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不仁 以百姓为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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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京泉 发布时间: 2009-06-22 07:49 光明日报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第五章,以下只注章名)。3月16日光明日报国学版发表了王继如先生《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文章;现在笔者就“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思想内涵谈谈自己的浅见。
要正确解读老子这两句话,关键在于弄清“刍狗”所指,以及“圣人不仁”为何
意。古人对“刍狗”有两种说法:一是《庄子·天运》之说——“师金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炊之而已。’”意思是说,刍狗是用茅草扎的像狗的祭品。在祭祀之前把它放在箱子里,用彩绸锦缎装饰一番,主持祭祀的人沐浴斋戒后把它恭敬地置于祭坛上;而在祭祀之后则将其抛弃于路,其头颅脊背任路人践踏,最后被樵夫捡去烧水做饭罢了。可见人们在祭祀前和祭祀后对“刍狗”所采取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另一种是河上公之说。河上公对老子这两句话注曰:“天施地化,不以仁恩,任自然也。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圣人爱养万民,不以仁恩,法天地任自然。圣人视百姓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礼意”(《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从王弼《老子道德经注》的相关注释(“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来看,王弼似乎也赞同河上公关于“刍狗”的诠释。
古人对“刍狗”虽然有这两种说法,但魏晋王弼以降,注家们对《老子》中“刍狗”的注释皆取《庄子·天运》之说。然而,《庄子》“刍狗”之说与老子讲的“刍狗”是不是一回事呢?让我们首先看看上面所引庄子借师金之口说的(按:《天运》属《庄子》的外篇,学界多认为外篇及杂篇是庄子后学之作,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暂按庄子之作)那段话以上和以下的文字是怎样的吧!其上文是:“孔子西游于卫。颜渊问师金曰:‘以夫子之行为奚如?’师金曰:‘惜乎!而夫子其穷哉!’颜渊曰:‘何也?’”意思是说,孔子西游到了卫国。颜渊对师金说:“您认为我老师的做法怎样呢?”师金说:“可惜啊!您老师就要陷入困境了!”颜渊问:“为什么呢?”接着就是前引师金说的关于“刍狗”的那一段话。紧接下文仍为师金所言:“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今而夫子亦取先王已陈刍狗,聚弟子游居寝卧其下。故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是非其梦邪?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死生相与邻,是非其眯邪?”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要是有人把已被人抛弃的刍狗重新盛入箱子里,同样饰之以文绣,当作珍爱之物放在自己的卧榻之侧,即使不招来恶梦,也会像遇到魔鬼一样心惊胆战。现在你的老师也是搜罗了先王已经使用过的“刍狗”,聚集弟子形影不离地带着它。所以在宋国受伐树之辱,受困于卫国,不得志于商、周等地,这不正是他的恶梦吗?被围困在陈、蔡两国交界的地方,饿了七天,邻近死亡的边缘,这不正像遇到魔鬼一样胆战心惊吗?由此可见,庄子讲的关于“刍狗”的故事,意在讽喻孔子不识时务,在历史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仍然乞灵于先王之衣钵,所以处处碰壁。因此这与老子说的“刍狗”风马牛不相及。古今注家用庄子之说来诠释老子之言,似有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之嫌。
近代国学大师刘师培先生对《庄子·天运》“刍狗”之说的实质一语道破:“始用而旋弃”(《老子斠补》)。就是说,若如此诠释老子那两句话,那么天地对万物、圣人对百姓就是皆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了。难怪有些注家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释译为:“天地没有仁爱之心,把万物当作已经用过的刍狗一样,毫不爱惜;圣人没有仁爱之心,把百姓也当作用过的刍狗一样,毫不怜惜”了。有的注家虽然亦取《庄子·天运》之说,却以“任凭万物自然生长”来解读“以万物为刍狗”,以“任凭百姓自己发展”来解读“以百姓为刍狗”。显然,如此诠释似乎过于牵强,因为既然是“始用而旋弃”,何谈任凭万物自然生长、任凭百姓自己发展呢?
