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与赵大川等先生商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0:11:48
.
赵大川等先生近年来先后撰写了系列论文《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农业考古》2002年4期)、《陆羽在余杭著〈茶经〉的依据》(《农业考古》2003年4期)、《陆羽与杭州》(《法门寺文化研究通讯22——2004第三届法门寺茶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专号》,论及陆羽与余杭及杭州的关系,颇多新见。但在细读之余,对其中的一些论点、论据存有疑惑。本着求真务实、百家争鸣的精神,现提出与赵大川等先生商榷,并求证于方家。
摘要  本文认为,陆羽一生游历之处甚广,其到过余杭县是有可能的,但他不可能隐居余杭苎山、吴山。陆羽曾数度到过杭州,特别是于唐德宗贞元中遍游武林诸山,并写下《灵隐天竺二寺记》。
关键词   陆羽  杭州  余杭  茶记  茶经
一  关于陆羽乾元元年到杭州见证道标竞选灵隐寺主持
赵文说:“陆羽于乾元元年(758)来到杭州。乾元元年,杭州灵隐寺竞选主持和尚,‘试通经七百纸者,得度师首’,和尚道标中选。明万历《钱塘县志》载,‘陆羽目为道标梵僧名之威凤云’,指的就是这件事”,“唐乾元元年(758)来到杭州,见证和尚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唐乾元元年(758),灵隐寺公开竞选主持和尚,‘试通经七百纸者,得度师首’,能精通七百卷佛经者,将成为主持,和尚道标中选”,“明万历《钱塘县志》之‘道标’条目,末尾有‘陆羽目为道标梵僧名之威凤云’,是指陆羽见证道标竞选灵隐主持这件事,证实陆羽于乾元元年,即758年来到杭州。”(以上俱见《陆羽与杭州》)
赵文所说“道标竞选灵隐主持”,依据是明万历《灵隐寺志》之“道标”条目中的“试通经七百纸者,得度师首”这句话。赵文所说“陆羽见证道标竞选灵隐主持”,依据是明万历《钱塘县志》之“道标”条目末尾的“陆羽目为道标梵僧名之威凤云”。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赵文不仅断句有误,理解更是有误。且看《灵隐寺志》原文:“道标法师,姓秦,富阳人。七岁时,有高僧摩其顶曰:‘此子目秀如青莲,得非释氏威凤耶。’遂出家,事灵隐白云峰海公。肃宗乾元元年,试通经七百纸者得度,师首中选。后习毗尼,有高行,往南天竺结茆峰西号西岭草堂。尤善诗,与皎然、灵澈齐名,时人语曰:‘霅之昼,能清秀;越之澈,洞冰雪;杭之标,摩云霄。’杭人尊之,呼西岭和尚,又称为僧中十哲。李吉甫、韦皋、孟简皆心交物外,分契尘中。长庆三年示寂,寿八十四,葬本山,塔今无考”。而《钱塘县志》原文:“受具后说戒六坛,积施置田,收万斛粟,藏而供众。每飞章寓韵,乐府采声,所谓‘杭之标,摩云霄’者也。时词人与之分契,陆羽目为‘道标’,梵僧名之‘威凤’云。”
明万历《灵隐寺志》和《钱塘县志》之“道标”条目是节取自北宋赞宁《宋高僧传》卷十五明律篇第四之二《唐杭州灵隐山道标传》。但《灵隐寺志》中的“又称为僧中十哲”,则为附会,是错将东晋时的高僧鸠摩罗什弟子“十哲”之一的道标当作唐时灵隐寺道标。
唐朝在平定“安史之乱”中,不惜采取卖官鬻爵和纳钱度僧尼、道士的办法来增加财政收入,以供军需。《佛祖统纪》卷四十载:“帝在灵武,以军需不足,宰相裴冕请鬻僧、道度牒,谓之香水钱。”又《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三于丁酉(至德二年,757)年记:“敕五岳各建寺庙,选高行沙门主之,听白衣能诵经五百纸者度为僧,或纳钱百缗,请牒剃落,亦赐明经出身。及两京平,又于关辅诸州,纳钱度僧、道万余人。进纳自此而始。”所谓“纳钱度僧尼、道士”,就是由政府向僧尼、道士卖度牒。因为唐代僧尼出家必须由尚书省的祠部发给度牒,作为得到政府允许出家的合法证明。僧尼凭度牒可以免除徭役,但为防止人们为避徭役而纷纷出家,所以又加试经,即必须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对经义的理解才可得度为僧尼,故唐肃宗于至德二年诏“能诵经五百纸者度为僧”。
 
