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容忍异教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6:17:10

                      
 
 
为什么要容忍异教徒?                    
  
 最近到突尼斯开了一个学术会议,顺便参加了一些文化活动,逛了一下突尼斯的老城。虽然被法国人统治了两百多年,这仍是一个阿拉伯人的社会。说实话,我所看到的景象颇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是从一些西方电影中看到的。只不过在那狭窄的阿拉伯传统市场的街道中,并没有突然出现一些持刀的阿拉伯人;那些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着、并手舞足蹈的人,似乎并不是在装神弄鬼,他们在虔诚地表达某种我们并不懂的宗教含义。我不禁在想,我们不懂的文化有意义吗?

 答案可能有很多种。不过我猜想,《读书》1995年第11期刊登的“智慧与国学”一文的作者王小波先生或许会给我们一个否定的回答。纵观该文,其基本结论就是,中华文化没有意义。尽管我认为他的推论过程实在不堪一驳,其中包含的逻辑却具有典型意义。这就是在智力水平上作文章。如果你能证明你的论敌或你想攻击的对象在智力上低人一等,你就彻底胜利了。不过这样做包含了更根本的危险。迄今为止我所知道的用智力不平等来论证的社会制度,一是独裁统治,一是计划经济。但事实证明,这两种制度是失败的。王小波先生的不同之处在于,人们要通过证明一个人或一小部分人的智力高于其他人来证明独裁统治或计划经济的合理性,而他则要证明一些人的智力低于另一些人。于是他在一个弱智人面前发现了自己在智力上的优越,然后把它作为“一些人的智力低于另一些人”的经验基础,用以支撑他的基本结论:一种文明不如另一种文明。具体地,就是中华文化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果它今天还存在,只是由于人们的怜悯,就象他的“可怜的傻大姐”一样。如果没有存在价值,人们用另一种方法对待这个弱智人,大家又会有什么异议呢?

 尽管会有一些西方人欢迎王先生的结论,但我猜想,大多数西方知识分子不会赞同他的前提。因为如同中国有“人皆可以为尧舜”之说,西方人坚信“所有的人都是被上帝同等地创造出来的”(all men are created eaqual)。相信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具有同等的权利,首先要承认他们在智力上是同等的。这种观念已经溶入近代以来逐渐形成的人权概念之中。如果为了证明某种结论而不惜借助于“智力不平等”的前提,就会导致极为荒谬的结论,证明社会的不平等,包括国际社会的不平等是合理的。这就如同一个数学系学生为了证明一个结论而不断地放宽假设,以至最后与基本前提相矛盾。当然,王先生的表达极端了一些。其实这种逻辑在近代以来曾经占据过统治地位。当科学技术获得了某些成功,西方文明相对于其它文明占据了明显的优势以后,人们往往过分夸大了所谓“智慧”或“理性”的作用,用科学的方法或理性分析去看待世界上已经存在的各种传统,包括西方世界的传统。这导致了理性万能主义。这种趋势用哈耶克的话来描述就是这样:“人们不愿容忍或尊重无法视作理智设计产物的任何社会力量,……,相信在科学的时代只有人造的伦理制度、人造的语言,或甚至一个人造的社会才能算得上是合理的,越来越不情愿屈从于那些没有被理性地揭示其作用的道德规范,越来越不情愿和那些没有弄清其理性基础的惯例保持一致,……”当人们把目光从工程转向社会,从西方转向东方,用已有的知识来看待未知的世界,很容易发现现实与“理性”之间的差异。人们不禁要问,那些无法用理性解释的事物有意义吗?那些甚至不能用文字明确描述的传统和习俗有存在价值吗?按照理性万能主义的逻辑,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当二十世纪这个人类本该享受理性的恩泽的时代,实际上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和恐惧时,人类这种狂妄自大的态度受到了警告。直到工业化引起了全球的生态问题,直到那个人造的经济制度---计划经济导致更低的生产率,大多数人才对自己的理性产生怀疑,才回过头来认真地读一读象哈耶克这样的坚定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早就发出的告诫: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往往不是人类设计的产物,而是自发演进的结果。各种传统是不同的人群在长期互动中形成的,通过不断地试错过程达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均衡,因此是一特定人群中的最佳的社会规范。如果不能理解传统,不是传统错了,而是观察传统的人的信息不完全,理性有限。人类不应有了一点所谓的“智慧”就高傲自大,按照哈耶克的说法,这正是导致人类灭亡的“致命的自负”。知道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才是大智慧。当然,不是现在所有的人都接受这种看法。我们在看一些美国电影时,还经常可以看到以印地安人或阿拉伯人甚至中国人的传统仪式为背景的场面,用以拱托“理智的”西方人。我猜想导演的潜台词是:荒诞不经。

