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语言的社会文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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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语言的社会文化分析:语义空泛 自我膨胀 2010年04月29日 09:25 书屋 】 【打印共有评论2

本文摘自《书屋》杂志2000年第3期 作者:金立鑫 原题为:“文革”语言的社会文化心理分析

语言的一个重要属性是它的“社会”性。语言的社会性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社会对语言的制约,这种制约具体反映在语言的发展受社会的制约、语言的使用受社会的制约以及语言对社会的反作用。

语言的另一个重要属性是它的文化属性。语言的文化属性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文化对语言的制约。语言从另一个层面上来看,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言是文化的表现形式。也因此说,有什么样的文化属性,就会有什么样的语言形式。

语言还有一个重要属性是它的“心理”性。语言的心理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心理因素对语言的制约。语言是抽象的,但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言语行为,言语在本质上是一个心理过程或思维过程。因此人的心理或思维状态决定了人的言语表现,从而决定了语言系统。反过来,人的语言同样会对人的心理或思维产生反作用,制约人的心理过程,制约人的思维过程。

一、社会语言的基本原则

为了分析语言之于社会的作用以及影响,我们必须建立一些最基本原则作为分析坐标,用它作为基准来衡量社会言语的变异现象。

1.1 诚意性原则

语言作为组织社会的最主要手段,它的一个最基本的属性就是“诚实”或“真实”。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关系依赖于言语表达的诚实性。如果言语不具备诚实性,人与人之间的言语交际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言语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效用,它也就无法起到组织社会的作用。诚意原则要求说话人必须说真话,由于说假话的后果是使语言失去应有的效度,其后果是说话人以后的话语失去效度。一个社会不可能充斥大量的无效话语。如果一个社会的无效话语达到一定的程度,并且被多数人所承认,这个社会将产生信任危机。语言就难以承担起组织社会的作用。因此“诚实性”是社会语言的第一条最基本的属性,也是言语交际最基本的原则。

1.2 言语行为实施权原则

社会的各个成员在社会中具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社会角色的不同决定了言语行为实施权的不同。社会角色和社会言语行为实施权之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如同社会角色不能发生错位一样,言语行为的实施权同样不能发生错位。如果发生错位,例如不该具有某种话语权的人实施了不该实施的言语行为,势必造成社会的混乱。经典的例子是一个有妇之夫对另一个女人说,“你是我的太太”,这样的话语是无效的。因为说话者不具备实施“丈夫”的权利。如果一个社会的无效话语达到一定程度,并且这些无效话语被多数人所接受,即无效话语获得了一定的效度,社会规范将受到严重冲击。这是社会言语交际的第二条原则。

以上两条原则来之于奥斯汀(1962)(1)“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三个基本条件:

(1)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

(2)说话人对自己要实施的行为必须有诚意。

(3)说话人不能对自己说的话反悔。

实际上,(2)和(3)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从(2)可以推导出(3)。因此我们将言语行为理论的三原则简化为上面的“诚意原则”和“条件原则”。

1.3 文化对应原则

文化对应原则指的是文化范式和语言系统的对应关系。不同的文化范式决定了不同的语言系统的结构,同样不同的文化圈有自己的言语行为方式。不同文化圈的人进入另一个文化圈,必须遵守所进入的文化圈的最基本的言语交际原则(违背这种原则有一个层次性的“度”,最底层的也是最重要的层次不可违背,浅层次或许能够被容忍)。否则言语交际就会失败。我们将这种原则称为“文化对应原则”。

1.4 言语平和原则

一个正常、健康的社会,其多数成员的心态是相对平和的。不平心态不可能不存在,但是不平心态不应该占社会的多数。平和心态表现为平和的言语形式,反之,不平和的心态往往表现为过分激烈的言语行为。同样,一个社会不可能不出现激烈的言语行为,问题是当我们研究一个社会时,言语激烈形式的分布和频率就成为我们考察这一社会的重要指标。当激烈的言语形式达到一定频率,分布达到足够的平面,整个社会必定出现一种非正常的心理倾斜,其内部组织将出现相应的变化,严重的将导致社会组织的破坏。

1.5 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下面包含四条准则:

