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涨退休金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0:24:33
东北网齐齐哈尔2月1日讯 记者近日在市社保局获悉,200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有关规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7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此次工资上调标准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除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除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以上人员标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倾斜人员中符合两个以上倾斜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一项最高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另据了解,根据人社部发(2009)185号文件规定,对于2009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岁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按国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在2010年国家掌握的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总数中不包括“五七工”和“家属工”,因此这部分人员不在国家调待补贴范围之内。由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我省的特殊政策,为切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这项惠民政策,这部分人员按人社部发(2009)185号文件规定“调整幅度按上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10%左右确定”的精神,每人每月按41元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全市涉及调待人员29.6万人
企业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52元 
□“五七工”、“家属工”、具有高级职称 以工人身份退休的女职工纳入调待范围

     我市将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待幅度也是6年来最高的一次,月人均上调152元左右,调待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退休工资将达到1100元左右。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预计全市涉及调待人员29.6万人左右。此次调待亮点颇多,调待首次将去年12月份刚纳入社保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 ”、从未纳入特殊调待的具有高级职称以工人身份退休的女职工纳入特殊调待范围。

     养老金普遍调整标准为2009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92元、87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养老金特殊调整标准显示,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按两个层次调整: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的,除参加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除参加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

     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参加普遍调整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企业退休人员,除参加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另外,特殊调整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倾斜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一项最高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岁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按国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企业的退休人员,除按上述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外,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我省本次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政策独树一帜,去年12月份刚刚纳入我市企业社保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也被纳入此次调待范围内,这部分人员按人社部发(2009)185号规定“调整幅度按上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10%确定”的精神,每人每月按41元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悉,市劳动局和市社保局1月29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迅速传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待精神,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已做好了春节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准备工作。




350名左右女职工首次享受特殊调待

     凡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女职工、按工人身份退休,此次调待可享受今年调待政策中“职称特殊调整待遇”。按照以前的政策,上述女职工,实际退休年龄为50周岁,区别于从事管理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故此前她们不享受职称特殊调待政策。本次调待首次将她们纳入特殊调待范围,这一群体成为这次调待的一大受益者。

     据市社保局养老科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大约有350名左右女职工可享受特殊调待政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职工,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职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低保进社保”人员同样享受待遇

     本次养老金上调,所涉及范围非常广,包括所有“低保进社保”的人员,这部分人的养老金数额将随本次调待而相应提高。截至上年我市共为“低保进社保”人员发放养老金4.7亿元。

     据了解,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比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我市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31日,实际纳入社会养老保险20263人,按人均月发放养老金800元计算,实际发放养老金3.89亿元。这笔资金都是由我市社保部门向省里进行申请,由省财政拨专款进行发放。

     同时,原享受低保未进入社保、按社保最低标准发放养老金的人员,截至上年末,我市已纳入8000余人,发放养老金8000余万元。按此计算,截至去年年末,我市社保部门共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比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原享受低保未进入社保按社保最低标准发放养老金人员发放养老金4.7亿元。

     工龄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据介绍, 根据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07年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按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一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元。也就是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工龄工资按虚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