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惨剧:"扬州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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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清军攻破扬州城后,由于报复南明将领史可法对清军的殊死抵抗,从阴历四月二十五日,在扬州城内进行大屠杀。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记载屠杀共持续了十日,死者逾80万人,故名“扬州十日”!此乃人间少有惨景,丝毫不亚于300年后的“南京大屠杀”!

 

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迅速占领了徐州、亳州、盱眙,并乘势下淮安,夺泗州,渡淮河。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国水陆各路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弧城,同时,向弘光小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城告急。四月二十一日,

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形势更为危急。

 

史可法等坚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结果被惨遭杀害。史可法的部下率余部继续鏖战,重创清军,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

 

清军占领扬州后,纵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称“扬州十日”。这是清兵屠杀中原人民的罪恶见证,它永远地将野蛮和罪恶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扬州十日”是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发生在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有关“扬州十日”的记载主要来自《扬州十日记》,这是一本仅八千字不到的小书;但此书长期被清廷禁止无法流通,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清末有心人士将此书由日本带回,“扬州十日”事件才广为世人所知,陈天华在《狮子吼》写道:“有当时一个遗民,于万死一生之中,逃出性命,做了一本《扬州十日记》,叙述杀戮之惨。”可说是为辛亥革命的成功造就了舆论准备。

 

《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书籍如:《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等皆予引用。据《扬州十日记》所载,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

 

“扬州十日”不是孤立的事件,实际上是满清入侵江南暴行的一部分,从明末到清初中国人口从1亿4000万锐减到1600多万,经济被破坏,资本主义萌芽毁灭殆尽。

 

清军为何要进行扬州大屠杀?原因有四: 

 

一、清兵大举南下,一路攻城掠地,势如破竹,极少阻挡,只有兵临扬州,才第一次遭到史可法领导的扬州保卫战最坚决、最顽强、也最具杀伤力的反击,惹恼了清兵统帅多铎。

    

二、扬州地处南北交通枢纽位置,历来得漕运、盐运之利,向称富庶地区,商业繁荣,手工作坊兴起,资本主义因素已经开始萌芽,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说,一股代表着落后的生产关系的外来势力,一旦入侵扬州这一先进地区,怎能不激起扬州人民最大限度地对史可法抗清斗争的支持?加之,扬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元以来就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传统,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们爱国热情的高涨。我们不妨读读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靳应升《读邗江〈钱烈女传〉,补诗以吊之》一诗:“烈火不受尘,高云不受滓。此身能不辱,虎狼莫敢视。哀此闺中秀,珍重全一耻。忆初引决时,长跪泪如氵此。问我军如何?鼓哑城东圮。此时知尽节,必吾相国史。弱质虽非男,未忍蹈犬豕。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屣。老亲苦无儿,宁复顾甘旨。日月照其魂,洁比邗江水。”据此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史可法领导的抗清斗争得到扬州人民怎样的响应与支持。弱质女子尚且贞烈如此,爱国男儿能不抗争到底?

    

对于如此英雄的城市,对于如此富庶的地区,清兵破城后,不杀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抢夺财物不足以饱私囊,不奸淫掳掠、四处放火不足以发泄侵略者的兽性。所谓“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誓约,早已成为一纸空文,聊欺后世而已。

    

三、清兵攻城付出惨重代价,有扫垢山(骚狗山)的尸体丛葬为证,有三个将领、一个王子的阵亡为证。由此而引起大屠杀的报复。

    

四、为进军江南,而大逞淫威,大肆镇慑。清兵攻克南京后,多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布告中,就露骨地宣称:“昨天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这等于是一份扬州大屠杀的自供状。

    

事实上,清兵大屠杀并未迟延数日,诸多史乘说:“从破城之日起,豫王就下令屠城。”不仅是戴名世一人所记。多铎收了徽商汪氏兄弟30万金的巨额贿赂,却未答应他们“勿杀无辜”的请求。顾炎武所记的多铎在南京执法严,不过是对那些抢了财物不向他上交的士兵执法严,其时江宁县就在多铎的掌握之中,抢掠南明皇宫内的各物多半为贵重宝物,岂容士兵独吞私没?所引顾炎武的记载,并不能证明豫王在扬州严于执行“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法令。

    

虽说,大屠杀“凡七日乃止”,但《扬州十日记》记为“十日”,并没有错,封刀令并没有及时止住屠杀。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吴嘉纪《挽饶母》诗也说:“忆惜荒城破,白刃散如雨。杀人十昼夜,尸积不可数。”另一个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顾炎武也有诗说:“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酬朱监纪四辅》)这里用“围”,不用“杀”,是因诗的押韵缘故。 

 

关于扬州大屠杀惨绝人寰的历史真相,除了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有亲历、亲睹的逐日实录,以及各种稗官野史的杂录,当日史可法部下、幕僚的回忆录,有大量的诗篇,以如泣如诉的悲愤文字作诗史;有至今保存完好的写真图画,以直观的视觉形象作画史;有同时代扬州人的话本,在歌颂史可法民族气节的同时作扬民遭遇的痛史。

    

