党要员及特务的鼻子大骂……在那样的年月里,学运、工运、农运此起彼伏,目标直指政府,人人气冲斗牛。

当然,在我的理念里,我是不主张过于激烈的暴民式的民意表达,如火烧赵家楼那类,如湖南农民运动那类,如泰国红衫军那类。但事实上,这世界上的民意表达,既有平和绅士型,如美国白宫外没有哪一天不存在的各种举标语、喊口号、搞行为艺术式的民意表达,也免不了有激烈型,连绅士惯了的欧美人有时也做出惊人之举,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

但无论平和绅士型的民意表达,还是控制在一定尺度内的激烈式民意表达,只要宪法允许,只要政府和民众都谨守法制,不逾边界,则这样的民意表达值得肯定,也是国家稳定所需要,因而成了世界上多数国家的一种常态。民众怨气发泄了,意见表达了,政府也因此改进了施为,双方的距离拉近,社会也就在这样的不断搏弈中变得和谐。

而中国现阶段的民意表达,虽然1982年宪法几乎允许了所有的和平方式,但在事实上,现阶段的民意表达再也没有了“五四”时向着权势的恣肆讨伐,也没有了李公朴、闻一多们的声势逼人,更别说象国外那样花样翻新,三天两头如家常便饭。

现在,只剩下了两种方式。

一种是自虐。就是下跪或者自焚自杀。近来听到看到的下跪式请愿不知有多少起了。自皇权社会瓦解一百年来,任何时期也未象现在这样,有如此多的人不跪祖宗跪官员,可谓千年国粹艺术借和谐社会之东风重新卷土重来,席卷神州大地。自杀的也不知有多少起了,而这种方式的效果显然是最差的,自杀了这么多人,不但没引起哪个官员的一丝同情,对民众维权也没起到任何作用,而且也未见任何一个官员因此而辞职撤职,有的反倒大获升迁。

二种是虐弱。就是近来连续发生的杀童案。以这种向至弱者施暴并抱着必死信念的方式,来向社会和政府传达自己的心绪。

中国现阶段的民意表达何以会如此促狭扭曲?如此令人可悲可叹?

无他,只因其他的表达管道皆被堵死,没有任何有尊严的民意表达机制和方式可供选择,哪怕是穿着件文化衫登山也会被警察带走,哪怕是一条短信也可能引来跨省追捕。二十年一贯的草木皆兵式的维稳理念根深蒂固,甚至愈演至蛮不讲理乃至变态,偏执的“稳定压倒一切”变成稳定压倒了宪法第35条,压倒了所有的基本民权,压没了官民和平沟通搏弈的最后一丝缝隙。于是民众只能选择自虐自残这种最无尊严、最贱最脆弱的方式,希翼通过既无损于一丁点“稳定”、同时或可搏得公众注意和同情的方式,来向官方表达民意。更悲哀的是,出现了另一种更极端的方式,就是虐杀这世界上最让人同情和怜爱的至弱的孩童,以造成一种令人无法想象、目瞪口呆的轰动效应,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意见。

泱泱“盛世”中华,堂堂21世纪,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2周年,1982年宪法颁布28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2周年的今天,中国人竟要靠且只能靠这样的两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何其悲哉!何其痛哉!

悲哉,这块土地!痛哉,生为中国人!

请有良心的人们都来想一想吧,要到哪一天,我们才能告别这两种方式,昂头挺胸,堂堂正正按照宪法许可的方式,按照全世界通行的方式,来有尊严的表达我们的民意,来监督各级政府及官员?

温总常赋诗,他在口头上给了我们一丝丝希望,不过仅此而已。我们也常常仰望星空,在痛切的追寻。问题是:我们还要仰望和追寻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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