 可惜哈耶克自己并没有把传统这一概念推广到不同的文明,他所谓的“扩展的秩序”主要是指西方文明;其他人也少有从他的理论中导出文化平等主义来。实际上,许多西方知识分子的努力仍然是要把其它文明“弱智化”,目的是要证明它们没有存在的意义,进而取代它们。尽管到今天,西方人已经对其文明所带来的问题作了大量的批评,尤其在生态环境方面,但是我们还没有看到有谁将“生态保护主义”推广到“文化保护主义”。到今天,西方的孩子们已经被教育得可以为一只死老鼠举行葬礼,却不会为玛雅文化或印加文化唱支挽歌;人们可以为南极的企鹅请愿,却不会为正在消逝的印地安文化游行。平心而论,不同的文化传统就象不同的物种,都是自然演进的结果。如果有区别,那就是人文传统要高于自然的物种。那么,为什么一些西方知识分子在提倡保护濒危物种的同时,又举起对其它文明的征伐的大旗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自然物种具有博物学价值,对人却不构成损害;不同的文化传统虽然也有博物学价值,但却有可能互相冲突。既然一个文化传统是一个特定人群经过长期互动而形成的最佳社会规范,它必然代表了这一人群的整体价值,文化冲突实际上就是利益冲突。当一个物种会威胁你的安全时,它的博物学价值就是微不足道的了;当一种文化传统与另一种发生冲突、从而会导致利益冲突时,再讨论所谓博物学价值就不合时宜了。就象对于羊来说,狼的博物学价值远远抵偿不了它所带来的恐惧。随着人的暴力工具的改进(尽管主要不是为了对付其它动物),其它动物对人的威胁已经基本不存在了。所以尽管单个来说,老虎仍会吃人,但它已经被列入濒危物种了。但在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人群之间却不是这样。虽然在一些时候,某一人群的坚船利炮会使他们相对于其它人群占有优势,但这种优势不会永远保持下去。这或许是不少西方知识分子谨慎地区别“生态保护主义”和“文化保护主义”的原因吧!

 倒是有不少东方人很想把非西方文化定义为只有博物学价值的东西。记得一位先生在肯定中国文化时就说,它在博物馆里有价值。不少人也在通过小说、电影和其它艺术形式,有意无意地向西方展示中华文化的博物学价值。就是在儒学的发源地、孔子的家乡曲阜,我们所看到的祭孔仪式,也不过是一种毫无儒学内涵、着意形式表现的文化展览。尽管这种博物学的展示有着被对象化的自觉,却也不无善意。即表白这种非西方文化的实质内容已被抽空,对西方人已经无害,只剩下可被观尝的价值了。反过来,一些西方人也在强调东方文化的博物学价值,哀叹多样化的异国情调和丰富怪异的习俗传统在所谓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渐消失。他们的主张有时甚至却为那些非西方文化的传人所不容。但是,这些强调非西方文化的博物学价值的努力是非常脆弱的。当中国刚刚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一些成绩,中国就不仅仅是张艺谋电影中的故事,西方人很快就感到有“威胁”了。这不能用发源于西方的不同的意识形态来解释,而坦率的亨廷顿先生已经给出了答案。在他那篇“文明的冲突”中,儒学是基督教文明的邪恶的敌人,对于西方游客来说,它决不象曲阜的祭孔表演那样轻松。

 所以,尽管我们可以宣布中华文化没有意义,尽管我们可以把它关进博物馆(动物园),西方人却不想上当。如果我们承认亨廷顿先生道出了事实,那么,较积极的作法是,如何解决文明间的冲突?换句话说,我们应选择一条什么样的全球化道路呢?一条道路是,用一种文明替代其它所有文明。这其实就是迄今为止基督教世界企图达到的目标。尽管耶稣教导人们要“爱你的敌人”,基督教对其它宗教(注意:不是对其他个人)的宽容精神却远逊于其它文明。在一个国际会议的场合,我曾分别问过基督徒和穆斯林如何对待对方的宗教。穆斯林告诉我,在他的国家里,有多少基督徒当了议员,多少当了部长;而基督徒的回答却使我大吃一惊,他说:其它宗教都不是宗教。后来我想起来,在圣经中,以色列人的上帝是一个“忌妒的上帝”;汤因比也曾评论说,耶和华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比别的神更排他。当我们回顾近代史的时候,我们不能忽略了,西方人是带着传教热情走向世界的。他们早期杀死印加神庙中的神职人员,烧毁其宗教经典,是不能用民主人权与自由来解释的,却符合“上帝的旨意”。到了今天,这样残暴的行为已经很罕见了,但宗教热情却没有减,只不过是形式发生了变化。一种形式,就是将其它文明“弱智化”,,证明其“不科学”和“野蛮”。应该承认,用基督教文明统一其它文明,是一个可以讨论的文化全球化的途径。但人类会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如同计划经济所带来的灾难一样。首先我们知道,对一文化的贬抑或取消,会破坏这一文化赖以形成的人类特定群体的社会规范,从而损害这一人群的利益。更不用说,在不同特定环境下生长起来的各种文化,各包含了人类在不同情境下的对策积累,是应该珍视的丰富的文化资源。较之单一文化,多种文化会使人类更能应付未来来自各个方向的挑战。最后,我实在想不出,除了借助于暴力,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实现一文明对世界的统一。事实证明,即使基督文明统一了世界,也不能消除暴力的对抗。想一想,本世纪世界性的两次“热战”,一次“冷战”不都是主要发生在基督教国家之间吗?

