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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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1 1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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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食品供给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品种丰富, 数量充足,供给有余。在满足食品数量需求的同时, 质量却存在着严重不足。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类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令人防不胜防,新技术影响食品品质,环境恶化导致农牧渔产品受到污染,以及境外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影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性日益提高的公共卫生问题[1]。全世界的政府都致力于改善食品安全性。这些努力是对不断增长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消费者的日益关注作出的反应。
一、食品安全的现状
1.1国外的食品安全问题
疯牛病
1986年在英国发现,90年代流行达到高峰。2000年7月英国有34万个牧场的17万多头牛感染此病,已屠宰焚毁30多万头,流行趋势于90年代后期明显下降,但发病率每年仍以23%的速度增加,并由英国向西欧,全欧和亚洲扩散,受累国家超过100个。目前病人约100例,有科学家推测处于潜伏期的病人约50万人,发病后表现为进行性痴呆,记忆丧失,共济失调,震颤,神经错乱,最终死亡。1997年专家预计人类发病流行颠峰大约是在2015年,届时每年将有20万人死亡,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可能会有1000万人最终死于“雅克氏症”,2002年这一预计数字降为5万人[2]。
二恶英
1999年,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相继发生因二恶英污染导致畜禽类产品及乳制品含高浓度二恶英的事件。二恶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是目前世界已知的有毒化合物中毒性最强的。它的致癌性极强,还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病和伤及胎儿[3]。
O-157事件
自1996年6月从日本多所小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而发现元凶为“O-157”大肠杆菌以来,日本全国至当年8月患者已达9000多人。其中7人死亡,数百人住院治疗。“O-157”是一种长约千分之二毫米、宽约千分之一毫米的杆菌。“O”是德语对这种细菌称谓的第一个字母。大肠杆菌因其抗原抗体反应不同,截至目前被分为173种。“O-157”于1982年被美国科学家定为第157种而得名。感染上大肠杆菌“O-157”的患者往往都伴有剧烈的腹痛、高烧和血痢。病情严重者并发溶血性尿毒症症候群(HUS)和脑炎,危及生命。“O-157”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近年来不仅在日本,而且在美国以及欧洲、澳洲、非洲等地也发生过。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估计,“O-157”在美国每年可造成2万人生病,250至500人死亡[4]。
丙烯酰胺
2002年4月,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科学家发布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包括炸薯条在内的多种油炸淀粉类食品中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这份报告指出,1公斤炸薯片的聚丙烯酰胺含量是1000微克,炸薯条是400微克,而蛋糕和饼干中的含量则为280微克。 丙烯酰胺这种物质人们并不陌生,在诸如塑料和染料等许多材料中都有使用。动物试验证明它有致癌危险,但2002年以来的多项研究却又陆续证实,在对土豆等含有淀粉的食品进行烤、炸、煎的过程中也会自然产生丙烯酰胺,这就逐渐开始掀起了一场新的食品安全风波[5]。
1.2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后果
经济损失  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可观。英国自1986 年公布发生疯牛病以来,仅禁止牛肉出口一项,每年就损失52 亿美元。为彻底杜绝“疯牛病”而不得已采取的宰杀行动损失300 亿美元。比利时发生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不仅造成了比利时的动物性食品被禁止上市并大量销毁,而且导致世界各国禁止其动物性产品的进口, 这一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达3.55亿欧元,如果加上与此关联的食品工业,据估计其经济损失达13 亿欧元。
政治后果和贸易纠纷 比利时政府因二恶英事件,使欧洲乳、鸡、牛肉等食品的出口在全球范围内受因,而造成内阁倒台.2001年德国因疯牛病导致卫生和农业部长辞职。欧洲消费者当前反对转基因食品在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对政府的不信任。从国际上的教训来看,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使所在国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害,还可以影响到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乃至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6]。
2、国内主要食品安全事件:
1987年12 月至1988年2 月,上海甲型肝炎暴发性流行事件,30万市民染上甲肝。
1996年6月27日至7月21日,云南曲靖地区会泽县发生食和散装白酒甲醇严重超标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192 人中毒,35人死亡,6人致残。
1997年6月底至7月上旬,云南思茅地区发生群众自行采食蘑茹中毒事件,共有255人中毒,死亡73人。
1998年2 月, 山西省朔州、忻州、大同等地区连续发生的多起重大的假酒中毒事件, 有200多人中毒,夺去了27人生命。
1999 年1月, 广东省46名学生食物中毒; 同年6月, 某省一医院接受了34人中毒事件,中毒原因都是食用带有甲胺磷农药残留的“蔬菜”。
2001年1月, 浙江省杭州市60多人到医院就诊, 症状为心慌、心跳加快、手颤、头晕、头痛等, 原因是食用了含有“ 瘦肉精” ( 即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肉[7]。
2001 年,江苏、安徽等地暴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 : H7 食物中毒,造成177 人死亡,中毒人数超过2 万人[8]。
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部分小学生及教师饮用豆奶引发食物中毒,其中涉及2556名小学生(中毒人数达292人),豆奶食物中毒的原因是,活性豆粉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素等抗营养因子未彻底灭活[9]。
2.2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一是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10]。据卫生部提供的信息, 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79起, 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96.1%、80.7%、134.1%[11]。但是,在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中,大量肠炎、痢疾等散发食源性疾病病例以及病毒、寄生虫所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并不包括在其中。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现状表明,由肠道致病菌(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埃希菌O157∶H7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伤寒沙门菌、霍乱弧菌、痢疾杆菌等) 污染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以及疾病散发是直接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主要食源性危害[12]。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5%以上[8]。因此,在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对健康的严重威胁。
