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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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之母
英国是现代议会进度的发源地,有“议会之母”的称誉。英国议会是在王权专制和限制王权的斗争中产生的。早在1215年,英王约翰被迫签字接受《大宪章》。大宪章对王权作了限制,规定未经合法裁判,不得对自由人加以逮捕,没收财产。还规定,非经贵族和骑士会议同意,不得征收额外税金。大宪章被人们称 “英国自由的奠基石”,今天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它的原件现存四份,像国宝一样,保存在大英博物馆等处。
约翰王死后,继任的亨利三世撕毁了大宪章。1264年,一些贵族在蒙特福特的领导下,依靠骑士和市民的支持,击败了国王,控制了朝政。次年,蒙特福特召集有僧侣、贵族、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的大会,创立了英国国会的雏型。1295年,国王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费,再次召集国会,除世俗和宗教贵族外,每郡骑士代表两人,每个大城市市民代表两人参加。这次国会史称“模范国会”。此后,国会经常召开,并逐步取得了财税权和立法权。从1341年起,国会开始分为上下两院。
1640年起,国会与王党展开了激烈斗争,最后英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1689年,复辟王朝被推翻,新登基的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接受了国会提出的《权利法案》,史称“光荣革命”。从此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在英国基本确立。几百年来英国的议会制在世界上产生了重大影响,今天,代议制已深入人心,绝大多数国家都设有各种形式的议会。
君主立宪
英国是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现为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为国家元首,但统而不治。立法权由议会掌握,行政权由议会多数派即执政党掌握。议会分上、下两院。下院又叫平民院,由600多人组成,握有通过法律、选举首相的权力。上院亦称贵族院,立法权很少,最多只能将下院通过的议案拖延一年生效而已,但上院却拥有最高司法权。操纵行政大权的机构是内阁,由首相主持。多年来,一直由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
国旗国歌
英国国旗一般称Union Jack。Jack是海军用语,指悬挂在舰首的旗帜,英国军舰舰首都悬挂国旗,因而得名。Union Flag是英国国旗的正式名称,意为“联合旗帜”。它是深蓝底色的红白米字旗。这面旗帜由英格兰的白底红色正十字旗,苏格兰的蓝底白色斜十字旗和爱尔兰的白底红色斜十字旗合一而成。后来爱尔兰岛的一部分脱离了英国,国旗也未再改变。国旗上没有代表威尔士地区的形象,因为设计时,威尔士早已与英格兰合并了。
《神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是英国的国歌,创作于18世纪。歌词分三段,每段的最后一句都是神佑女王。若遇国王当朝,就把歌词中的女王Queen全部改成国王King。
管理体制
英国四大地区的管理体制不尽相同。英格兰是英国的主体,没有单独的行政机构,由英国政府直接领导英格兰所属的46个郡,郡下分区。郡区划分是1974年确定的,目前正在酝酿改革。威尔士由英政府的威尔士事务部管理,原分8个郡37个区两个层次。1996年起改为22个行政单位,减少了一个层次。苏格兰由英政府的苏格兰事务部管理,原分大区和区两级机构,1996年起改为32个行政单位,减少层次以提高效率。北爱尔兰本有自己的议会和政府,下分26个区。由于种族宗教冲突,1972年英政府解散了那里的政府和议会,实行直接统治。至今北爱尚未恢复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