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夫妻互相支持同创事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6:27:39



  赵建平徐本华家庭感言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权利更是义务;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律师的天职更是使命。作为律师,我们愿为国家的民主与法制进程尽绵薄之力。

 

  最近一段时间,浙江东方港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平和同为律师的妻子徐本华都很忙。作为宁波律师界的资深人士,他们除了忙业务上的事情外,还受到好多单位和个人的邀请写一些关于改革开放30周年的回顾文章。谈起这二三十年来走过的路,他们有很多感慨。他们说,中国的法制进程越来越向文明的方向发展,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业也逐渐发展壮大,现在已经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大学毕业当上律师

 

  46年前,赵建平出生于慈城的一个贫寒家庭,他还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他3个月大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是母亲将几个孩子拉扯大,生活过得相当艰难。虽然经济条件不好,但母亲尽力供赵建平读书。1979年,赵建平参加了高考,但是发挥得不好,落榜了。在家人的支持下,他复读了一年。1980年,他考上了华东政法学院。

 

  1984年,赵建平毕业了,被分配到宁波市政府法律顾问处当了一名律师。当时,宁波老三区只有一个法律顾问处,处里有十多名律师,地处法院巷。那时候律师制度恢复不久,律师享受机关待遇。在法律顾问处,赵建平认识了徐本华。徐本华毕业于浙江法律学校,到法律顾问处工作比赵建平早了一年。

 

  创办律师事务所

 

  1984年10月6日,宁波市政府下文撤销法律顾问处,成立宁波市律师事务所和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赵建平到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工作,徐本华则去了宁波市律师事务所。

 

  赵建平在对外律师事务所一直工作到1992年10月,在宁波海事海商律师事务所筹建后,他被派去主持该所工作。到了1995年,国家政策给了律师更大的发展空间,赵建平辞职与他人合伙创办了东方港律师事务所,这是宁波第二家合伙律师事务所。

 

  妻子也是出色的律师

 

  1989年,赵建平和徐本华结婚了,如今他们的儿子已经读高一了。徐本华在业

 

  内也是一名很出名的女律师,虽然她的第一学历是中专,但她后来通过函授获得了本科文凭,2002年又出国进修。

 

  由于都是律师,夫妻俩平时的共同语言很多,在家中也常谈论业务上的事。徐本华说,在业务问题上,两人有时会互不相让,一直到找到正确答案为止。

 

  这些年来,作为律师,夫妻俩在工作上都有不小的收获。徐本华曾立过三等功,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中青年律师。赵建平曾获得省优秀文明律师称号,他是宁波市三届政协常委,兼任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

 

  感受律师地位不断提高

 

  徐本华告诉记者,他们入行20多年,国家每年都要出台大量的法律法规,每部法律法规都与老百姓和各行各业紧密相连。作为律师,他们时刻关注着这些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应用。令他们欣慰的是,国家对律师业的发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他们刚做律师时,只有一部《律师暂行条例》。1997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律师法》正式实施。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律师的权利和义务重新进行了规定。这些法律的出台,使律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保证了律师在执业时顺利履行自己的职责。

 

  赵建平说,这些年来宁波的地方性立法步伐也在加快,并且越来越透明化,公众的参与度越来越高,有些立法还会请公民进行旁听、讨论。他就参与了宁波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讨论。

 

  幸福的一家人

 

  赵建平夫妇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徐本华说,他们刚参加工作时,一个月工资只有20多元。后来,律师业市场化了,只要有本事和能力,经济效益就比较可观。

 

  赵建平刚创办律师事务所时,在望京路租了四间小屋,后来搬到马衙街,租的房子比以前大多了。现在,他购买了4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以前是十多个人挤一间办公室,现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两个人一间办公室,办公条件也越来越现代化。

 

  随着收入的提高,赵建平一家在生活上的变化就更大了。刚参加工作时,他们的住房是司法局分配的,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他们的住房情况大有改观。赵建平的母亲现在已经80多岁了,夫妻俩本来打算把老人接到宁波同住,但是老人一个人生活惯了,徐本华就提出在老家买套房子给老人居住。两口子有时间就回老家去看望老人,如果工作太忙,就让儿子回去孝敬奶奶。

 

  徐本华很欣赏丈夫的做事方式,她说,丈夫的责任心很强,一旦有当事人求助,不管是吃饭时间还是睡觉时间,丈夫都会马上出门,她不时地提醒他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而在赵建平的眼中,徐本华是一个聪慧的妻子,对他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如果不是为了这个家,她在事业上可能会做得更好。

 

  (记者 边城雨 文/摄)

 

  相关链接

 

  我国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同年成立宁波市政府法律顾问处。198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正式实施。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实施。 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实施。1986年,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第一次举行。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第一次举行。1991年,宁波市律师协会成立,现有团体会员80多家、个人会员700多名,为宁波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