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个啥东西?---为什么英美警察容忍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20:57:47
犯罪是个啥东西?
-----------为什么英美警察容忍犯罪?
犯罪是个啥东西?
大家知道气象学、物理学、医学……但很少有人知道《犯罪学》。
我问朋友几个问题:
1.
堂姐夫乘虚而入破坏军婚
乘堂妹夫在外地服役之际,李荣生竟然和比他小16岁的堂妹暗自私通,并生下一子。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被告人李荣生有期徒刑两年。
一般的婚外恋情只是道德问题,而如果你婚外恋情的对象是军人的妻子,则可能触犯《破坏军婚罪》。可见,所谓犯罪,只是《刑法》对一种行为的标定而已。
2.
英国吊死小偷的实验
3.
不可能,人身上可能没有细菌吗?社会也是如此。
犯罪必然论(Crime and its inevitability)
犯罪必然论,又译作犯罪不可避免论,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前德文郡警察局局长安德逊。警察在长期的实际斗争中充分体会到:在一天之内消灭犯罪是神话,与其被犯罪搅得不得安宁,不如彻底承认犯罪的不可避免性,对犯罪采取实际的态度而不是理论的空想。犯罪必然论的要点如下:
(1)现代人类社会不可能消灭犯罪。
(2)人类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抑制和减少犯罪。
(3)单凭法律本身不可能控制犯罪。只有通过整个社会才能减少犯罪,因为社会种种混乱现象是产生犯罪的根源。
犯罪必然论中有一些观点在中国学者看来是很荒谬的,或是极端错误的。为使大家能真正体会犯罪必然论的全貌,现将安德逊的原著《犯罪必然论》节译如下:
“消灭犯罪的社会只是不可能实现的梦。犯罪历史悠久,将来也很难消失。它可能会由于社会的改良而不知不觉地减少,也会因法律的变动而增加。犯罪是一种为自由而付出的代价,在某种意义上还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把所有的犯罪仅仅看成是邪恶的现象和畸形的行为将会走向谬误。犯罪是法律现象而非行为现象。有权威说人类各种品行都是合乎自然规律的,人们生来是残忍与生来善良,生来虚伪与生来诚实都是天然的。要组织成一个和睦安宁的社会,人们应该在通往犯罪的路口刹住。因为现有的社会行为需要规范,而这些规范却会不时地,甚至不为人知晓地被某些未‘刹住’的人所践踏。
“然而,刑事犯罪本身有一些危险的标志不可忽视。爱默尔·达克海姆有一个观点叫‘社会混乱论’。意思是说,社会目标和愿望就其本身来说能变得如此确切明了和富于竞争性,以至于那些不能在竞争中成功的人倒了下来并不断地增长着对社会及其统治的不满。这样,反过来会导致混乱,这就是犯罪根源。因此,虽然某些犯罪是不可避免的,但严重的犯罪绝不应该认为是不可消灭的,这样的情况即社会混乱论。不能仅仅靠刑法来治愈,而必须以改造社会来根治,包括相当多的对社会正义需要的理解。如果由于心理健康和社会地位形成的大裂缝日复一日地扩大,犯罪将会沿着财富之路来势汹汹。
“谈到犯罪,仿佛它是一件单纯而简单的事,并没有什么难懂的。因为在犯罪的形式繁多和犯罪形式根植于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区别是存在的。单纯的盗窃与谋杀的区别是如此的显而易见,以至于两者之间共同点只是同样被刑法所不容。因此,从多角度的观点看犯罪,从受害者的观点,作案者的观点,道德学家、经济学家以及社会学家的观点来看待犯罪是很重要的。”
犯罪必然论有其深厚的犯罪学理论基础。像社会混乱论,社会瓦解论等。其中一些理论并非全无道理。同时,犯罪必然论又具有一定的实践证实。所以在西方警察部门中颇能引起共鸣。
应当看到,犯罪必然论中有些观点,如“在某些时候,在某种意义上犯罪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显得很不可理解。这实际是把某些革命也算在犯罪中(越轨)。根据西方社会犯罪学的观点,对目标的异化和对手段的异化都统称为越轨。革命是对传统目标的异化,这一点应引起注意,以免误解。尽管如此,原文中仍有一些不能苟同的观点,应在研究中加以思考与批判。
犯罪容忍论(Tolerance of Crime)
犯罪容忍论与犯罪必然论是姐妹篇。“Tolerance”一词的英文解释为:在没有官方干扰的条件下允许某件事物存在与发生。犯罪容忍论体现西方警察在实际工作中对犯罪的态度以及公众对犯罪的默认,其主要论点分为:警察的容忍与公众的容忍。
警察的容忍
警察对犯罪采取容忍的态度。警察认为,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自然现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灭。与其大惊大小怪,不如承认现实,在主要西方国家,犯罪率虽然不断上升,但上升的幅度不大。事实上,犯罪已经进入一种平稳时期,或叫常态分布。例如,美国长期以来犯罪率一直在600件/万人上下浮动。英国的犯罪率一直在600~700件/万人上下徘徊。犯罪与整个社会仿佛达成了一种协议:犯罪已成为整个社会的一种常在与稳定的组成部分。
警察机关在与犯罪的长期斗争中也深刻体会到,犯罪是不以警察的意志为转移的。尽管采取了各种打击措施,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改善警察装备的措施和各种科学地提高警察效益的措施,但都不能从根本上抑制犯罪上升的趋势。相反,犯罪率以一种相对衡定的状况存在于世界各国和地区。例如,远东地区、中国、日本、韩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社会发展的过程与现代化的水平不太一致,但犯罪率却滞留在一个较低的相对稳定值上,即400件/万人,而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犯罪率却保持在一个既相对高又相对衡定的水平上,1000件/万人。这种相对衡定值是由错综复杂的多种社会原因造成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被社会所容忍的。面对这种发展水平的衡定值,警察不是无所作为,但影响和改变的能力并不大。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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