可证性准则:话语者的言语必须是可证明的,即必须具有充足理由。同逻辑学上的“充足理由律”。

实在性准则:话语者的言语必须是“言之有物”的而不是空洞不可把握的。

恰当性准则:话语者的言语在大小范围、程度高低等方面必须是恰如其分的,不是故意夸张的。

明了性准则:话语者的言语必须是平实明白的,不是曲折隐讳的。

以上原则“基本上”根据它们在社会言语交际中的作用强度依次排列。

本文试图从以上社会言语交际的一些基本属性出发建立社会言语交际的基本原则,同时将原则作为社会言语分析的参照坐标,尝试用这些原则简要分析“文革”中的一些语言现象。

以下我们逐条分析“文革”中违背这些原则的言语现象。

二、条件原则和诚意原则

2.1 我们先分析违背条件原则的言语行为。

“文革”中,所有不正常的话语中,最为严重的是违背条件原则的言语现象。条件原则要求说话人拥有实施话语内容的权力。否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两种:一是造成纯粹的无效话语,二是造成抢夺话语权的社会组织混乱。下面是“北京十四中红卫军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的一张“《告全国人民书》”的部分内容,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到文革中典型的违背条件原则的言语行为:

“你们今后一律不许给那些资产阶级狗崽子、流氓、阿飞、小瘪三们理怪模样、妖里妖气的头发,什么无缝青年式、青年波浪式、螺旋宝塔式、鸭子屁股式……(以下删去约100字)

“资产阶级老儿们,顽固不化的狗崽子、孝子贤孙们,绝不允许你们梳大背头,穿着牛仔衫、鸡腿裤、火箭鞋到处放毒,绝不允许你们梳着鸭屁股头发,抹着夜来香,擦着香粉,穿着牛仔裙、港式衫、高跟鞋到处乱窜。只许你们老老实实,不许你们乱说乱动……(此处删去60余字)

“所有房主们……而今你们还收房租,继续剥削劳动人民。你们这些吮吸劳动人民血汗的臭虫,必须停止吸血,房产一律归公。住户们一律不向房主交租子!各地房管局的革命同志们,望你们办理好房产归公手续,马上把房产接收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的革命同志,我们向你们发出通令:立即没收资产阶级的股息和取消存款给利息的作法……(以下删去若干字)

“上述条令,自张贴日起,即时生效!若有违犯上述条令者,我们将采取必要的革命行动!

这段由一群十七八岁的“红卫兵”写成的《告全国人民书》中所使用的六个“不许”以及大量的命令式言语行为,与话语者的身份和权限不符。说话人并不具备行使这一行为的权力。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这些具有夺权性质的话语只能算作无效话语。受话者可以不必理睬。但是,如果说话人不仅仅是停留在言语行为上,同时还将言语内容付诸行动,并未得到社会力量的抵制,那么夺权话语就可能成为事实,可怕的事件就会发生。事实上,文革的悲剧就在于大部分人默认了这种话语强权。

2.2 再来分析违背诚意原则的言语行为。

违背诚意原则,有时候并不是人们的初衷,更多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最原始的违背诚意原则的原因恐怕是慑于一种权威或心理高压。孩子撒谎通常与父母的高压有关。文革中的政治高压更是造成了一代中国社会群体的“集体说谎症”。也同样不能幸免。

如果这种“说谎症”成为一种集体行为,肯定会造成时代的悲剧,也会影响文革以后的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现在中国社会的相当一部分话语者都在违背这一原则,它可能会造成整个民族文化的异化,造成民族品格的灾难。

文革中形成的一大怪异就是言必称“最高指示”,做任何事情都要先引用一段“毛主席语录”。而实际上说话人并不真的要实行语录中的内容。就连一对恋人申请结婚,也要先说上一段:“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而实际上很可能这两个人是同乡,结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结婚。但是必须这样说。这样的行为形成风气,后果便是践踏了人最基本的诚实,人人言而无信。一个社会多数人说假话,或者在公开场合一定说假话,并且形成一种“规则”,这是极其可怕的。这一负面影响集中反映在干部身上:台上说的与台下说的、当面说的与背后说的可能完全不同。文革的这一流毒至今影响着中国社会。当今中国社会上所有的阴暗面,包括贪污腐败与这种违背诚意原则的言语行为有关。

