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跌倒蒲县吃饱:国有煤炭是谁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5:18:18
局长跌倒蒲县吃饱:国有煤炭是谁的?
  
  煤炭大省山西蒲县一煤炭局长郝鹏俊,竟然是一个幕后煤老板。事发之后,政府以偷税名义处以1.7亿罚金,连同对代理其经营的妻弟罚款和对其煤矿单位的罚款,共计罚金3.24亿。如此天价罚金,重演了“和坤跌倒嘉庆吃饱”的故事:局长跌倒,蒲县吃饱。


  其实郝局长比和坤更厉害。和坤还是有根底的、祖上是有大功于朝廷的,和坤本人有大才、官价也比郝局长高得多,积累起亿万家财是一辈子经营的结果。而郝局长只是一个不入品的小芝麻官,从2000年起开始经营,短短的10年间便积累起亿万财富。其掠夺而得的财富应该远超罚金,仅仅其在北京的购买时合计价值计1.65亿的35套豪宅若按时价卖就可能超过3亿)。若和坤在天有灵,应自愧不如而羞愧难当。
  
  和坤比不过郝局长是时运不济。因为满清时的主要经济资源土地是私有的,因此和坤只能通过索贿受贿来积累财产,这很慢。而郝局长处于公有制社会,土地和煤炭等矿产资源都是公有制(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局长们可通过垄断开发权将公有资源占为已有,从而掠夺公有制资源收益快速积累财富,而现有的法律和政治体制又为其巧取豪夺公有资源大开着方便之门。据记者调查,2005年蒲县有18名干部按党政干部不得经商的要求,“退出”了所拥有的煤矿股权,郝局长当年也是“退出”了的。
  
  公有煤炭,国有煤炭究竟是谁的?法律上很明确,国有煤矿是国家的。但是,郝局长仅在2004年交纳了其私人煤矿的1500万采矿权价款,个人却获得了3个亿以上的国有煤炭资源收益。因此,国有,公有实际上就是官员私有。即使是山西省如今把所有煤矿都整合到国有企业名下,国家从国有煤炭资源所获得的利益也是极少的,此是的国有只不过从官员个人所有变成一个由一小撮人构成的集团所有。价值更高的国有石油资源也是一样。
  
  
  莫要说郝局长最终还是把吃下去的吐出来,从而国有煤炭资源利益最终还是保住了。因为郝局长跌倒的原因并不在于制度对公有煤炭利益的保障能力,而是因为“县委书记找他要5000万。。。”未成(见有关报道)而跌倒。如今,山西还有多少官员私营却由别人冒名顶替代理的郝局长式的煤矿,那些“退出”股权的收益肯定是不会追回来了。更重要的,即使是郝局长煤矿充公了,也只不过是从个人占有变成一小撮人的集团占有。
  
  煤炭资源私有比公有(实际上是官有或占用煤炭资源的集团所有)要好。若私有,虽然巨额煤炭资源利益归私人所有会造成财富分配两极分化,但起码个人所有时会注重资源开采效率,更不会腐败官场使官不聊生。更何况,对于私有煤炭资源收益,我们可以收取较高资源收益税来调节因资源产权配置不均带来的收益分配不平等。而对于国有煤炭资源,以国有名义占有煤炭资源的利益集团却成功抵制提高资源税。。。
  
  其实,即使是煤炭资源公有或国有,也不一定非要造成中国、山西、蒲县那样的腐败和收入分配不公不可。但是,那需要有西方那样能够有效抑制化公为私一类腐败的政字制度。然而,据说这片神奇的土地,是坚决不适合西方那种抑制腐败的正治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