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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3:43:09

 

第一节 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

  一、顺查法和逆查法

  

  二、详查法和抽查法

  

  三、核对法和查询法

  

  四、比较分析法和控制计算法

  注意比较分析法和控制计算法的区别:

  1.比较分析法是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审查期间的账表资料和账面同历史的、计划的、同行业、同类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一种审查方法。

  2.控制计算法是根据账簿之间、生产环节等之间的必然联系,进行测算以证实账面数据是否正确的审查方法。

    

第二节 纳税审查的基本内容

  一、代理纳税审查的基本内容

  

  二、会计报表的审查

  审查会计报表是纳税审查的重要环节,在通常情况下,纳税审查是从审查和分析会计报表开始的,以了解纳税人经济活动的全部情况,同时,通过对各种报表的相关指标及相互关系的审查分析,可发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确定审查的重点。

  (一)资产负债表的审查

  1.对流动资产各项目的审查与分析

  若流动资产实际占用数增长过快,则应注意是因材料或商品集中到货或因价格变动等因素引起,还是由于管理不善、物资积压、产品滞销或者是虚增库存成本所造成,以便进一步分析企业有无弄虚作假、乱挤成本等问题。

  2.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的审查与分析

  固定资产的审查分析,首先是了解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其次,在核实固定资产原值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核实固定资产折旧额,审查企业折旧计算方法是否得当,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审核,应注意了解企业有无工程预算,各项在建工程费用支出是否核算真实,有无工程支出与生产经营支出混淆情况等。

  注意企业有无将不属于开办费支出的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和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记入“递延资产”账户(提示:按照新会计准则应为“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情况,并审核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核算是否准确,摊销期限的确定是否合理,各期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

  (二)损益表(提示:根据新会计准则应为“利润表”)的审查

  1.销售收入的审查

  如果销售数量下降,应注意企业有无销售产品不通过“产品(商品)销售收入”账户(提示:按照新会计准则应为“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情况或企业领用本企业产品而不计销售收入的情况。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查

  由于销售收入与营业税金有密切的联系,两者成正比例地增减。

  其他业务支出(提示:按照新会计准则应为“其他业务成本”账户)是否与其他业务收入相配比,有无将不属于其他业务支出的费用摊入的现象。

  7.营业外收支项目的审查与分析

  对于营业外收入,应注意企业有无将应列入销售收入的款项或收益直接记作营业外收入,漏报流转税额。

  

  三、会计账簿的审查与分析

  (一)序时账的审查与分析

  (二)总分类账的审查与分析

  企业查账的重点应放在明细账簿的审查上。

  (三)明细分类账的审查与分析

  2.审查明细账的业务摘要,了解每笔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若发现疑点应进一步审查会计凭证,核实问题。

  4.审查账户的余额是否正常,计算是否正确,如果出现反常余额或红字余额,应注意核实是核算错误还是弄虚作假所造成的。

  5.审查实物明细账的计量、计价是否正确,有无将不应计入实物成本的费用挤入实物成本的现象,发出实物时,有无随意变更计价方法的情况。

  

  四、会计凭证的审查与分析

  (一)原始凭证的审查

  2.审查有无技术性或人为性的错误。注意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等,有无因此而影响当期或后期计税所得额的情况。

  3.审查有无白条入账的情况。要注意有无白条作支出凭证的情况。

  (二)记账凭证的审查

  1.审查所附原始凭证有无短缺,两者的内容是否一致。

  2.审查会计科目及其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五、不同委托人代理审查的具体内容

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一、账务调整的作用

  

  二、账务调整的原则

  1.账务处理的调整要与现行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要与税法的有关会计核算相一致。

  2.反应错账的来龙去脉,清晰表达调整思路。

  3.尽量做到从简适宜。

  

  三、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在一个会计年度结账前,注册税务师查出纳税人的错账或漏账,可以在当期的有关账户直接进行调整。

  (一)红字冲销法

  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了及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错误的情况。在及时发现错误、没有影响后续核算的情况下多使用红字冲销法。

  (二)补充登记法

  通过编制转账分录,将调整金额直接入账,以更正错账。适用于漏计或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情况。

