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石油企业步履维艰-中国企管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7:01:20
民营石油企业步履维艰
卖一吨我们就亏几十块
“零号柴油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是一吨4077元,但是我们进来就要4100元,卖一吨就亏几十块。一位吉林石油企业老板对记者抱怨,他是吉林为数不多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老板之一。
“亏也得挺着,要不市场也没了。”他不想透露自己的姓名,也不情愿地接受着记者的采访,更不愿意多谈自己的困难,只是叹息:“我们特别特别难。”
按照规定,在东北地区,零号柴油的批发价应是3853元/吨。但是,在实际中,民营企业根本别想以这个价钱从中石油、中石化手里拿到油。经过系列环节,民营企业最终从两大集团拿到的实际价格往往要高出100到200元/吨。
即使这样,拿到成品油的企业谁也不敢在零售价上做文章,因为发改委对此控制严格。这样,成品油的实际批发价掌握在两大集团手里,零售价掌握在国家手里,夹在中间的民营企业无论怎样闪转腾挪,也是“螺丝壳里做道场”,生存空间异常狭小。
油源紧俏,“批零倒挂”现象严重,利润空间被一挤再挤,许多民营企业因此难以为继,有的只好关门大吉。据业内人士介绍,吉林省原来有5家有资质从事石油批发销售的民营企业,但是现在已经有2家不干了,余下的几家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在辽宁,17家有批发资质的民营石油企业大部分已经不能正常营业,能生存的据说不超过5家。
剩下的还在运营或者支撑的是一些规模比较大或者关系比较多的。但是,何时才能盼到好日子,他们心里并没有底。“没有资源,无米之炊,愁死了。”上述那位老板说。
这种情况并非只在吉林发生,在整个东北三省地区,民营石油企业遇到的情况大同小异。
4月初,在辽宁沈阳郊区的一家加油站,记者记录了加油站的负责人和中石化沈阳分公司销售人员的一段对话:
“零号(柴油)现在价钱多少?”
“3985(元/吨)。”
“规定的不是3853吗?”
“你上哪拿这个价钱?”
“中石油卖多少?好像要便宜点吧。”
“他们也涨价了,3965。”
4月正是春耕季节,柴油的需求量很大,但是,加油站负责人说,每年的这个时候,油源紧俏,油价上涨。4月6日,记者从中石油沈阳于洪油库了解到,该油库已经停止供应柴油半个多月了。
相对于柴油,汽油的情况似乎要好一些。但是,类似的问题依然很多。
总理批示也解决不了
对东北的这些民营石油企业来说,自从1998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成立、尤其是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38号文件”)以来,他们就没有过上好日子。在全国,民营企业遭遇到的大致情况也大同小异。
“38号文件”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这一下子就把民营石油企业的命脉控制了。地方政府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外的许多企业的经营资格,其中不少企业被两大集团收购、兼并或者直接划转。
此后几年,保留下来的民营石油企业经历了一段惨淡经营的时光。用辽宁一位民营石油老板的话说,这段日子“暗无天日”。
2003年,东北地区38家民营石油企业不堪困苦,联名通过本报反映问题,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3年4月,全国政协信息《东北三省地方石油成品油批发企业生存艰难》专报曾培炎副总理。次月,曾培炎批示,要求发改委研究解决,并且强调:“我们一直强调要有公正、公平的市场,国企和民营企业要一视同仁,两大集团不能借助垄断的地位搞不平等竞争”。
其后,温家宝总理也对此作出了批示。发改委在这一年发出《关于解决东北地方成品油批发企业油源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委文件)和督办函,要求解决这个问题。
两年过去了,情况如何呢?
“问题还是一样。”当初联名写信的两位石油企业老板在接受本报记者说。尽管总理副总理都批示了,发改委也发出通知了,但是,在实际中这些并没有多大的作用,地方阳奉阴违,执行大打折扣,民营企业依然困难如昔。不仅如此,联名写信的民营油企还因此“得罪”了垄断集团,遭遇到这样那样的“小鞋”。
对于垄断集团的霸道,民营石油企业也是抱怨多多。辽宁的一位民营石油老板说,当地工商局整顿流通领域,但先入为主,专找大户查。中石油甚至直接作为成员,和工商局等有关政府部门成立整顿小组,来查它的这些竞争对手。这些民营老板因此感到非常不公平:“国企是企业,民企就不是企业了?同样是法人,同样纳税,为什么他就能够变成政府部门来查你?”
“人家不在乎,你信写完了,问题没解决,到头还得求着他,看他的脸色。”一位当年联名反映过问题的老板很不配合记者的采访:“你说,有什么必要再谈呢?你们登报了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政策依然钳制民企
去年12月,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成立,会员全部为民营石油企业。今年1月24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非公36条”),明确规定,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石油等垄断领域。借“非公36条”的春风,首家民营石油集团———长城石油联合集团也很快成立。
但是,万里长征只是迈出了第一步。采访中,民营石油业企业均表示,“非公36条”只是明确了你可以参加游戏,但是,游戏规则和民营企业扮演的具体角色都还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扮演裁判的实际还是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垄断集团。
“从国家的宏观政策来讲,应该问题不大了。”辽宁的一位民营石油企业老总说,他是当年联名写信的代表之一。“但是,基层的思维依然在38号文件的阴影下。”
不仅38号文件,对于石油业的民营企业来说,其他一些歧视性的政策同样钳制他们的发展。比如,铁道部2003年《铁运函150号令》明确规定,没有两大集团同意盖章,各铁路局不准受理成品油运输业务,这从铁路运输上彻底掐断了民营企业的“妄想”;再如,国家发改委2004年230号文件规定,乙醇汽油只能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公司负责生产供应,再次拒民营企业于门外。
今年3月15日,全国工商联专门建言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废止或修改38号文件、发改委230号文件和铁运函150号令。
这些呼吁得到了一定的回应。4月2日,发改委能源局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石油领域召开了座谈会,强调必须要打破垄断。据悉,座谈会对民企进入石油开采、加工持支持态度,有关细则正在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