二是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10]。最近几年, 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停止生产和使用部分剧毒化学农药的法规[13] 。2000 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3 周年总结会上, 农业部门将采取措施, 停止批准新增甲胺磷、对硫磷等5 种剧毒农药的登记; 部分省市决定在农药用药高峰之际, 全面禁止在蔬菜区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然而, 在2001 年2 季度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 已被禁止使用的两类高毒农药甲胺磷、氧化乐果检出率依然很高[14] 。农药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已不仅仅停止在专家呼吁和社会关注的程度上了。二恶英及其类似物的污染在国际上一直受到关注,因其具有明显的致癌性、生殖毒性和免疫毒性。科技部“十五” 重大攻关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显示,日前我国每人每日二恶因膳食摄入量为72.48pg,按体重折算成每日膳食摄入量为1.21pg/kgbw每月膳食摄入量为36.24pg/kgbw,这一污染水平已经与发达国家使用垃圾焚烧技术造成的污染水平相当,也接近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暂定)的每月耐受摄入量70 pg/kgbw[15]。
三是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食品包装材料)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10]。近十年来,以基因工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已经在农业和食品领域显现出极大的生产和市场潜力,丰厚的利润和高额投资使现代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16]。生物安全所致的食品安全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而用传统的毒理学试验方法和危险评价程序评价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的诸多困难,就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还不能肯定转基因食品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四是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10]。  近年来,我国食品行业不断发展,2001年全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比1995年增加12.6%,达432万户,从业人员比1995年增加5%,达到门17万人。另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0年全国食品工业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8%,其中食品加工业占食品工业增加值的29.48%。食品行业涌现出一批达到良好生产规范(GMP)的、有实力的企业,出现了采用定牌加工(0EM)模式进行跨省合作的大型企业,他们以完善的质量标准和管理体系做技术保证,不断开拓市场[17]。但是,食品行业中达到GMP的企业所占的比重现还较低,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加工设备落后、卫生保证能力弱的家庭作坊、食品摊点等仍然是影响食品卫生水平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食品行业特别是饮食业吸纳了大批城市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但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设施简陋、卫生知识缺乏、操作技能不熟等,也给食品卫生带来隐患[18]。
五是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7]。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食品进行破坏活动的案件越来越多,2002年9月发生在南京的特大鼠药投毒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2003年因投毒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起数与往年相比明显增多,是引起中毒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投毒的物质主要是剧毒急性鼠药(大多数为毒鼠强),高居中毒致死原因的第一位。2003年全国共报告重大剧毒鼠药中毒75起,1316人中毒,121人死亡,病死率为9.2%[11]。这类破坏活动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是扰乱了社会的稳定团结。
六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10]。自建国以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就致力于卫生队伍的建设,经过5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拥有10万人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20万人的技术队伍,但是,这与432万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1117万人的食品从业人员相比,卫生监督资源显得十分有限[17]。
二、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1、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安全战略
2000 年5 月第53 届世界卫生大会的决议(WHA 53. 15) 在WHO 的历史上首次将食品安全列入全球公共卫生的重点领域。并于2002 年提出WHO 全球食品安全战略计划。目标———降低食源性疾病对健康及社会的影响。措施———①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②改进危险性评价方法; ③创建评价新技术产品安全性的方法; ④提高WHO 在法典中的科学和公共卫生作用; ⑤加强危险性交流和宣传; ⑥增进国家、国际协作; ⑦在发展中国家加强职能部门的建设[19]。
2.改善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主要对策
2.1 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控制系统。包括人力建设与各部门之间的分工。
2.2 持久开展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为摸清“家底”和评价控制措施有效性提供科学依据。
2.3 将危险性分析用于食品安全立法,包括标准的制定。这是WTO 有关协定中特别强调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基于科学和协调一致。
2.4 大力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这是摸清“家底”和在国际贸易中保护国家利益的技术保障。
2.5 强调企业的自身管理。因为从农场到餐桌的食物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中,企业应为食品安全的主体[20]。
2.6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21]。
2.7重视宣传教育。包括对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持久的宣教[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