有作者批评近年来的一些流行歌曲“不是源于真切的感受,而是源于某种方向性的引导和趋奉”。例如:“‘那个喜呀,那个乐呀,那个敲呀,那个打!’(陈红演唱《喜乐年华》)‘咱老百姓真呀真高兴!高兴!高兴!’(解晓东演唱《咱老百姓》)‘昨日你过年才包饺子,今天我天天过新年。’(李殊演唱《中国在改变》)‘福到千万家,家家都是一幅画;安居乐业享天伦,国泰民安满中华’。(金彪、杨洋演唱《福到千万家》)‘四海同庆恭喜发财心呀心相通,花也红心也红富贵在手中。’(尹相杰、于文华演唱《满堂红》)”这些词作者似乎根本看不见“上千万的下岗职工和五千万的贫困人口问题,还在那儿反复狂呼“高兴”,虚伪加上蛮横,最终声嘶力竭。”“加上词作本身粗陋低劣,所以使人怎么听怎么觉得是‘那个空呀,那个假,那个浅呀,那个傻!’”(2)

这些现象似乎是文革语言假话、空话、大话在今天的翻版。

三、文化对应原则

不同的社会群体普遍接受相应的文化模式。典型的是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差别。例如东方文化中谦虚和自贬容易让人接受,是一种美德;而西方文化普遍接受鼓励和赞扬。长幼有序、等级观念在东方有着几千年的传统,而西方普遍接受个人自由和平等意识。这是两种不同的文化模式,谈不上好坏优劣。

不同的文化模式有相应的语言系统与之对应。这种文化模式进入了语言的音位系统和词汇系统。它左右着人们的行为规范。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典型的日本人或韩国人对他的长辈用不带有敬体形式的言语方式。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美国人用东方言语交际形式对他的下司说话。

一个社会群体普遍接受的文化范式,不太容易改变。虽然东西方文化在最近的几十年里得到了更多的交流。因此,现代社会对偶尔违背传统文化范式的言语行为大多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但是,在东西方文化完全交融之前,违背传统文化范式,仍然是很难接受的。如果一个社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大量突破传统文化范式的言语行为,它预示这一社会系统出现了问题,和可能伴随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来看看当时只有二十来岁的谭力夫在文革中的一次集会上演讲的结尾:

“关于阶级路线的问题,你们来一百人,我一个也能对付!(掌声)老实告诉你,我们的根子硬,我们的根子在哪?(群众:毛主席!)你看,这还怕什么?(大笑,热烈鼓掌)有人说共青团要打烂,连党也算上,该砸烂的就砸烂!(掌声)连这个学校我看都得砸烂!(热烈鼓掌)有人跟我讲什么黑格尔,费尔巴哈,我不懂那一套,我只知道毛泽东!(热烈鼓掌)(谭力夫:在8.20辩论会上的发言,上海市上海中学《思潮集》,1968年)

从上面的言辞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年轻而又狂妄的“风流”人物。他漠视任何权威,把大言不惭当作气势豪爽。东方文化的那种温文尔雅、有礼有节荡然无存,只有在这样的心态下才可能出现践踏师道尊严、斯文扫地、摧残千年礼仪文化的惨剧。于是我们在下面看到的是又一次“打倒孔家店”的场面:

“打倒‘孔家店’!火烧‘孔家店’!把孔‘泰王’拉下马来,砸它个稀巴烂!我们要把一切旧势力的代表打倒,什么周公、鲁公;什么宗圣、复圣;什么圣谕,什么钦赐,统统见鬼去吧!”(火烧孔家店──讨孔宣言,北京师范大学毛泽东思想红卫兵井冈山战斗团,1966年11月7日。)

“‘粪土当年万户侯’,我们就是要骑在‘圣人’的头上拉屎拉尿!”(清华大学伟大转折纵队00支队,1976年9月14日)

这样的言语行为和中国古典文化、和东方的儒家文化完全不同。可以算作是对中国文化的经典背叛。这种背叛如果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其后果是造成文化断裂和信仰危机。对文革以后形成的信仰危机和文化断裂,不能不说和这样的言语行为有关。这对一个有悠久文明史的民族来说是一种一两代人难以弥补的灾难。

四、平和原则

心理平和原则还包括语言单位的使用机率。一个社会往往有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这些都是语言的时代特征。但是当一些反映社会热点的语言单位的使用机率超过正常范围,这也说明社会群体的心态发生了严重倾斜,与之共生的是一些不正常的社会行为。文革中严重违背心理平和原则的语言现象就是“语言暴力”。至今为止还让人心有余悸的语言就是:火烧×××、踏平×××、打倒×××,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这些言辞的使用频率相当高,当时在全国几乎随处可见。我甚至见过“油煎×××”的标语。所用言辞之激烈,可谓旷世空前。

再请看下面的例子:

“今天世界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统帅的第一次文化大革命向最后胜利冲去了,资产阶级要彻底完蛋了!”

