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诠释n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8:13:20
 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诠释 

孔子画像


       ----重建中国人信仰价值系统的途径探讨

  中国正在努力地向一个法治和民主的国家渐进。这个过程的实现,既需要一整套适合于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在政治实践中摸索建立,尤需要引进中国本土未能形成的自由民主宪政法治文化,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因为,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无不需要本国人民和本土文化的认同。宪政法治制度亦不例外,他同样需要国人有足够的民主素质,法律信仰,自由观念,权利意识等现代文化去催动。而中国所缺乏的,恰是这现代公民所应具备的法治文化和信仰。

  但是,法治本身还存在着一个其自身即使得到实现也无法克服的缺点。它只调节法律范畴以内的东西----即“罪刑法定”,“法无禁止即为自由”,法律以外的道德范畴的东西,它不去也无法进行调节。这是刚性的法律约束的最大缺陷。但是,我们的理想却并非止于仅建立一个人人不违法的世界,而是期望建立一个人人向善的世界。而且事实证明,仅仅是法律约束和仅仅期盼人们达到人之本应达到的不违法的标准,而不是教化世人达到更高一层次的与人为善,不但不能建立一个善的世界,就是一个守法的世界亦不可得。因为如果人们无所信仰,无所畏惧,法的界限便很容易被突破。因为人们是被动守法,而非主动地从内心中敬畏法,信服法。
  无论是法治文化和信仰的确立,还是法治制度缺陷的弥补,在西方,基督教文明都发挥了莫大的作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中世纪期间,以及紧随其后的宗教改革时期,基督教作为法治理念火种的庇护所,使“法律至上”的法律观念以“所有人都必须服从上帝的律法,无论是平民,还是国王”的形式得以保存的事实,已被诸多法律史家论证。其为法治文化和信仰确立的所起的作用,亦为学界承认。而基督教精神包括宽容、爱、忏悔、平和等等,对这样一种基督教精神的信仰,使基督教所起的是一种相对于刚性的法律约束而言的柔性的道德约束的作用。它通过建立一套自我道德评价和自我道德约束体系来教化世人向善、慈爱,而不仅仅是让人们不做恶、不违法。试想,如果一个人以道德,以爱作为行为的准则,那么他又怎么可能触碰甚至突破法的界限呢?

  但是,对于古老而又年轻的中国而言,基督教是根植于西方千年文化和传统中而成长起来的,它不易移植成功,而且也不必去移植。因为中国有自己的根植于中国文化和传统而成长起来的本土道德约束体系:儒释道。要想在目前中国以德治国的战略下,重建国人的信仰,发展出一套价值系统,以弥补法治自身的缺陷,侵浸于三千年中国文化之中,受诸多其他文化滋润并给中国人留下至今未灭的烙印的儒家文化当然是第一选择。而且原始儒家本就是一种教化世人,教人们如何做人的一套理论。

  当然,建立并成长于封建社会的儒家文化,由于长期的皇权的压制,由于“‘治统’对‘道统’的干预和绑票”(社科院王毅研究员语),由于“反智主义”的“权力高于一切需要”的文化的影响,原始儒家中那些比较纯粹的“文化的正面价值不仅得不到彰显,反而受到压制;相反的是那些消极甚至是劣质的文化因素却因强烈的权力刺激而迅速膨胀,因而对社会的价值建构给予巨大的负面影响。”。(王毅语)因此,在重新建构国人的信仰和价值体系时,对于已被严重扭曲和改造的原始儒学,我们所需要做的,一是彰显其中被数千年皇权压制的正面价值,以沟通历史与现实,寻求启迪,以资借鉴;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是在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法治民主国家的背景下,对原始儒学进行符合现代法治、自由、宽容文化的新的诠释,用新的尊重基础上的道德标准进行解读,将的因子注入其中,使其拥有新鲜的血液,使其产生新的活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毅曾评价说:“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我们的经学理学设计了那么多美好精深的东西,以至于全世界别处的人们都要到我们这里学习。”可为什么他们认为我们的经理之学如此之好而学习,而我们这个经理之学的发源之邦去未能依靠其而再振中华文化之雄风?原因就在于西方人是依托于他们的文化,依据他们的理解,在法治理念的背景下,而不受中国影响地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不同于中国古代大儒们所进行的解读,从而使经理之学用有了新的内涵而重生。今天我们要做的,也正是尽量摆脱原有的传统文化和反智主义的影响,以开阔的胸怀,在吸纳借鉴西方已被证明有益的文化成果时,使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同时,实现西方文化的本土化改造,使其在国人心中扎根成活,以期有利于中国国民性的改造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的多元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必然导致价值的多元。各种价值观念激烈冲突,旧有的价值体系崩溃,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建立。在这种情况下,最容易出现社会整体道德滑坡的现象,看看到处都是的令人触目惊心的假酒、假米、假奶粉、假火腿……改变这种情况,当然需要完善法制,建立法治。但是,仅仅依靠法治,显然不够,利欲熏心的铤而走险者是不害怕法律的。因此,必须有一种新的有活力的能为现代世人所接受的价值评判体系,在将法律作为人类的最后一道道德的底线的前方,再设立一个防范屏障或安全阀,使人们进行主动的自我道德约束,从而增加社会安全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中国还处于全球化加剧,在全球化背景下建设现代化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中国需要的,既不是单纯的西方文化的引进,也不是传统的中国文化的简单传承,而是需要在中西文化碰撞、交流、融合基础上而重构的新的适合中华民族现代复兴的文化。

  因此,在全球化视野下,实施文化开放主义的战略,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和而不同”和“兼容并蓄”的气度和胸襟,自信而从容的面对各种文化的交汇和融合并适时进行扬弃和创新,以建立这种适合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新文化,正是中华民族立足于全球化运动而不迷失自我,并进而崛起为人类之一大文明民族从而为人类做出贡献之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