  (三)结合账务调整法

  当一个会计年度记账后或跨年调账时,如果涉及损益类账户时必须用综合账务调整法。

  错账是在月后发现,而企业又是按月结算利润的,则影响到利润的项目还应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调整。

  [例10-3]某企业将专项工程耗用材料列入管理费用6000元。

  借:管理费用           6000

    贷:原材料            6000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专项工程用料应列入“在建工程”科目,调整分录:

  借:在建工程           6000

    贷:管理费用           6000

  如果该项业务是在月度结算后发现,调整分录:

  借:在建工程           6000

    贷:管理费用           6000

  借:管理费用           6000

    贷:本年利润           6000

  

  四、错账的类型及调整范围

  (一)对当期错误会计账目的调账方法

  在审查中发现的当期的错误会计科目,可根据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采用红字调整法、补充调整法、综合调整法予以调整。

  (二)对上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的调账方法

  1.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这样可以应用上述几种方法加以调整,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2)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一般不能应用上述方法,而按正常的会计核算对有关账户进行一一调整。这时需区别不同情况,按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调整。

  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

  [例10-6]某税务师事务所2006年4月对某公司2005年度纳税审查中,发现多预提厂房租金20000元,应予以回冲。假设所得税税率33%。

  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而将调整数体现在2006年的核算中,应作调整分录如下:

  ①借:预提费用          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②补所得税=20000×33%=66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600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400

  提示: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已经不存在“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对于发生的预提或待摊费用,应该在实际发生当期计入损益中。

  2.对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例10-7]某税务师事务所2006年审查2005年某企业的账簿记录,发现2005年12月份多转材料成本差异40000元(借方超支数),而消耗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于2006年售出。

  这一错误账项虚增了2005年12月份的产品生产成本,由于产品在2005年未销售,不需结转销售成本,未对2005年度税收发生影响,但是由于在2006年售出,此时虚增的生产成本会转化为虚增销售成本,从而影响2006年度的税项。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且产品还未销售,应用转账调整法予以调整上年度账项,即:

  借:材料成本差异  4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且产品已经销售,由于上一年账项已结平,这时可直接调整本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账户,作调整分录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异           4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  40000

  (三)不能直接按审查出的错误额调整利润情况的账务调整方法

  计算分摊的方法是,应按产品成本核算过程逐步剔除挤占因素,即将审查出的需分配的错误金额,按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产品销售成本等核算环节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往下分配。将计算出的各环节应分摊的成本数额,分别调整有关账户,在期末结账后,当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错误数额应直接调整利润数。在实际工作中一般较多地采用“按比例分摊法”。分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10-8]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查,发现该企业某月份将基建工程领用的生产用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由于当期期末既有期末在产品,也有生产完工产品,完工产品当月对外销售一部分,因此,多计入生产成本的30000元,已随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分别进入了生产成本、产成品、产品销售成本之中。经核实,期末在产品成本为150000元,产成品成本为15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00000元。则注册税务师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分摊各环节的错误数额,并作相应调账处理。

  第一步:计算分摊率:

    

  第二步:计算各环节的分摊数额:

  1.在产品应分摊数额=150000×0.05=7500(元)

  2.产成品应分摊数额=150000×0.05=7500(元)

  3.本期产品销售成本应分摊数额=300000×0.05=15000(元)

  4.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17%=5100(元)

  第三步:调整相关账户:

  若审查在当年,调账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35100

    贷:生产成本                7500

      库存商品                7500

      本年利润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若审查期在以后年度,调账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35100

    贷:生产成本                7500

      库存商品                7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调账方法归纳如下:

  1.当年

  (1)账错了,哪儿错调哪儿。

  (2)账未错,会计处理与税收政策规定不同,只调表计税,不调账。

  2.跨年

  (1)非损益类账户账错了,哪儿错调哪儿。

  (2)损益类账户账错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

  (3)上年非损益类账错了,但该账户在本年已变为损益类账户,直接调整本年损益类账户。

  (4)错账既涉及上年损益类账户又涉及非损益类账户,应计算分摊率在各账户之间按比例进行调整。

  (5)账未错,只是漏作了调增所得额处理,作补税的账务处理。

  例题:上年营业外支出中有一笔环保违章罚款5万元,未调增所得额。次年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假设所得税税率为33%。

 

  应作如下账务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万(5万×3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65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5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