关于大屠杀的诗篇,由《扬州历代诗词》所收,不下50首。如“兵戈南下日为昏,匪石寒松聚一门。痛杀怀中三岁子,也随阿母作忠魂。”(清黄宗羲《卓烈妇》);“深闺日日绣凤凰,忽被干戈出画堂。弱质难禁罹虎口,只余梦魂绕家乡。”(张氏《绝命诗五首》之一);“明日还家拨余烬,十三人骨相依引。楼前一足乃焚馀,菊花(婢女名)左股看奚忍!”(清蒋士铨(焚楼行》)等等,均令人不忍卒读。

 

《扬州十日记》虽是一本不足8千字的小书,却既有不可磨灭的重要史学价值,又有震撼人心的非凡文学价值。

    

《扬州十日记》之所以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就在于它是信史。“其间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而“远处风闻者不载也”。对于史学研究来说,这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难能可贵的是,该书立场比较客观,不带偏见,无所袒护,也无所隐讳,即如司马迁写《史记》的笔法,“笔则笔,削则削”。书中既揭露清军奸淫掳掠、刀砍火烧的种种暴行,也揭露明军的军纪涣散与高杰余部的强盗行径,还揭露地方上亡命之徒趁火打劫的铤而走险。书中既对无辜平民所受空前浩劫表示深切同情,“耳所难闻,目不忍睹”;也对极少数失节妇女的“曲尽媚态”,表示卑视与愤慨,“恨不能夺卒之刀,断此淫孽”;还对“有捐金万两而卒受毙者”表示惋惜,并慨叹:是“扬人自导之也!”此“自导”为“自食其果”之“导”;而对自身纳金乞命、苟且偷生的狼狈行状,也丝毫不加掩饰,并未把自己打扮成抗清志士。

 

书中既为史可法的临难不苟免、在全城宣示“一人当之,不累百姓”的“牌谕”而“感泣”,也为邻居洪妪的“卒不供出一人”而“甚德之”;其间还有兄弟、夫妇之间生死与共、患难相依的手足之情与伉俪之情。可以说,全书爱恨情仇交加,美丑善恶交织。凡所揭露,分清主次,一以道义为准;凡所褒贬,明辨是非,一以大节为重。作为第一手资料,这就提供了历史的全息,而提高了信史的可信度。

      

《扬州十日记》之所以有非凡的文学价值,也在于它是信史。文学生命在于真实,唯真切才感人。 1840年,林语堂先生主持的上海西风社出版了扬州人毛如升先生英译的《扬州十日记》。美国学者贝德博士在该英译本《序言》中,对本书的文学价值,给予高度评价:

    

且就文学之观点言之,《扬州十日记》亦为非凡之文献。其叙事生动逼真,而以其逼真之故,读来令人惊心动魄。其故事之倏忽、鲜明与真切,前后踵接,不啻一幕近代影剧,读者感其事,激于情,莫不惊心咋舌焉。而此种紧张情绪,逐步开展,洵可与一部好剧本相媲美……此书之真切纯正,读者无不为之感动。而其文风之质朴无华,足证原书之绝非虚构。(转引自曾学文著《扬州名书》)   

      

贝德博士说得好,“明代之覆亡与满 人之侵入,历史学家每多浮泛之论,而《扬州十日记》一书,由征实多矣。此书就人类生命与价值立论,描写当时实况,故其后革命发轫时,所以采取激烈手段以满清统治者,盖此书之力也。”

    

辛亥革命前夕,留日爱国学生才钻进东京和大阪的图书馆里,把列为《四库》禁毁书、在国内湮没无闻达250年之久却因流入日本而幸存的《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等书,“印了输入中国,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鲁迅《杂记》)所以1897年,谭嗣同、唐才常在长沙“窃印《明夷待访录》、《扬州十日记》等书,加以按语,秘密分布,传播革命思想,信奉者日众。”(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所以1903年,邹容在上海刊行《革命军》,更以《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大造革命舆论。总之,在辛亥革命时期,《扬州十日记》发挥了革命助产士的独特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1903年(一说1904年),陈天华在东京发表《警世钟》,为反对沙俄帝国主义对东三省的侵略,为反对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瓜分,又以《扬州十日记》为反帝爱国的警世教材,大声疾呼:“中国若是被洋人瓜分了,我汉人一定不得了。”“须知这瓜分之祸,不但是亡国罢了,一定还要灭种。”《警世钟》中对世人提出“十条奉劝”,第五条是:“劝富的舍钱。”说:“你看自古换朝的时候,受尽苦楚的不是那富户吗?《扬州十日记》上所载,满兵将到扬州,那些富户一文钱不肯出;及城破了,拿出钱买命,一队去了,一队又来,有出过万金终不免于死的。”读来,令人大为警醒。

    

此后,在抗日战争中,《扬州十日记》一版又一版发行,一地又一地翻印,确实起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动员民众作用。抗日名将戴安澜将军1942年4月在缅甸协同英军对日作战时,身负重伤,5月不治殉国,检点将军遗物,其中就有染上将军血迹的《扬州十日记》。视此,能不令人肃然起敬?

    

这里,我们不禁想起清代康熙年间诗人钱澄之的《扬州》诗:“水落邗沟夜泊船,一般风物客凄然。关门仍旧千樯塞,市井重新百货填。商贾不离争利地,儿童谁识破城年?当时百万人同尽,博得孤忠史相传。”此诗的写作时间,距离1645年的“扬州十日”,才27年,竟已经是“儿童谁识破城年”了。对青少年一代的教育,务须以“居安思危”警策。因此,《扬州十日记》仍不失为具有永久生命力的爱国主义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