据《宋高僧传》,道标幼时便“神清气茂”,七岁时,遇一高僧,高僧摩其顶曰:“此子目秀如青莲,得非释氏威凤耶”,也就是明万历《钱塘县志》之“道标”条目末尾的“梵僧名之‘威凤’云”,只是不知“大沙门”、“高僧”何以变为“梵僧”?道标之父应高僧之请,遂允其出家。道标先师事灵隐山白云峰海和尚,成为小沙弥。恰逢至德二年诏“能诵经五百纸者度为僧”,“师首中选”,是说道标是灵隐寺第一个通过试经而成为国家承认的比丘,而不是如赵文所说的“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按《灵隐寺志》所记“长庆三年示寂,寿八十四”来推算,道标当生于开元二十八年(740),至乾元元年(758),不过十九岁,且未受具足戒,未取得僧籍,岂能当住持?
道标虽然得到政府颁发的度牒,但依佛教戒律,必须受具足戒才能成为比丘,获得僧籍。沙弥只须奉行十戒,而比丘奉行的具足戒,依《四分律》,有二百五十条,因与沙弥、沙弥尼所受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故名具足戒。受具足戒简称“受具”,所以明万历《钱塘县志》之“道标”条目称其“受具后说戒六坛”。道标受具足戒,依《宋高僧传》,是于“永泰初受具品于灵光寺顗律师”,那是在765年。道标得到国家发给的度牒后配在天竺寺,研习戒律,成为著名的律僧,《宋高僧传》称“凡度人戒计六坛为众紏绳,经一十二载”,他在十二年中六次登坛为僧尼授具足戒。即《灵隐寺志》“师首中选。后习毗尼,有高行,往南天竺”,《钱塘县志》“受具后说戒六坛”。
道标于唐德宗贞元中(795年前后),在西岭下结茅堂,屏息僧务,修心养气,究心于诗文。其诗文才华与湖州皎然、绍兴灵澈齐名,江表一带谚云:“霅之昼,能清秀。越之澈,洞冰雪。杭之标,摩云霄。”道标与相国李吉甫、大司空严绶、右仆射韦皋、礼部侍郎吕渭、滑毫节制卢群、襄阳节制孟简、同州刺史李敷、浙东廉使贾全、中书舍人白居易、隋州刺史刘长卿、户部侍朗丘丹、外郎裴枢、秘阁严维、常州释元浩、润州释南容、金华释干辅、吴门释光严、上都释智崇等,心交尘外,分契林中。《灵隐寺志》所谓“李吉甫、韦皋、孟简皆心交物外,分契尘中”,《钱塘县志》所谓“时词人与之分契”。道标与皎然、灵澈齐名,是三人皆为僧人而又具文才,非是如赵文所说的“三大禅师”。在《宋高僧传》中,道标、灵澈作为律师入传,皎然则禅、律兼修,师从灵隐寺守直律师。《灵隐寺志》卷三上“皎然”条目:“皎然,清昼律师,……”,以律师目皎然。
可能是因为皎然的原故,陆羽结识了道标,并评之为“道标”。据《宋高僧传》:“又景陵子陆羽云:夫日月云霞为天标,山川草木为地标,推能归美为德标,居闲趣寂为道标。名实两全,品藻斯当”。“居闲趣寂为道标”,一语双关,此即明万历《钱塘县志》之“道标”条目末尾的“陆羽目为‘道标’”,并非如赵文所说的是陆羽“见证和尚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
事实上,并不存在“杭州灵隐寺竞选主持和尚”、“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事,更不存在陆羽“见证和尚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事。因此也就不能证明“陆羽于乾元元年(758)来到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