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17:48:46

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00177
(二○○○年十月十一日)

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社会科学研究中从事科学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研究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2.副研究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3.助理研究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研究员职务;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或国家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社会科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每篇不少于3000字);

3)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著2部(每部不少于10万字,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4)从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开发研究,其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或有2项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重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国家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省级社会科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或一等奖1项;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7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每篇不少于3000字);

3)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著(不少于10万字,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4)从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开发研究,其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或有1项成果被市、州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佳作奖2项或三等奖1项,或获省级社会科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项或二等奖1项;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

3)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著1部(不少于5万字)。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社会科学研究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破格申报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研究员

1.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

1)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对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开拓性的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撰写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推动了本学科的发展,或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或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

2)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和本学科的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研究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实际主持过研究课题;

3)能够积极承担并全面完成本单位分配的科研任务。

2.业绩与成果

1)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每篇不少于3000字),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主持调研课题2项(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或被市、州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他研究成果4项(参与每项工作量不少于1/2,有本单位证明);

2)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2部(每部不少于10万字,其中至少有1部是独立完成的,其合著要完成工作量的2/3,达到10万字)或有较高应用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2篇(每篇不少于3万字)。

二、副研究员

1.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

1)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或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的学术论文,专著或专题调研报告;

2)能根据国家需要和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一定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

3)能够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本单位分配的科研任务。

2.业绩与成果

1)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主持调研课题1项(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或被市、州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其他研究成果4项(参与每项工作量不少于1/2,有本单位证明);

2)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不少于10万字;主编或合著独立完成的部分要达到10万字)或有较高应用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1篇(参与撰写文字3万字以上)。

三、助理研究员

1.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

1)对本学科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和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进行研究工作,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有一定应用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

2.业绩与成果

1)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参与完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产生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调研课题3项(参与每项工作量不少于1/2);

2)参加国家、省、市、州和所在单位重点课题研究并独立完成其中部分,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参与撰写的文字在2万字以上)或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篇(参与撰写文字1万字左右)。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七条 本评审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