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权力不公开才是我们社会最大的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4:36:13
                       权力不公开才是我们社会最大的黑 

          文/汪华滨

------所以将权力公开化与透明化是我们社会最大快人心的打黑。

黑色遮住的是阳光和色彩,黑社会蒙蔽的是正义和良知。在我们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个被人们遗忘的沉渣泛起了。由于人们惊恐于黑势力的泛滥,所以全社会到处是打黑除恶。正因为它的受益者是老百姓,所以打黑除恶成了中国社会老百姓最支持的行为。然而我们社会打黑最热闹的仅仅是将那些第一线的黑恶势力打掉了,而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并没有铲除;因为这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就是我们的权力,这才是我们社会最忌讳的。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们全社会到处打黑;最后成功的却只有重庆一家。原来不是因为打黑的决心,而是如何处置支撑黑恶势力的官员。

我们不会忘记,自2006年以来的浙江省已经打掉近140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万余名,破获刑事案件1万余起。本来这是一件值得鼓掌相庆的事情,但涉案人员没有一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跟我们社会黑恶势力犯罪规律是不吻合的。如果没有权力这个“保护伞”,我们社会的任何黑社会组织都不可能长时间生存。与此同时,全国“打黑办”公布了一组数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3万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为什么如此庞大的数字,并没有真正铲除中国社会的黑恶势力。说到底还是什么是我们社会的黑恶势力,利用权力犯罪是不是“打黑”的对象。

我们社会为什么黑恶势力与其它社会不同,这是我们中国特色的结果;首先我们社会经过了长时间的专政,从而基本消除了任何与公权力相对的势力。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没有香港那样的黑势力,也没有台湾那样的黑社会。我们社会的黑恶势力全部是依附权力下而延伸的势力,这些势力根本不与权力作对;而只欺压没有权力的老百姓,这就是我们社会黑恶势力的特点。有人说是重庆的黑恶势力找到公安系统20多位处级以上官员作为保护伞,却不知道是这些官员腐败才滋生出的这些黑恶势力。就连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也是如此,不是黑恶势力找到了他;而是由他这里滋生出的“黑社会”性质的新势力。

我们社会现在是一个有权才幸福的社会,而且是一人有权而使所有人都幸福的社会;如某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管理什么,那么他(她)的亲朋好友就能在这个权力下称霸一方。如我们知道最容易产生黑恶势力的卫生费等领域,全部是与此管理部门人员有亲戚关系的人;没有谁是自己先组织黑社会成员,再去找保护伞的;而是先由保护伞延伸出来的黑恶势力,这就是我们中国特色的黑社会。

在我们这个依附权力吃饭的社会,任何权力下都会聚集很多人;所以当权力在黑暗地运行时,实际黑社会就已经产生了;如果权力是在阳光下运行,所有的行为全部是透明和规范的;我们的权力能腐败吗,没有腐败的权力能产生黑社会吗。正因为如此,中国的黑社会组织实际是公权力腐败的结果;而并不是保护伞产物。

我们从港澳台的电影知道了黑社会,也知道黑社会的罪恶;因为黑社会作为一种冷酷自私的经济动物,嗜血嗜利乃其天性。然而港澳台的黑社会是以民间组织为主的团体行为,它们是先有民间组织,而后才与社会的公权力挂钩的;所以他们那里的黑社会为攫取更大利益,自然要将触角伸进权力中枢;最后是以黑蚀权和以权护黑。然而我们社会的黑社会正好完全相反,它是由权力向社会民间渗透的形式而成为的民间组织;但实际却是受公权力控制的。看我们社会现在任何权力者都能控制自己领域的现实,这就是我们社会的黑社会的发展规律;虽然它们与港澳台黑社会分享利益的途径一样,但我们的权黑勾结过程却是中国特色。

我们社会吏治腐败乃是最大的腐败,被腐蚀和黑化的权力才是罪恶的渊薮。在老百姓看来,腐败分子才是我们社会最大最阴险的‘黑老大’;他们既寡廉鲜耻地充当社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同时也是黑团伙名副其实的老板。因为在黑社会的活动中,这些人才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如果要说我们社会的打黑成果,清除这样的腐败分子才是我们最直接的打黑成果。正因为如此,我眼中的打黑并不是清除了几个社会无业人员;而是彻底清楚了黑暗下的权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才是真正的打黑,而且是中国式的打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