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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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



  “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中国除了1949年到1952年底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了十一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着手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

  “一五”计划,是指我国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它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主要依靠我国人民的力量,加上当时苏联等国家的大力援助,到1957年底胜利完成,使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确定。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21.3%上升到92.9%;建成了一大批重要工程,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5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拥有的固定资产总值的1.9倍。595个大中型工程建成投产,初步铺开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28.6%,五年合计钢产量1656万吨,等于旧中国从1900年到1948年49年问钢的总产量760万吨的218%,煤产量达到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产业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在工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56.5%,重工业的比重由26.4%提高到48.4%。1957年粮食产量达到3901亿斤,棉花产量达到3280万担,都超额完成计划。
  “一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生产跟不上工业生产的步伐,以工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70%和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占60%作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农业的发展。二是1956年出现全局性的冒进,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7.35亿元,比上年增长70%,高于1953、1954两年的投资额,基本建设贷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30.2%猛增到48%,造成国家财政紧张。三是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快,为以后相当长时间留下后遗症。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正式通过由周恩来主持编制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建议》明确规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一)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三)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四)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五)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建议》从1958年到1962年五年内的主要指标是:工业产值增长一倍左右,农业总产值增长35%,钢产量1962年达到1060万吨到1200万吨,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由“一五”时期的35%增长到40%左右,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一五”时期增长一倍左右,职工和农民的平均收入增长25%到30%。
  但是,由于“八大”后冒进思想的影响,“二五”计划在制定和执行中出现了严重的冒进倾向,许多计划指标不断修正和大幅度提高。1958年8月北戴河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批准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提高了奋斗目标,提出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可以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到1962年建成强大的独立完整的工业化体系,在若干重要产品和产量方面超过英国,赶上美国。据此,《意见》提出农业总产值五年增长2.7倍以上,1962年粮食总产达到15000亿斤,棉花15000万担,钢8000万吨,煤9亿吨,棉纱1600万件,五年基本建设投资3850亿元,重大建设项目1000个以上。
  由于1958年以来的“大跃进”运动和“反右倾”运动,造成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失调,连年出现财政赤字,人民生活遇到很大困难。我国经济建设己不能按照第二个五年计划的部署继续发展,国家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1960年9月中共中央在批转国家计委《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中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批准。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

  1966年到1970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三五”计划是从1964年初开始研究和编制的。其中内容比较详尽的计划方案有两个:一个是国家计委会提出的经1964年5月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的《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的初步设想》(汇报提纲),另一个是1965年9月国家计委拟定的并经中央讨论基本同意的《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
  《初步设想》确定的“三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农轻重的顺序进行安排的:(1)大力发展农业,按不同的标准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2)适当加强国防建设努力突破简短技术;(3)与支援农业和加强国防相适应,加强基础工业,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加产量,使我国国民经济建设进一步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相应发展交通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科学研究事业,使国民经济有重点、按比例地发展。
  依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1965年9月初国家计委重新草拟了《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明确提出:“三五”计划必须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
  按照《汇报提纲》的要求,“三五”计划期间各主要经济指标都完成了计划。其中,工农业总产值超额16.2-14.1%完成了计划,农业总产值超额2.2%,工业总产值超额21.1%,新增主要产品能力:煤炭开采6806万吨,发电机组存量860.4万千瓦,石油开采2777万吨,炼钢652.7万吨,铁矿开采3590.1万吨,合成氨244.4万吨,化肥204.16万吨,水泥1533万吨,塑料18.7万吨,棉纺锭322万吨,化学纤维1.23万吨,新建铁路交付营业里程3894公里,新建公路31223公里,沿海港口吞吐能力1191万吨。
  然而,尽管“三五”时期绝大部分经济指标完成了计划,但盲目追求高速度、高积累为以后的国民经济大发展设置了障碍。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

  “四五”计划于1970年开始进行编制。2月15日至3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制定197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会上研究、讨论、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同年9月,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曾作为参考文件印发。1971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转1971年计划时,《“四五”计划纲要(草案)》的部分指标也作为附件下发。
  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主要经济指标:《纲要(草案)》规定,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2.5%,五年合计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300亿元,1975年粮食产量达到6000-6500亿斤,棉花6500-7000万担,钢3500-4000万吨,原煤4-4.3亿吨,发电量2000-2200亿度,铁路货运量9-10亿吨。
  1973年7月国家计委拟订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调整,不少指标有所压缩,钢产量下调到3200-3500万吨,后又调到3000万吨。1972、1973两年国民经济形势有所好转,1973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都完成和突破了计划,并且是“一五”计划以来经济增长最快的一年。
  1975年是“四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按照《修正草案》规定的1975年指标要求来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是:工农业总产值完成计划的101.7%,其中农业完成104.5%,工业完成100.6%。主要产品产量完成的结果是:粮食103.5%,棉花96.5%,钢79.7%,原煤109.5%,原油110.1%,发电量103.1%,棉纱96.8%,铁路货运量98.7%,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01.6%,财政收入完成98%。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

