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被精神病”已然成为官员捂口封口新招 - 雅虎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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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被精神病”已然成为官员捂口封口新招

2010-04-23 18:43 作者:转载文章 

羊城晚报近日有一则报道,看后不免让人心惊。说的是,湖北十堰一名叫作彭宝泉的网友,因为拍摄上访镜头,就被当地警方送至精神病院。问题是,将彭送至精神病院,警方也好,精神病院也罢,都未通知其家人。

彭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这恐怕是全部问题的关键。报上说,“彭妻说:两年前他因与民警起争执被抓,经专家鉴定没多大问题”,报上说,当年警方曾请医生、专家“鉴定”过。换言之,警方是深知彭的“底数”的了,因此,他们才轻车熟路地将一个在上访现场拍摄者径自送往精神病院。

彭到底有无精神病?我想,恐怕还有一个不能忽视、十分关键之处必须要弄明白,即,这个彭被送精神病院的当时有无犯病?据报道,这个彭,当时就是在上访现场照相了,“送进去”后,“情绪稳定”。换言之,认定彭“精神病”并送其去“精神病院”,牵强得很。更蹊跷的是,有关方面还作出“不准家属一周之内探望”的决定。为何不让家属探望呢?

而最关键的是,据报道,“同时被警方送进精神病院的还有一名为上访现场录像的人”。换言之,这也许才是总根源:彭及“还有一名上访现场录像的人”都是“现场目击者”,都是现场“摄录者”,都是现场“证人”,手头都有“现场证据”!

从报道尚未看出这两名被送至精神病院的人的摄录作品是否安好?但愿。这又是一个关键。据报道,有律师认为,“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果不经严格的程序就可以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那将人人自危,它已经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

好一个“医学理由”!从上述种种事实来看,这真又是一个“被事件”了:“被精神病”!当事人好好的,并没犯病,怎么就能被送往精神病院?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并不知情,事后也不被告知,怎么就能“送”当事人进精神病院?“病人”既然已被送精神病院,为何还不让其家人“一周之内探望”?种种问号,种种不解,只能让人猜测了:这个拍摄上访的网友,和另“一名上访现场录像的人”,怕就怕,是“被精神病”了。人们不禁要问:他们的病,不知是害在什么人的心头了?人们不禁要问:如此这般,公民的人身自由何以保证?!人们不禁要问:谁给了有关方面将他人送往精神病院的权力?人们不禁要问:权力,到底如何才能恰如其分地运用;权力,到底如何面对人民群众,如何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比如说,在上访现场拍摄、录像的权力?

人们更有理由呼吁:千万不要让“被精神病”之类的口实,成为封口的新招。(来源:人民网 作者:朽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