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谁来负责? - 刘向宏 - 新浪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8:17:37
网络侵权,谁来负责?
2007-03-05 22:42:32
大中小
明天将去河北电视台《原告被告》栏目,参加录前讨论,请各位网友对网站BBS侵权问题发表高见。(以下是河北电视台《原告被告》记者小汲的采访稿,发布时博主略有删减。)
《张可可的 “天涯”路》
2006年8月底,张可可一纸诉状将这个著名的“天涯社区”告上法庭,那么,张可可是谁?她和“天涯”之间有什么纠葛?他们的官司因何而起呢?这还得从2006年初 发生在网络上的一件事说起。
张可可,北京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2005年从湖北老家来到北京发展,至2006年,进入歌坛还不到一年的时间。
张可可除了对音乐的痴迷,还喜欢上网。2006年4月,张可可在著名的“天涯社区”的“天涯真我”版块上,发了自己的第一篇帖子。在帖子中,她秀图秀唱,美丽的女孩,动听的歌曲,立刻在“天涯”上引起了轰动。
连续发了四个帖子之后,张可可迅速在“天涯”上火了起来,其帖子跟帖数量越来越多,一时间她成为“天涯”网友关注的焦点,其中赞扬的、批评的,褒贬不一。
这本来只是一个女孩在网上展示自我的个人行为。然而没想到,此时,一个网名叫“菜霸”的人出现了。在他的参与下,事情开始变味,一切都是张可可没有预料到的。
(歌手张可可):
他(菜霸)当时指名点姓地,还帖上了我在学校的演出照片,诽谤我。
“菜霸”是何许人?他和张可可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诽谤张可可?记者调查发现,“菜霸”与张可可并不认识,之前,谁也没有听说过谁。而“菜霸”突然在网上攻击张可可,事情又得从一篇文章说起。
2006年5月19日,就在本案被告“天涯社区”的 “了望天涯”版块中,一个叫陈默的网友发表了一篇文章,名为《18万PK一夜情的谣言故事》。 在对这篇文章的众多跟帖中,一个网名“菜霸”的人出现了。
从这时开始,“菜霸”在网上的跟帖里出现了张可可的名字。为了吸引更多“眼球”,菜霸”在攻击陈默的同时,也不断地攻击张可可。最终,“菜霸”将矛头全部指向了张可可。
(歌手张可可):
他(菜霸)说我(秀图)是炒作;第二层意思是,某某人陪同我去北京某医院做无痛人流;还有一层意思是说,我与公司的老总有染;接下来说我在高中时期,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学校开除。我当时看到这个帖子,真的是特别愤怒,因为他说的这些东西完全都是捏造出来的。
面对不断升级的言论攻击,张可可忍无可忍,她最终选择了法律手段。然而,当她到法院起诉“菜霸”的时候,却被告知,此案无法立案。
(歌手张可可):
因为他(菜霸)的网名是一个虚拟的,在法院起诉必须要有真实的姓名,这样才可以,要得到他(菜霸)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才可以起诉。
解说:
告状不成,无奈之下,张可可所属的中视亚太传媒公司,只得联系远在海南省的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希望其下属“天涯社区”,删除“菜霸”的跟帖以消除影响,并且要求提供“菜霸”的详细资料。
(海南“天涯社区”法律顾问 于国富):
首先对于论坛来讲,在没有核实相关情况的时候,我们是没有权利去随意删除用户的帖子。我们既要保护相对人的利益,也要保护用户的利益,这两者是要平衡的。
根据张可可的调查,“菜霸”在网络上是一个传奇性人物,“黑”过很多网站,认识他的人也很多。为了找到“菜霸”,张可可的脑海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通缉”“菜霸”。
同期(歌手张可可):
在网上公布了一个万元悬赏的“通缉令”,哪位网友可以提供“菜霸”的真实姓名以及家庭的详细地址,可可愿意支付一万元的报酬。
2006年8月13日,在网友和调查公司的协助下,中视亚太传媒公司总裁戴开明和张可可一行三人,终于找到了湖北省天门市干驿镇“菜霸”的家。
“菜霸”,真实姓名鄢某,16岁,初中只读了半年,电脑知识完全依靠自学,现和母亲寄住在天门市亲戚家,母亲靠弹棉花维持母子生存。
同期(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总裁 戴开明):
他(菜霸)是一个初中并没有毕业的农村失学少年。他(菜霸)在网络上是一个英雄,很能够逞能,是个绿林好汉。但是在生活中,他是那样的无助、无能,连生活自理的能力都很差。
张可可一行三人8月13日到达天门市,然而,他们没有见到“菜霸”本人。因为五天前,也就是2006年8月8日,鄢某因非法入侵深圳腾讯公司网站并涉嫌敲诈,已经被深圳警方逮捕。
“菜霸”被警方缉拿归案了,张可可只得停止了追讨“菜霸”的行动。然而,张可可所属公司很快了解到,直到2006年8月,网上的案发地“天涯社区”,还没有将“菜霸”的帖子删除。这时,距“菜霸”最初发帖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月了。
同期(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总裁 戴开明):
我们想这个孩子(菜霸)还有更多的未来,再说他是十六七岁,刚刚踏入社会的这么一个少年,我们没有理由,也不想断送了他的前途。那么我们这样认为,天涯社区就具有更大的社会责任感。
张可可认为,这次,“天涯社区”再也不能说自己没有责任了。2006年8月底,张可可一纸诉状将“天涯社区”的管理者,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天涯社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
同期(张可可代理律师 邓群):
我们要求被告在我们指定的新浪网站上发表相应的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损失具体由一开始起诉时的十万增加到一百万,这是为了强调这个案子的社会意义,加大对被告的制裁。
2007年1月23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被告“天涯社区”认为,虽然自己有完善的信息内容过滤机制,但对于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论坛没有办法、也没有义务去查证。
(“天涯社区”代理律师):
对于用户发表的帖子出现侮辱、诽谤性质的词语或敏感词语时,我们的技术平台会自动拒绝接受相关的内容,但是对帖子中出现普通的、描述性词语时,自动系统是无法获知帖子内容的真实性的,以及是否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期(张可可代理律师 邓群):
比如一些有害的言论,一些反动的言论,都得到非常有效的控制,证明网络公司是有能力对自己的网站进行管理的,认为自己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而简单以所谓技术达不到来推卸自己的责任,这个是不能成立的。
此外,被告“天涯社区”还认为,张可可名誉被侵犯完全是“菜霸”一手造成的,“菜霸”应负全部责任;论坛没有过错,原告起诉“天涯”属于告错人了。
同期(“天涯社区”代理律师 于国富):
我们认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责任自负的原则,从“菜霸”的言论来看,我们认为他(菜霸)应该来承担这个言论的责任,也就是说应当去告发帖人,而不是由BBS经营者来承担(责任)。
同期(张可可代理律师 邓群):
如果没有网络公司提供相应的物质条件,那么“菜霸”这种信息是无法在社会上进行传播的,你作为网络,你要对相应的信息进行审查,进行编辑,进行过滤,这是你的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同期(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总裁 戴开明):
我们不相信网络世界就有“天涯网”这一种说辞能改变法律对它客观、公正的评判,我们有信心支持艺人走下去,并且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裁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