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为失职埋单有多难?(南方日报 20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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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为失职埋单有多难?  2005-12-16 09:27:47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舒黔

  
  
  一起由地方政府下令组织的非法集资案,在经历了漫长的“冤无头债无主”之后,终于找到了应该替它“埋单”的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维席,为12年前由他指挥、总额达4055万元的非法集资一事,受到撤职、降级的处分。(见11月14日《财经》)

  《财经》的报道以“陈维席丢官”为题,其实,陈并没有被一撸到底,只是降为正厅级巡视员,换言之,陈维席的仕途只是划了一个不圆满的圈——任宿县地区行署专员期间下令集资,其后调任书记、擢升副省级,现遭查处又降回到正厅。这样一份“结账单”,和打了水漂的几千万集资款相比,和政府失信于老百姓的后果相比,未免“资不抵债”,不过,比起诸多至今仍“无人认账”的失职行为,毕竟也算是一次难得的突破吧。

  突破谓之难得,盖因得来不易。这七八年间,中央媒体为此发过多篇内参,据说当时的国务院领导还作了批示,却终无下文。安徽日报属下子报作公开报道,更是捅了“马蜂窝”,原宿县地委书记与陈维席本人分别上门“兴师问罪”,要求报社道歉。最郁闷的是,报社竟然受到有关部门批评:“你们怎么能够监督厅级干部?像《安徽日报》这个级别的党报才有资格。”一边是舆论监督对失职官员的不断质疑,一边是失职官员的不断升迁,很长时间以来,这种“不倒翁”现象似乎成了官场常态,陈维席也因此扶摇直上而不坠。

  这就是现实体制之痛——监督和问责俨然变成“两张皮”,甚至变成“贴反了的门神”,彼此背离,反目相向。门神贴反了,还可以各跺各的脚,各瞪各的眼;监督踩着了某些官员的痛脚,一蹦老高、出手打压的却常常不止被监督者本人。公开报道宿县地区非法集资案的媒体,就受到有关部门的严辞训斥:“你们怎么能够监督厅级干部?”这种责难不但暴露出“官官相护”的心态,而且反映了“不倒翁现象”早已被官场中人“习所见闻,积非成是”,舆论监督去踩失职官员的痛脚,无异于踩了体制的痛脚,体制内的反弹也就势所难免。

  锥心入骨的体制之痛,终于引发体制之变。去年以国务院严肃查处重庆开县井喷事故为开端,“官员问责”渐成气候,陈维席也成了安徽省第一个因失职被查处的副省级干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对官员虽有“问责”,却还尚未成“制”,对官员的问责,更多的还是追究其道义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所以,丢了副省级的陈维席,还是个正厅级巡视员。

  只有到了官员都必须不打折扣地为失职“埋单”之日,才是建立起全面向选民负责、向法律负责的责任政府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