“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清华大学伟大转折纵队00支队,1976年9月14日)

“我们什么也不怕!这个反我们造定了。不反到底,死不瞑目!谁他妈的敢反‘自来红’就让他尝尝我们‘自来红’的厉害!”《兵团战报》,1966年11月26日)

“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红卫兵,天不怕,地不怕,为了革命利益,刀山火海也敢闯!我们现在要起来为革命造反!造资产阶级的反,造修正主义的反,造反动派的反,造一切剥削制度的反,造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反,造阻挡通向共产主义的一切牛鬼蛇神的反!反!反!反了这些,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就会飞速向前发展,共产主义的康庄大道就在我们眼前!”(北京十四中红卫军,1966年8月26日)

激烈的言辞反映了一种激烈的、甚至是被扭曲的狂热的心态。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通常会出现过激的行动,其直接后果就是物质和肉体上的伤害。文革中我们看到的几乎所有的校舍没有一块完整的玻璃窗,自杀、被杀的知识分子无以计数。这样的历史悲剧值得后人借鉴。

激烈的言语行为对语言系统来说还具有破坏性。这主要表现在严重挥霍语言单位的能量,使得语言单位语义严重贬值,特别是形容词和副词。如果一个语言中的“最高级”使用过多,原有的最高级形式将会贬值,表达能量下降。那么,为了表达更“高级”的形式,不得采用其它形式,由于“不平”心理的驱使,造成恶性循环。结果我们在文革中看到了连续使用“最”的表现形式。这就是对语言系统的破坏。

五、准确原则

5.1 可证性准则

“可证性”的意思是说话人对自己的话语可以做出相应的论证。违背这一准则的是“无理证明”。

记得文革中有一首歌颂文革的歌曲,开头是: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就是好!”

这是比较典型的无理证明:“好,就是好!”

再请看下面的例子:

“当代的中国是世界矛盾的焦点,是世界革命风暴的中心”……“当震撼世界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即将以雷霆万钧之力从东方兴起的前一刻,毛主席以他气吞山河的无产阶级伟大胸怀向世界宣告……”

这些也是无理证明。说话人根据什么理由说“当代的中国是世界矛盾的焦点”?又根据什么说“是世界革命风暴的中心”?至于“气吞山河的无产阶级伟大胸怀”也没有进行证明。无理证明也是一种语言暴力,语言强权。

无理证明的另一种变体是大量地违反充足理由。下面的例子:

“党内最大的走资派刘少奇的得力干将陶铸就是‘袁世凯’式人物中的一个。袁世凯式的人物都是赫鲁晓夫式的野心家,也是篡党篡政篡军的阴谋家。他们第一个特征就是千方百计贬低毛主席,贬低林副主席”。(清华大学伟大转折纵队00支队,1967年9月14日)

在这里,贬低毛主席或林副主席就是“野心家和阴谋家”的证据。这也是一种语言强权。

5.2 实在性准则

违背实在性准则的是空泛言语行为,或者说言之无物。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实行无产阶级政治挂帅。”

一九六六年八月八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在这里“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的具体内容没有任何说明,“无产阶级政治”的具体内容也不清楚,由于内容不清楚,可操作性几乎等于零。结果这些口号就成了“嘴上功夫”,仅仅停留在、也只能停留在嘴上。

这种言语形式司空见惯。最多的是见于大幅标语,例如:

“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问题是这样的话语通常缺乏主语,在一个句子中有明确的行为动词,但是没有确定施事主语,那么惟一可以推定的就是“一切人”。但是如果做出这样的推定又是错误的,因为它肯定不包括对立面的人,也不包括无力实施这一行为的人。那么,这一施事主语又是指称什么呢?这样的语法结构在文革中铺天盖地,它甚至已经麻木了一代国人的神经。

