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再发文说实话 句句都触到中国经济的痛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22:33:16
任志强再发文说实话 句句都触到中国经济的痛处2010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下午 10:23_-光华之声-_百度空间 在“万言文”谈楼市新政后,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今天下午又在博客著文指出,作为开发商并不认为房价过快上涨是件好事,并指出通过单一调控房地产市场来管理通胀预期不是个好办法。

  今天下午近4点,任志强在其新浪博客上发表题为《为什么是房地产》的文章,文章引用北大教授周其仁的话:“货币总量的增加是中国经济面临所有问题的牛鼻子,而价格问题则只是抬牛腿的一种蹩脚行为。”

  “抬牛腿也许可以让牛走得慢一些,但却不一定会让牛走上正路,不管今天的价格是否在重压之下发生了变化,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也无法改变货币总量过度增长对经济产生的不良影响。”任志强认为。

  这也是任志强在遭遇“炮轰”后的首篇文章,他在个人微博里预告,还将撰写关于房地产的系列稿件。此前他在个人博客里痛批楼市新政“国十条”为“向计划经济的倒退”,之后遭到中央媒体的资深评论员窦含章(窦含章的微博)的批评。

  为什么是房地产?

  在任志强看来,政府选择调控房地产,选择房地产有多方面原因。如可通过调控最能代表资产价格的房地产,实现通胀预期的控制和预防;如房价已经上升为政治问题、转化成为民生问题,政府需要对房价调控。

  任志强在博客中提到,控制和预防可能出现的通胀的四种方法:紧缩货币;提高利率、加大货币使用成本;提高币值,以减少通胀的输入可能;加大供给,用量的供给稀释货币的数量,用产能的过剩让价格无法上升。

  在刺激政策下经济恢复的中国也出现了通胀的预期,但中国没有用以上方法控制和预防。“既没有用减少货币供给总量的办法让刺激政策适度退出;也没有单独率先提高利率;也没有让人民币合理升值;房地产严守十八亿亩红线又让增加供给成为了不可能。”任志强解释道。

  而在中国,最能代表资产价格上涨的是房地产。“管理通胀,就只有在其他合理的市场经济手段都无能力使用时,用非市场化单独歧视的差别政策对单一产业和消费市场给以最严厉的打击。”

  “当已享受了福利分房的老办法的老人与房改新办法中的新人在市场化过渡中产生了利益的冲突时,房价就成为了整个社会争议的特点。”任志强表示。

  一部分已拥有住房的家庭,希望从房产的升值中分享收益;另一部分人则对初始投入的不断提高,与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而对市场化提出质疑和对房价的波动上升不断抗议。

  “这样对市场化的怀疑就转向了对开发商的攻击,房价也就上升为政治问题、转化成为民生问题、演变成了政府对市场管制中的问责制。”任志强表示。

  房价下降底线在哪里?

  “房价如果进入下行通道之后的底线在哪里?是许多“专家”“学者”“评论员”们所说的下降70%、50%或是30%吗?”任志强在博客中提出疑问。

  他认为,金融危机后,美国的房价和销售量的下降对经济的冲击非常大;这样的冲击同时发生在2008-2009年初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那么这次下降的底线是什么呢?仍然是以中国经济的下滑为代价吗?要再来一次重新的救市吗?”

  在任志强看来,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性较强。在非政府干预的正常经济运行条件下,房价会随着宏观经济的增长而增长,同时房地产下滑时国家宏观经济保持上升趋势的可能性不大。

  2008年9月金融危机之后,有专家认为澳大利亚的房价会暴跌40%,然而2008年澳大利亚的房价仅下跌了5.5%,但随后在2009年的 12个月内上扬了13%,墨尔本等城市上扬了20%,澳大利亚约2%的人口增长成为推动房价上涨的主要动力。

  “虽然短期内行政命令式的干预会有效的限制了一部分城市化的速度,但却无法根本制止中国这种城市化的趋势,最终一定会形成类似澳大利亚的结果。”任志强表示。

  “我不认为房价过快上涨是件好事”

  “我不认为房价过快上涨是件好事。”任志强在博客中坦言。

  “许多人认为我在吹嘘高房价的好处是为了开发商的利益,”任志强在博客中回应了部分人的质疑,“却不知道开发商的最大利益是长期稳定预期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商并不希望房价的暴涨,不希望每次都短期的面临不可预知的行政干预的调控措施。”

  任志强表示,房地产开发商更希望将市场与保障分开,并且用市场化的利率及供给增加来调控房价,用减少货币的供给量来防止通胀的预期。“因为任何行政的手段都无法改变需求的欲望,无法满足住房需求的释放,最终国家一定是要提高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的,而不是用强力压制这种欲望的升级。”

  房地产自2003年调控以来,一直是各种矛盾的焦点,一直是围绕中国经济增长、过热和防止通胀的核心。“也许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这种选择的基础正在于中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的伪命题。”任志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