  1975年,中共中央制定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安排了“五五”计划。
  “五五”计划提出后三年(1978-1980),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1978年3月,又修订了十年发展纲要,要求到1985年钢产量达到6000万吨,石油达到2.5亿吨,国家计划新建和续建120个大型项目,其中10个大型钢铁基地,9个有色金属基地,8个煤炭基地,10个大油气田等等。从1978年到1985年,基本建设投资相当于过去28年的总和,每年要投资700亿元,超出了实际可能,违反了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中央就对此作了修正。
  从“五五”计划执行情况来看,1977年至1978年间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连续两年大幅度增长,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恢复或者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1977年,工农业生产总值达到5055亿元,超过计划的4.4%,比上年增长10.4%。1978年社会总产值为6846亿元,比1977年增长13.1%,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l0亿元,比1977年增长12.3%,比1976年增长19.4%。财政收入和支出连续两年大幅度增加,但收入略有节余,扭转了1974年到l975年连续三年财政赤字、财政收支恶化的状况。但此时表现出明显的冒进倾向,对经济发展要求过急,规定的具体指标过高,使我国的经济建设出现新的失误。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使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强调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初步提出了调整、改革的任务和措施,预示着国民经济发展即将摆脱困境,进入新的不断探索发展道路的时期。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正式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新八字方针),并从这一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

  “六五”计划的编制时间较长,最初是作为《l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的一部分,根据197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提议着手编制的。1980年2月,国务院决定重新制定中长期计划,并召开长期计划座谈会,再次酝酿编制“六五”计划。之后,国家计委和有关部门就“六五”计划的编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测算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科学论证。1982年全国计划会议着重讨论了“六五”计划草案,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六五”计划,同时作出了动员全国人民为实现这个计划面奋斗的专门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0-1985年)是按照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制定的,是继“一五”计划后的一个比较完备的五年计划,是在调整中使国民经济走上稳步发展的健康轨道的五年计划。
  “六五”计划的具体要求是: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取得财政经济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并且为“七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创造更好的条件。
  (1)工农业生产总值,计划年均增长4%,在执行中争取达到5%。(2)争取消费品供应的数量和质量同社会购买力的增长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大体适应,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3)大力降低物质消耗特别是能源消耗,使生产资料的生产同消费资料的生产大体协调。(4)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广泛地开展以节能为主要目标的技术革新活动,同时集中必要的资金,加强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作好“七五”发展的衔接。(5)组织全国的科技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努力发展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6)加强国防建设和国防工业建设,增强防御力量。(7)通过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适当集中资金,使国家财政收入由下降转为上升,使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开支逐步有所增加,保证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的基本平衡。(8)大力发展经济贸易,有效利用外资,积极引进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促进国内经济技术的发展。(9)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妥善安排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使城乡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继续得到改善。(10)加强环境保护,制止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发展。
  “六五”计划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第一,国民经济全面稳定增长。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国民生产总值1985年达到7780亿元,与1980年相比,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每年增长10%。
  第二,重要产品的产量大幅度增长。1985年与1980年相比,钢产量增长26.1%,煤炭增长37.1%,发电量增长35.8%,原油增长l7.9%,粮食产量年均增长21.4%,棉花增长92.8%。
  第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取得重大成就。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30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3800亿元,建成投产大中型项目496个,完成更新改造项目20万个。
  第四,财政状况逐年好转。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加l59亿元,年递增l2%,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第五,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繁荣兴旺。
  第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打开了新局面。我国出口额在世界的位次由1980年的第28位上升到1984年的第10位。
  第七,全国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六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六五”后期,在经济形势好转的情况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猛,货币发行过多,对经济稳定增长产生了不利影响。

 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

  1983年,国务院着手组织“七五”计划的起草工作,l985年上半年拟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这个《建议》经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原则通过后,提交1985年9月的党代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根据《建议》,对计划安排又反复研究、平衡、测算,1986年3月审定完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提交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国家就制订出了完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是第一次。
  “七五”计划的基本原则和方针:(1)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使改革和建设相互适应、相互促进。(2)坚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保持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和外汇的各自平衡和相互间的综合平衡。(3)坚持把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提高产品质量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上来,正确处理好效益和速度、质量和数量的关系。(4)坚持适应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和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合理调整产业结构。(5)坚持恰当地确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加快能源、交通、通信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6)坚持把建设重点转移到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上来,走内涵型扩大再生产的路子。(7)坚持把发展科学、教育事业放到重要的战略位置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加快智力开发。(8)坚持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好地把国内经济建设同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结合起来。(9)坚持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0)坚持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11)坚持在各项事业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
  “七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1、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保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改革更加顺利地开展,力争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
  2、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续能力。
  3、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改善人民生活。
  计划规定了如下经济发展目标: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五年内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增长38%,平均每年增长6.7%,其中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5%,五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44%,平均每年增长7.5%,到1990年,我国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分别达到:粮食42500-45000万吨,棉花425万吨,发电量5500亿度,原煤l0亿吨,原油1.5亿吨,钢5500-5800万吨,全社会各种货运量94亿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l2960亿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五年为8960亿元,(基本建设投资5000亿元,更新改造投资2760亿元,其他投资l200亿元)五年新增固定资产6000亿元。逐步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五年内培养500万高级专门人才,比“六五”期间增长一倍。进出口贸易总额五年增长35%,并相应扩大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的规模。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5%。在这五年内,继续保持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外汇的基本平衡。