即使是文革过去二十几年的现在,出现类似语法结构相同的标语,也已经不容易被人们所警觉。人们已经忘记了“提出话语的权力、实施话语的对象”这样一些最基本的语言学问题了。这种隐去话语所有权、话语实施人的言语行为,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这对一个民族始终保持清醒的判断力是相当有害的。至今我们仍然可以常常见到一些领导干部,开口就是“高举……”已经成为一句口头禅,如果我们问“高举……”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似乎就很难回答。因为这是一种内容含糊的空话。空话至今仍然被人们沿用的翻版常见的是“大力提高”、“认真加强”、“坚决贯彻”、“坚决拥护”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形容都没有量上的规定,语义模糊,弹性相当大。如果一个社会绝对欢迎空话,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语义空泛的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文革中“我们”的使用。由于“我们”不仅指说话人,所以常常被用来壮胆同时又推卸责任。虽然在一般的言语表述中,“我们”可以用来表达谦虚,但在文革后的今天,我们每个人似乎更应该有勇气承担责任。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起自己应付的责任,才能做到职责分明。“我”就是“我”,“我”不是“我们”。

言语空泛的另一个例子是:“有关部门”中的“有关”,这个词看起来是“有指”的,而通常却是“无指”的。

5.3 恰当性准则

违背恰当性准则表现为话语的夸张。夸张作为一种修辞手段,未尝不可。人们很容易理解夸张的修辞属性,不会把修辞上的夸张当作真实的现实事件。但是文革中的语言通常多见的是不属于修辞的夸张。看看下面的例子:

“当代的中国是世界矛盾的焦点,是世界革命风暴的中心,对于中国向何处去这一举足轻重的重大课题,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毛泽东同志表面上只作了抽象的预见,当震撼世界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即将以雷霆万钧之力从东方兴起的前一刻,毛主席以他气吞山河的无产阶级伟大胸怀向世界宣告,全国的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是廿世纪六十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的宣言’。”(清华大学伟大转折纵队00支队,1967年9月14日)

上面的话语中如果“雷霆万钧之力”和“气吞山河”属于修辞性夸张的话,“世界矛盾的焦点”、“世界革命风暴的中心”、“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震撼世界的”则属于非修辞性夸张。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言语行为。这种思维方式跟“十五年超英国”、“亩产万斤粮”属于同一种类型。这种语言通常会鼓励自我膨胀的心理,最后使言语者本人走向沙文主义。

5.4 明了性准则

明了性准则要求话语直接不隐讳。

在社会活动中,任何权威压力除了可能造成对话者对假话的选择之外,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造成对话者的言语隐讳。有两种情况,一是少说话,让人不得要领;二是说些冠冕堂皇的话,或者有话不直接说,绕着弯子,有的故意就用语义模糊词让人不得要领。有些典型的词已经被大家所接受,例如:组织问题、个人问题、生活问题、进步了,如此等等。

从语言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语言的投入和所要表达的意思之间有一个恰当的“量价”关系。如果一个人对要表达的意思所投入的语言量(或曰:言语成本)远远大于社会平均标准,就属于一种非正常现象。言语隐讳属于一种远远高于或低于正常标准量的语言投入行为。这两种行为都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降低言语交际的效率。如果一个社会在整体上发生了类似的偏差,就属于一种不正常现象。清代末年的“文字狱”所造成的后果就是社会整体的缄默。相反的情况则是言之无物,说了半天听话人仍然不知所云。在这样的社会中,听话人要想听懂领导的话,必须练就一种特殊的本领,要学会从话中听话,听出弦外之音。这种极大地浪费时间精力的交际方式已经成为某些社交范围的一种象征。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有话不直说,这样社会生活是不正常的。

一点余言:

本文在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上五条原则,并试图用这些原则作为坐标来分析文革中的一些言语行为。希望这样的分析方法能够在其它社会言语行为的分析中也有作用。

语言学史上曾经出现过一种理论叫“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大意是人的语言会对思维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一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有道理的。如果说语言和思维是相辅相成的,语言就可能对思维产生影响。因为理论思维主要是通过语言进行的,一种语言模式使用久了,当然就会对思维产生影响。本文的另个结论就是希望社会通过清理文革遗留下来不良社会言语行为,提高社会组织效率。以免这种错误的言语行为影响整个民族的心理素质。

本文写作过程中陆丙甫、黄锦章、余志鸿、张忻、邵菁等诸位先生曾提出过不少有益的建议,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