笔者认为,对《老子》“刍狗”的解读,应取河上公之说,即把它释为青草和小狗。如此,老子这两句话就似可释为:天地无所偏爱,就像对待青草和小狗一样,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至仁无亲”,亦像对待青草和小狗一样,对百姓一视同仁。“至仁无亲”出自《庄子·庚桑楚》。庄子还说:“至仁尚矣”(《庄子·天运》)。意思是说,最高的“仁”是无亲疏贵贱之分的,而“至仁”是非常崇高的德行。“圣人不仁”当是在“至仁无亲”的意义上讲的,因为这也是老子的一贯思想。老子说,对老百姓要一视同仁,“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五十六章)。作为“至仁”的圣人,决不会像对待“刍狗”那样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对待百姓。如果把百姓视为“始用而旋弃”的刍狗,那么是否允许百姓“自己发展”,那就要看圣人高兴不高兴、对自己有利没利了,所以不可能无条件地“任凭百姓自己发展”。总之,如果把老子说的“刍狗”视为“始用而旋弃”的祭品,那么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诠释,就难免与圣人的品格和老子自然无为的思想相抵牾。
其次,把“圣人不仁”释译为“圣人没有仁爱之心”,也是不当的。老子笔下的圣人是“道”的化身,是最理想的君王,因而也是最讲仁爱的,这在《老子》中多有论述。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二十七章);“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四十九章);“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圣人对天下苍生悲天悯人、终极关怀之情跃然纸上。又说,圣人是“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二章)。意思是说,圣人总是让万物(包括万民)自我发展而不硬性控制,养育万物而不据为己有,作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事业成功而不居功自傲。“圣人不积”,“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这是说,圣人是不为个人积累财富的;他只知为民众殚精竭虑、不辞辛劳地做事,而从来不争个人的名利。这是何等无私而博大的仁爱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五十七章,老子说:“是以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圣人“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即实行“无为而治”,旨在为民众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从而使广大民众实现个人自由、自主,群体自治,自己教化自己,自己成就自己,显然这是对天下苍生最大的仁爱。
或问:既然老子笔下的圣人最讲仁义,那么应当怎样理解老子关于反对仁义的论述呢?学界所指老子反对仁义主要是根据两句话:一是“大道废,有仁义”(十八章);二是“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十九章)。现在试作分析。古今大多数注家将“大道废,有仁义”视为价值判断,因而将“大道”与“仁义”截然对立起来。其实,这句话不是价值判断,而是事实陈述。意思是说,在大“道”废止的情况下,才产生了作为道德规范的仁和义,因为在大道盛行的“至德之世”里,人们是“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的(《庄子·天地》),因此没有也不需要仁义之类的道德规范。
关于“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毫无疑问,“孝慈”属于仁义的范畴,可见老子要弃绝的并非正面意义的仁义。事实上,在老子所处的时代,仁义已经被异化了,成为某些人欺世盗名的工具。正如庄子所无情揭露和辛辣嘲讽的:“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庄子·胠箧》)就是说,仁义本来是为了矫正人们非仁义的行为而提出的,但到头来却被那些最不讲仁义的窃国大盗之类窃取了,“仁义”还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干脆抛弃,这样还可以剥去他们头上“仁义”的光环。显然,老庄的这些话不过是激愤之词。况且,“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中的“绝仁弃义”是《老子》通行本和马王堆汉墓帛书的文句,而在战国楚墓简本《老子》中则没有,与此相应的是“绝伪弃虑(诈)”,全句作“绝伪弃虑(诈),民复孝慈”。显然,这句话不会产生歧义。究竟何为《老子》的祖本,或者说老子当初是否讲过“绝仁弃义”的话,现在还难以确定。《老子道德经新编》 董京泉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