 如果我们不想用暴力解决“文明的冲突”,我们就应放弃一文明优于其它文明的想法,我们就应探索和建立文明间交往的公平规则。这一规则,首先要建立在对其它文明或宗教的宽容精神之上。简单地说,就是要容忍异教徒。如果我们声称我们尊重每一个人,那么我们同理可以推导出对其它文明的尊重,不管我们是否真正了解了它们的内容,就象我们不见得知道其他人的禀赋一样。进一步,我们还应明白,尽管存在着文明间的冲突,它们之间还有互补的一面。阳刚与阴柔,侧重精神与侧重物质,向外进取和向内求索,注重他律的制度和注重自律的制度,等等。这些不同的文化资源就象不同的经济资源一样,通过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会给人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只要在文明交往中排除暴力因素,只要在和平的条件下建立起公平的规则,象市场交换那样决定对不同文化资源的取舍,我们就可能最终达到一种文明间结构的最佳状态,就可能获得不同文化资源给我们带来的最大好处。

 最后,让我们换一下谈话的角度,不再超然地谈论这一问题,而是承认我们“偶然地”生在一个非西方文明的家庭中,我们该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具体地说,就是如何看待中西文化的冲突的问题。不能不说,近代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似乎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无论是扬西抑中,还是扬中抑西,无论是中体西用,还是西体中用,似乎都在强调一个逻辑,若要学习西学,就要否定国学;若要维护国粹,就要排斥西方文化。这种倾向,在西方人用武力强加他们的规则于中国的背景下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因为武力冲突不仅强化了文明间冲突的一面,增加它们彼此的反感,而且使西学中有利于改进武力水平的因素变成不可比的优势,其它文明不可不学。但是如果我们今天要追求和平条件下的文明交往规则,就要对上述态度有所反省。其实,一文明在走向世界、加入全球化的趋势中的前提,恰恰是肯定自己,强调自己的优势,而不是相反。这就如同一个农民想加入社会分工合作和市场体系一样。在最初,他可能以为别人生产什么,他也生产什么就叫做加入社会分工。在这时,他在贬抑自己的独特禀赋,简单地模仿别人。这样做,即不会给自己、也不会给社会带来最大的利益。到后来,他逐渐会明白,他利用市场体系的最好办法,不是出售他自己与他人相同的资源,而是出售自己与别人不同的资源。他越是突出与他人的不同,就越能从与别人的交换中获得别人的优势资源的好处。同样地,别人其实也期望他能够提供与他们的产品不同的产品,他越是能够区别他的产品与别人的产品,别人就越幸福。一个猎人不希望渔夫也改行当猎人;同样,计算机软件工程师也不希望用计算机写作的文学家下海经商。文明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中国的知识分子越是对自己的文明加以肯定,就越能从其它文明中学到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越是赞赏其它文明中包含的优秀成分,就越是为自己的文明感到自豪。

 自鸦片战争以来已经一百五十多年过去了,近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使中国人开始思考该对世界作出什么样的贡献了,如果我们在文明的关系上还停留在“别人种什么我也种什么”的水平上,就应该感到羞愧。直到今天,我们仍能看到不少人为了证明自己的“现代化”忙不跌地否认自己身上的中国痕迹,用不屑的口气谈论中华文化。这种态度,既不符合中国传统,也与基督精神不相一致。在西方,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说“任何人都与众不同”;这不仅包含自然禀赋,也应包含文化传统。当一个孩子要加入社会,一个人声称要做世界公民时,他是以他对自己的肯定,他的与众不同的禀赋为前提的。当他说爱他人,爱社区,爱这个世界时,他是以对亲人的爱为基础的。爱作为一种感情,首先只能从对亲人的爱中体验出来。如果我们对养育我们的父母,对哺育我们成长的社区,滋润我们心灵的本民族文化没有感激之情,我们很难得出结论说,我们爱这个世界,我们爱全人类。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先“修身齐家”,后“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也是现代经济学从个人主义推导出社会责任的逻辑。当然,这种爱有时表现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如同鲁迅和其他“五四”先贤们所曾经做过的那样,但我们确实无法从王小波先生的刻毒比喻中看到与爱的这种联系。到了今天,我们其实应该能够区别,什么是自省,什么是自辱。这种自辱的态度既不能帮助中国走向世界,也不会羸得其它文明的尊重。如果一个人在市场中高叫“我一钱不值”,他的最好的命运就是给别人看摊。对于这样的情境,或许孟子的话并不是没有意义: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

 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