 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

  1991-1995年是中国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1990年l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1991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以1992年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八五”时期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八五”计划期间取得的最大成就是提前五年完成了到200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1995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7600亿元,扣除物价因素,是1980年的4.3倍,提前完成了“翻两番”的任务。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八五”时期中国的一些主要产品的产量稳步增长。总量居世界第一位的有煤炭、水泥、棉布、电视机、粮食、棉花、肉类。居世界第二位的是钢和化学纤维。发电量居世界第三位。
  在整个“八五”计划期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11%左右,比“七五”时期的年均增长高出近4个百分点,经济波动不到5个百分点。统计资料显示,在中国执行的8个五年计划中,“八五”计划是中国历次五年计划中增长最快、波动最小的一个五年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加快,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八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8900亿元,年均增长l7.9%,比“七五”高l3.6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单位投资年均增长22.9%,大大高于“七五”年均4.1%的水平。
  “八五”计划期间全部建成投产的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约为845个,建成投产的限额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约为374个,这些项目使主要产业部门的的技术水平和企业的装备水平、市场竞争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八五”期间新建铁路干线5800公里,复线3400公里,电气化2600公里,公路新增l0.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600多公里,港口吞吐能力增加1.38亿吨,新建机场12个,铺设长途光缆干线10万公里,电话交换机总容量新增5895万门,发电装机总容量新增7500万千瓦,新增产电力年均增长9%。
  “八五”期间第一产业产值年均增长4.1%,第二产业产值年均增长l7.3%,第三产业产值年均增长9.5%,一、二、三产业的产值结构由“六五”末期的28.4:43.1:28.5和“七五”末期的27.1:41.6:31.3转变为“八五”末期的20.3:47.7:32.0。
  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财政体制,以增殖税为主体的新税制已经基本建立并正常运行。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初步分开,汇率顺利并轨,新的宏观经济调控框架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
  对外开放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对外开放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形成了由沿海到内地、由一般加工工业到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总体开放格局。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地区的开发开放,成为“八五”期间对外开放区域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对外开放的县市超过ll00个,兴办了一大批经济开发区和l3个保税区。
  “八五”期间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对外贸易总额累计达l0145亿美元,比“七五”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9.5%,高于“六五”的12.8%和“七五”的l0.6%。年出口额已突破1000亿元,占世界商品贸易的比重从“七五”的1.6%增加到3%。1995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第十一位;国家外汇储备已达到736亿美元,比“七五”末期的111亿美元增加5.6倍。
  城乡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八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1578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分别为7.7%和4.5%,大大高于“七五”的3.7%和2.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累计达67275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l0.6%,大大高于“七五”时期3.3%的水平。1995年底,城乡居民储蓄余额接近3万亿元,比“七五”末期增加两万多亿元。
  “八五“”期间,城乡新建住房面积43亿平方米,到1994年末,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20.5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7.7平方米。
  “八五”期间全社会劳动者总数约增加5000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增加3740万人。贫困人口由80年代末的8500万人减少到6500万人。
  “八五”期间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抑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由l990年的14.39‰降到l995年的10.55‰。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78.7%和84.8%,比1990年提高4和5个百分点。

 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

  1995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一个中长期计划,是一个跨世纪的发展规划。
  1996-2000年是我国执行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九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确定为: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2000年,在中国人口将比1980年增长3亿左右的情况下,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李鹏总理代表国务院在会上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今后15年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

 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

  “十五”期间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分别是:
  经济增长速度预期为年均7%左右,到2005年按2000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5万亿元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400元。五年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达到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际竞争力增强。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51%和36%,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44%、23%和33%。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地区间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
  科技、教育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60%左右和15%左右。
  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2005年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3亿人以内。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8.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5%。城乡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资源节约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居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比较完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到22平方米,全国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40%。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村医疗服务设施继续改善,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增加,覆盖面扩大,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好转。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2006—2010)

  “十一五”计划,是指我国从2006年到2010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
  “五年计划”是一个国民经常和社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当然,是每五年规划一次。 我国从1953年开始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2006-2010年的“五年计划”是“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就叫“十一五”。

 第十二个五年计划(2011—2015)

  中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十二五”规划的政策周期是从2011年到2015年。
  在制定程序上,各部委省市区在2009年下半年初步完成本领域、本地区的规划统一汇总到国务院,编制全国的“十二五”规划,将在2010年下半年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讨论建议稿,而后提交2011年3月份的全国两会上审议通过付诸实施。目前,各部委省市区的“十二五”前期课题调研均已启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